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戚把別人打成輕傷了,他要18萬,不給的話會怎麼辦?

用戶6075713142800


首先我們先說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要賠多少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具體賠付事宜,還要依照醫療費等直接費用計算,輕傷一般可以要求賠償5-6萬元,如果構成殘疾的,可以要求10萬元以上賠償。

所以所謂的“輕傷”要看是否對受害者身體造成嚴重損害。如果損害嚴重的話:比如一個巴掌把人打得耳膜穿孔,可能要根據醫療費用賠付更多;如果只造成輕微傷,甚至都不會按照“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來論處,拘留15日基本就了事了,而題主說的18萬——這可以算是敲詐了。

如果真的未造成重大傷害,建議沒辦法就走司法程序,如果對傷者未造成重大傷害的話:

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鑫時空


給他吧,你認為他漫天要價;不給吧,又無法從輕判處。我給你的建議是:儘量的談,談不妥,看看我下面的分析,自己做出給或不給的決定。


先告訴你,這還不算賠償最高的。

輕傷害案件賠18萬不是最高的,我辦理案件中,一個鼻骨骨折的輕傷二級賠了22萬,一來是家裡有錢,二來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以此取得被害人諒解,出具諒解書,最後輕判緩刑。因此說,給與不給,就看你想要達到的目的是什麼。

先看看故意傷害罪如何處罰。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已經構成刑事犯罪,根據法律規定,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如果不是累犯,並且具備從輕處罰情節,那麼,判緩刑的幾率是非常大的,甚至在檢察院做不起訴的可能性都有。所以說,積極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是一個非常關鍵的環節。賠償了,可以顯示認罪悔罪,對於法院、檢察院而言,沒有了被害人“咬”著,可以“放心大膽”的行使刑罰裁量的權力,當然,是在法律紅線內。



既然知道重要性了,那就“全力以赴”的談賠償吧。

談賠償在訴訟的任何階段都可以,對於這種輕刑犯罪,越早談下來越好。可以自己談、找中間人、或通過辦案機關撮合都行,目的就是一個:達成和解。另外,這個賠償項目和你說一下,你所要賠償對方的,不僅僅是醫療費,還有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鑑定費,甚至後續治療費等等,除了上述必賠項目外,被害人還會想:我不能白白被你打傷啊?因此,他會額外的“訛”你一筆錢,這筆錢可大可小,雖然不受法律保護,但你要是不給,他就不給你出“諒解書”,怎麼辦?你自己決定。可能你會說:既然法律不保護,為什麼還要給他?“各取所需”嗎!很多案件都是因“各取所需”而達成和解的。



如果沒有談成或對方要“天價”,怎麼辦?

依法辦唄!先說明一下,如果沒有儘快的達成和解,那麼你會損失申請取保候審的機會,另外就是能否判緩刑,也是沒有100%的把握的。但如果對方是“天價”,我們也還真不能“慣著他”,那就必須採取補救措施了,怎麼補救?向法院辦案人員表面自己的態度“我們是真想賠償,但他要的太離譜了”,把沒有達成和解的責任推給對方,以此獲取辦案人員同情,同時表明態度“法院判多少,我們就賠多少,同時為了表示歉意,我們再多拿出2萬進行補償”,這樣,仍然是積極賠償的態度,為輕判包括緩刑爭取機會,多大機會不好說,聊勝於無吧!



以上是實戰措施,具體怎麼決定,自己權衡利弊吧。打架的成本很高的,吸取教訓吧!

個人觀點,歡迎大家關注、留言。


Beyond1975


這個我比較有資格回答你!,,因為前不久我正好也經歷了這麼一個事,說與你聽一下!,,我老丈人,62歲,前不久在村裡跟人打牌,在牌桌上與人發生了爭執口角,當時被另外的村民勸解,雙方都走了,第二天,我老丈人去他妹妹(也就是我老婆的姑姑)家,在路上意外碰到這個起爭執的人了,對方二話不說,直接在路邊籬笆處抽了一根木棒,直接一棍子就把我老丈人對著頭就打昏死過去了!,當時附近也有村民在場以及姑家,二弟等(因為都住的近,也都是老實人),以為沒多大事,就讓那個人走了,走後跟我打電話,我過去看了下情況,本地的村民還嚇唬我說,這個人的小舅子是黑社會的,讓我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把老丈人抬到醫院,自行處理!,聽得我就是氣不打一處來!,這是尼瑪人說的話嗎?我第一時間就撥打了110,以及120急救車,先送老丈人去了醫院,經診斷急救,額頭輕微骨裂併發腦震盪,老人家怕花錢,住了一夜就想出院,我揮手攔住了,我說你就放心大膽,安安心心的住院,後期的事,我來處理,前前後後共住了16天院,用去了醫療費1萬6千多,出院以後我找關係,搞了一個法醫鑑定證明(說實話,夠不上做鑑定),輕傷一級,後期他和他所謂的黑社會小舅子知道我在外面關係廣,認識人,多次找我協商賠償事宜,我開口了15萬,人家嫌過高,不願意,我後期拿著法醫鑑定,直接到刑警大隊找了一個警察朋友,先對他進行了羈押,然後下屬派出所和村幹部召集他的家人以及我們這邊的人進行了多次調解和協商,就想給個2萬算數,我幾次都一口回絕了,最後我下達了最後通牒,10萬,!一分不能少!不然就等著又坐牢又賠錢吧!,他們那邊的人不信這個邪,後面就直接走了司法程序,我又請吃飯,又送禮法院那邊,找了關係,宣判庭的一個庭長在一起喝酒,說這個事很簡單,根據遞交法醫鑑定和證人證言,以及派出所口供等,,這個可以判1--3年,你是不是想整別人??我說給我拉滿他的刑期,,最後法院判下來,3年有期徒刑並賠償醫藥費,誤工費,營養費,陪護費等共計65788.55元!,判下來了那一家子就哭喪著臉又找我說好話,要我提供被害人諒解書,爭取上訴進行改判!,我說尼瑪早幹嘛去了??有錢錢說話,沒錢你說個雞巴!,勞資就是要找人整他!,剩下的坐3年牢,在外面怎麼的一年也不止賺1萬吧??最後看無法,要村幹部在場,給我拿了12萬,要我出具了諒解書,以及讓我跟法院的打點關係,爭取改判,!我又找人找關係等,最後判了個2年緩刑,(可以隨時收押)!,,


三哥40126911


我這出過類似情況,因為我心疼哥們,所以最後達成的是三萬賠償,當時把那混蛋打的去醫院搶救了二十多分鐘才醒,差點重傷。過程不必描述,只說一下經驗。第一輕傷不可能十八萬,叫他告去。第二,如果被刑拘,派出所會和你說拘留了要取保候審,一般是開口五千。你可以選擇交保釋金,但是要砍價,因為保釋金是永遠也要不回來的,他們會以各種理由沒收掉你的取保候審金。我當時給交了,沒收的單子我一直留檔,這是教訓。可以不交,送看守所去,拿錢去與看守所交涉,錢花在刀刃上,這是另一個朋友提醒我的,可惜那時我已經給哥們交了保證金了。最後派出所調節的話,據理力爭,最大限度壓縮賠償金額,調節儘量拖,一次不成兩次,兩次不成十次,派出所也煩了你就可能和對方達成較合理賠付,對方不耐煩了起訴你,叫他告去,法院送傳票,開始庭外調解,還是據理力爭,態度要好,就是不答應,漫天要價落地還錢。比如十八萬!你:一千八。十五萬!你:最多三千。拖!他們就是要錢,拿不到就會自動降低價格,才會有合理的價格出現。大致就這個過程,我全程操辦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壞小子176260193


首先把別人打成輕傷是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必須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在執法過程中本著教育為主處罰為輔寬嚴相濟的原則,辦案單位先期都是以民事責任促和達到消除矛盾和隱患為主。以此人性化辦案促進社會和諧。

但在實際工作中,有些被害人得理不饒人,滿天要價,不達目地不罷休致使犯罪嫌疑人方想和解都難,一廂情願的事要麼讓錢吃虧,心裡還不舒服。針對你提出的問題在多發努力工作無效的情況下,建議走司法程序,在法庭上表明你的積極態度,不是不願意賠償是對方不給機會,相信法院會依法作出公正判決。

如果你有足夠經濟實力,建議你賠償到位,對方寫出刑事和解書,在法院判決時從輕處理,這樣簡單,避免了過多為此事消耗時間和精力。


聞琴解佩


這個問題有兩個關鍵點:

一是對方的醫療費多少錢?

如果對方住院費都花了十幾萬,後期的治療費也要花很多錢,你賠給對方18萬也不算多,這18萬中應該包含一切。

公安機關撤銷案件的前途條件是:一是,雙方要簽訂一份刑事和解協議,對方明確表示放棄追究你的任何法律責任。二是,對方要出具一份諒解書。三是,協議要履行完畢。只有滿足這三個條件,公安機關才能撤銷案件。

如果案子到了檢察院,只有滿足這三個條件檢察院才有可能做出不起訴的可能。

我的建議是:儘量的談,只要對方不是獅子大開口,儘量的滿足對方的條件吧!但如果對方要的是“天價”,是自己不能接受的,我們也不能“慣著他”,那就必須採取補救措施了,怎麼補救?

首先,積極配合法院的工作,隨叫隨到。

其次,主動表明自己願意賠償的態度。向法院辦案人員表面自己的態度“我們是真想賠償,但他要的太離譜了”,自己沒有能力進行賠償,把沒有達成和解的責任推給對方,以此獲取辦案人員同情。

第三,服從法院的判決。同時表明態度“法院判多少,我們就賠多少,同時為了表示歉意,我們也可以多拿出一部分進行補償”。

這樣,法官在判刑的時候會考慮你認罪的態度,以及你的經濟條件,判緩刑的機會還是比較大的。


彭城六扇門


首先要說的是,排除正當防衛,打人是不對的,如果把人打傷了,而且已經構成輕傷,就要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傷者索要醫藥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等民事賠償都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賠償該給多少,並不是傷者一廂情願的。


對於這種事情還是需要作傷情鑑定,甚至走法律途徑最好。18萬對於任何人來說都不是小數目,當然對於土豪除外。

如果打人者是在受到傷害的情況下,自衛反擊,在合情合理正當防衛的情況下把人打成輕傷,是根本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的,此外過失致人輕傷不屬於刑事案件。如果是故意致人輕傷就觸犯了刑法。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另外,在我國司法實踐當中,法官對於因為口角致人輕傷的案子,一般都會進行調解,即使調解不成也會宜輕不宜重,畢竟因為口角傷人普通常見,不會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在構建和諧社會的大環境下,法院輕判也是合情合理的。可能判一年左右,或者是緩刑、拘役等。這要看傷人者的認罪態度,傷人者要做的就是主動認罪,積極賠償傷者損失,如果能夠取得受害人原諒,或許會撤銷刑事訴訟,只承擔民事責任。


對於以上傷人情況,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能夠私下解決,是最好的情況。但是對於輕傷要求18萬的賠償確實有些過分。你們可以自行或者找他人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最好到法院解決。


坐井觀古今


您好,根據提問,信之源律師事務所律師作出以下回答:
將別人打傷之後,如果雙方協商好賠償事宜並存在協議,有一方反悔不履行的話,對方是可以去法院起訴的,法院判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對方可以根據判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對方還可以提起刑事自訴。然後會走刑事程序,如果符合法定情形的話,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體維權事宜歡迎聯繫信之源律師事務所,由專業的刑事律師團隊為您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

點擊頭像,關注信之源律師事務所,一支由多名經驗豐富法學博士組成的金牌律師團隊,為您免費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解答。


信之源刑事律師


根據你描述的情況,如果不賠償你親戚基本上是要被批捕判實刑的。

首先,因為打架,對方構成輕傷,你朋友涉嫌故意傷害犯罪。法定刑三年以下,是有可能取保候審的,之所以一直在被刑事拘留,就是司法實踐中,像犯罪情節不是很惡劣的故意傷害、交通肇事等犯罪,都要對被害人積極賠償,獲得對方諒解,司法機關才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如果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能夠賠償取得諒解,那麼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就可以取保候審了。如果達不成賠償協議,那麼公安機關是不會採取取保候審的,而是會送交案件到檢察院提請逮捕。

第二,從刑事拘留期限看,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快的7日內,慢的可以延長到30日再提請檢察院批捕。(刑訴法規定,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提請審查批准的時間可以延長至30日。雖然很多不符合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但實踐裡一般都延長到30日了)你親戚如果被刑事拘留了,那麼最晚到30天就會將案件送檢察院批捕。那麼檢察院會不會批捕呢?我曾經在檢察院從事過審查逮捕工作,可以說,這種沒有達成賠償的故意傷害案件,沒有懸念的會批准逮捕,因為沒有賠償,害怕激化矛盾,風險評估不通過啊。往往打架的可能是一個地方的或一個村的,這還沒賠償呢人就放了,被害人方怎麼想?

第三,送檢察院審查逮捕,是在檢察院偵查監督部門,這個階段也是可以找這個部門去要求調解的,不過批捕審查的時間就是7天,時間較短,批捕部門時間緊任務重,大多也沒精力調解。所以這個階段調解成功的可能性也不大。但是,被批准逮捕也不代表就一定要判實刑坐大牢,批捕後在公安階段還有兩個月,然後送檢察機關公訴部門審查起訴一般還有1個月到1個半月,到法院審理階段一般還有2到3個月。這些階段都可以繼續和被害方溝通和解,隨著時間推移,一般雙方都會退讓一下,尤其在法院階段,更容易達成和解。破財免災的思想還是要有的,因為不能取得對方諒解,法院也不敢判緩刑的,國情使然吧。我在自己寫的文章刑事諒解書的故事https://www.toutiao.com/i6501518234594837005/裡也講過,你可以看看。


有才雜貨鋪


首先需要說明,不論什麼原因,打人都是違法的,打人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不知道你所說的重傷是否確實,傷情是需要由法醫做傷情鑑定的。

你確定是重傷麼?你確定對方不是訛詐麼?

這樣的事不建議用私了方式解決

如果真是構成重傷,對方要求18萬私了,這個要價絕對不高,但我懷疑對方有訛詐嫌疑,所以最好走法律程序。

根據我國《刑法》第234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是否構成重傷,應以由法醫出據的傷情鑑定結論書為準,法醫鑑定的依據為《人體重傷鑑定標準》,你可以百度下看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