這些行為都是尋釁滋事!壽光一批不法分子被實名曝光

齊魯網濰坊12月3日訊自壽光全市開展掃黑除惡百日會戰以來,對涉黑涉惡犯罪案件,堅持“快偵、快捕、快訴、快審、快判”原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一批涉黑涉惡的個人、團伙相繼落網,受到法律嚴懲。12月3日,記者從壽光公安了解到,張美蘭、韓來興、張豐芸、朱建偉等多名不法分子在掃黑除惡百日會戰中落網,而他們犯下的非法信訪、尋釁滋事等罪行也被實名曝光。

这些行为都是寻衅滋事!寿光一批不法分子被实名曝光

案例一:信訪不能隨意 維權必須依法

自2009年2月份以來,壽光聖城街道王口村張美蘭因土地承包經營權轉包合同糾紛,開始到北京信訪,且在其反映的信訪事項已依法終結的情況下,仍就同一事項進行信訪,截至2018年8月,張美蘭因多次實施違法信訪行為,先後被行政拘留2次、訓誡2次。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壽光法院依法公開宣判被告人張美蘭非法信訪,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社會公共秩序尋釁滋事案件。壽光法院經審理查明:為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根據相關犯罪事實、證據,依法判決被告人張美蘭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據介紹,張美蘭屢次進京非訪,經教育、訓誡、行政處罰後,仍多次起鬨鬧事,破壞社會秩序,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罪。同時被告人張美蘭在其反映的信訪事項已依法終結的情況下,仍就同一事項進行信訪,也利用行政處罰中的行政拘留、訓誡等措施不能將其進行實質性的限制的途徑,進而採取過激行徑來達到自己的自私的目的,其行為嚴重擾亂、破壞了社會秩序,社會影響惡劣。對張美蘭的刑事處罰一方面打擊了黑惡勢力,另一方面彰顯了法律的威嚴。

案例二:夫妻尋釁滋事 依法受罰

經公安機關查明,因與被害人王某軍發生糾紛,稻田鎮孟橋村村民韓來興、張豐芸夫婦強行扣留王某軍轎車一輛,王某軍對此多次報警,公安機關對韓來興夫婦下達告誡書,責令其歸還車輛、通過正規法律渠道解決糾紛,夫妻倆仍然拒不歸還車輛。此外,韓來興夫婦自2004年佔用壽光市稻田鎮孟橋村集體土地2.5畝耕種,自2005年佔用該村集體灣塘種植樹木等,經村委催要,拒不歸還村集體上述土地,亦不繳納土地承包費。近年來,韓來興還以多個無理要求,多次鬧訪、纏訪,嚴重影響了正常的社會秩序。近日,壽光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判決被告人韓來興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張豐芸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本案中兩被告韓來興、張豐芸無視正常的糾紛處理規則,肆意強行扣留他人財物,且在相關部門責令退還後仍拒不交出,兩被告隨意佔用集體財產拒不交納費用也不按要求退還,其強拿硬要、任意佔用公私財物的行為,情節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構成尋釁滋事罪,依法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案例三:充當“地下執法隊” 依法被查處

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警方發現,楊某與某企業的個人有經濟糾紛,僱用朱建偉等人幫其“討要債務”。為了討債,朱建偉等人搶走債務人駕駛的企業車輛,以低價轉賣他人,從楊某處獲取鉅額“好處費”。壽光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朱建偉等10人犯尋釁滋事罪,被告人朱建偉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訴。近日,壽光市人民法院對朱建偉等10人尋釁滋事罪等罪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朱建偉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罰金人民幣80000元;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40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20000元。其餘9人一審被分別判處一年六個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本案中,該犯罪集團充當“地下執法隊”,插手經濟糾紛,幫助他人討債,肆意跟蹤、攔截、強扣他人車輛,收取鉅額好處費。為擴大影響力,該集團通過發佈廣告、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輸送利益等方式,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公開招攬業務,以暴力、滋擾等手段,長期、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活動,嚴重侵害了公民的財產安全和人身權利,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司法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成為危害一方的惡勢力,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記者瞭解到,以上不法分子的行為均帶有明顯的涉黑涉惡性質。黑惡不除,百姓難安。掃黑除惡是一場人民戰爭,壽光公安提醒廣大市民,當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一定要通過正當法律途徑來維護,面對黑惡勢力,請撥打壽光市掃黑辦電話5221002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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