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霸座乘客首次被拘,为什么网友“叫好”?

用户69288570


真是大快人心!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列车上,一霸座女乘客被行政拘留。这也为以后的铁路处理霸座现象开了一个好头。你敢霸座就敢拘留你!

这也给那些蛮横霸道的乘客敲了一记警钟,不要认为铁路警察奈何不了你?在铁路上竟敢霸座,那么就让你到拘留所里霸座去吧。

铁路旅客运输是公共交通行为,关乎着千家万户和广大旅客的生命财产安全。常言说的好,“没有规矩就不能成方圆”。干什么都应当有规矩,坐高铁也好,坐普通客车也好,都应当遵守公共秩序。自觉排队对号入座,保持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精神面貌。



曾几何?有些人在高铁上自己有座不坐,却偏要坐别人的靠窗的座位,或者是自己没有座却要坐别人的座位。这些人都是不讲理,认为别人或者是列车工作人员奈何不了他们。因此他们霸占着别人的座位拒不让座,并且还振振有词,强词夺理。

对于这样的人、这样的行为,显然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对他们只是罚款或者是禁止乘坐高铁的惩罚,这显然是便宜了他们,不能够打击他们的嚣张气焰。

所以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应当从严从重处罚,该拘留就应当拘留,绝不能手软,绝不能客气。让他们也感受到“霸座五分钟,拘留两小时”的感觉。只有这样,才能够杜绝上行下效。


法重情深


霸座乘客早该被拘了,前面的都放过了,终于出现首个被拘的霸座,人民群众能不叫好吗?

还记得当初的高铁霸座男吧?大家还记得事发后,铁路部门最初是怎么回应这行为性质的吗?济南铁路局方面回应男子高铁“霸座”事件时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


随后包括杨律师在内的广大法律人士开始给如此法盲的铁路部门普法:

座霸行为真的没有法律规定吗?铁路部门的专用法规咱就不说了,最常用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可以看看吧?该法第23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最后,高铁霸座男被处以200元罚,可高铁“霸座”事件并没有到此结束,紧接着又有高铁霸座女!

高铁霸座女之后还有高铁霸座老太、高铁霸座外国友人……形成了高铁霸座家族,而这些人最严重的不过是被处以200元罚款,有不少最也不了了之,连罚款都没听说。


这次的“霸座女”在包头至大连的K56次列车上,上车后没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64号其他旅客座位上。苏家屯站开车后该座旅客祝某持1车64号车票要求刘某让出座位,刘某拒不配合声称“谁先坐就是谁的”。列车员过来劝说无效后,报告了乘警。乘警在对其多次警告无果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交大石桥站派出所处理。大连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

这位“霸座女”也是破纪录者,她应该是首个因高铁霸座被治安拘留的人,这种行为终于不止于劝阻、罚款而上拘留手段了!所以,这次确实干得漂亮,以后对这种人不手软,发现一起严厉处罚一起,才能真正杜绝霸座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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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战律师,CCTV“热线12”栏目直播嘉宾律师,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合同法专委会委员,主要从事民商案件诉讼业务。


律师杨文战


首先恭喜这位女乘客,成为史上第一个被拘留的霸座乘客。

但是她为什么要霸座呢?用她的话来说,座位谁先占就归谁坐着,而当乘警带她离开座位时,她大声呼喊,抢劫了!抢劫了!并出言侮辱乘警!

霸座女刘某到派出所后,对霸座行为供认不违。大连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

其实我觉得对于经常这种霸座现象,必须有法律支持,不能只靠道德去约束。毕竟有些人的素质就是那么高,给其讲再多的道理,说再多的好话都无济于事,这样反而让他们觉得你拿他没有办法。

这位女旅客刘某今年22岁,黑龙江省甘南县人。上车后没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其他旅客座位上,当然刚开始车厢里人少座位多,坐错了无所谓。但中途有人上车,随着车上的人增多,坐了别人的座位就应该主动让出,回到本该自己的座位上来。

然而这位女乘客却态度蛮横拒不让座。认为自己先占的座位就应该属于自己,辱骂乘警,无理取闹。

显然对于这样的人,只是批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让她知道他的这种行为是违法的。既然违法就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后果。

当蛮不讲理的人受到制裁时,肯定会受到大家的一致赞扬,有句话叫邪不压正,这正是最好的体现。

其实这种处罚早该实行,大家也经常看到一些霸座现象,因为受不到相应的处罚,有些人竟然把霸座这种行为当作一种本事。就像这位女乘客,还一本正经的说谁先坐就是谁的。

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对于高铁霸座这种现象,是时候对这种行为说不了。

这个时候拘留所里面可能有些冷。不知道这个22岁的小姑娘是不是还认为谁先占归谁。拘留所里面应该没人和她抢,好好反省反省。


乡村小二哥


作为网友的一分子,我也叫好。早就该这样啦。之所以总是有人霸座,那就是因为处罚太轻。

霸座绝对是今年的年度热词,一个个霸座者前赴后继,一幅幅丑恶的嘴脸轮番表演。之前的座霸在很大程度上被慣的太久了。


这次总算大快人心,这个座霸女拿着无座票强占座位还辱骂乘警。这种人实在不能再惯下去了。乘警将其强制带离,最后交给下一站的车站派出所行政拘留5日。座霸总算得到了应有的惩处!

之前的座霸往往仅被罚款200元,最多再加一个180天内不得购买车票。对他们的触动有限,群众的愤怒发泄也很有限。只有拘留,好好让座霸反省一下,最好成为之后执法的范例,这才是群众叫好的原因。


律师独角兽


12月3日,在包头前往大连的K56列车上,又一名“霸座女”出现。与之前的“霸座”后果不同,这位拒不让座的乘客,换来的是行政拘留处罚!

霸座已经成为全民公害,相信大家看到这则新闻都要为这位给力的乘警点个赞。因为霸座而行政拘留的处罚肯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刹住霸座的歪风邪气,让无理取闹的人和事没有生存空间,这样社会风气才会得到扭转!

按照规定实名制买票并且对号入座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社会上就是有一部分不守规矩按自己性子来的人,他们不顾他人利益,只为自己的感受,总认为占了别人的座是小事,也不算违法,就是警察叔叔出面也只是劝解,最多被相关单位计入黑名单来个阶段性限乘,一副你奈我何的态度。

社会上对于霸座们的行为也只限于道德层面的谴责,遇到不要脸,内心强大的无耻之人更能助他一夜成名,挤上头条!

霸座行为直接导致那些守规矩的人吃亏,霸座行为真的不违法吗?个人感觉这其实就是一种抢劫行为,虽然抢劫的不是物品,但是抢劫的却是他人购买的一种权利,损害到了他人的利益!

这次对霸座行为的严惩真是大快人心,前几天家里上六年级的外甥女写了一篇小古文来诠释高铁霸座男的行为,从孩子眼中看成人霸座还真是有些讽刺呢!


惠风和畅207547485


早就该这样依法办事!霸占别人坐位己违法,侵犯了别人的合法权利,而且也扰乱了列车公共秩序,做为服务者,列车员,列车长,都有权利进行制止。乘警而且还有执法权,不仅有权利让违法者停止侵权,而且还有权利依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可惜啊,当济南铁路局发生这样的事,出现了霸座男,不仅值乘列车员,列车长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而且乘警更是不作为,放任违法者继续侵犯别人的正当合法权利,让违法者随意扰乱正常的列车秩序。事后铁路局更是无知,而且还不懂法!说什么霸座不违法!真是让人无语……因为样没有打好,所以才有了后来的一系列霸座!这都是榜样的效果……事实再次证明只有执法者依法,依规执法,才能让正常的社会秩序得到维护,否则只能带来混乱。


1898484顺其自然


对于霸座行为不管是高铁还是普通的火车,都应该对于扰乱乘车秩序的行为予以处罚,这样才能更加完善乘车规范。

从高铁霸座男到高铁霸座女,这种霸座现象也是屡禁不止,而恰恰这种不能得到有效禁止的原因还是以前对于此类现象的处罚力度不够。



有些人适合听从意见和接受建议,可是有那么些少数人并不是,他们对于劝说和规范来说总是至若茫然,说不好听的,就是牵着不走,打着倒退的主,而恰恰严肃的处理对于这种人来说却是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规范高铁秩序,也要从两手抓,宣传和法律并用,在宣传讲解乘车规范,到法律法规的宣传,只有这样,才能对于高铁霸座的现象行之有效。

高铁霸座,这是一种没有道德水准的行为,对于高铁规范秩序来说,也是极大的扰乱,所以对于此类情况的杜绝,如果得不到劝解的情况下,行政拘留就是特别好的方法。

法律处罚不是目的,最终的目的是对高铁霸座的一种规范,希望每一位乘坐高铁的乘客都能遵守高铁秩序,文明乘车,予人玫瑰手有余香。


珞珈评论社


这次的霸座女被拘留,其实是一个非常好的开始。因为这意味着,一些规定已经开始惩治这些没有道德的人了。之前的高铁霸座男、霸座女的行为,我们都知道当时只有对他们的谴责和对他们的处罚:200块钱和一定时间内限制坐高铁。但是这都是事后的处理方式。感觉貌似现场也不能把他们怎么办。


但是这次在包头开往大连的K56次列车上发生的事情就不一样了。这次这个霸座女竟然口出狂言,说谁先占到,就是谁的座位,这就是属于无理取闹的。而且等到该座位的乘客持票请他离开的时候,拒不离开。于是铁路乘警依据治安管理条例将其逮捕并拘留了。


可以说我们应该为这样赏罚分明的逮捕行动点赞。以前我们经历了一个女子为了等自己的丈夫,让高铁停车等待,并阻止高铁开车。还遇到后来的霸座男、女坐了别人的位置拒不让座,还有飞机上坐到了别人靠窗的位置也不愿意让座的行为。最后这些处理方式都是回避,把真正的乘客安排到了其他位置,或者给真正的乘客补偿,但是对于这样放肆的霸座行为并没有什么处理方式。


不过这次就不一样了,这次给了我们一个信号,以后对于这种霸座行为就属于违法了,可以将其逮捕并拘留。我想是非常好的。不知道大家对这个怎么看,支持吗?


老王侦查记


看看今年以来我国发生的关于火车霸座引发的社会舆论。今年8月以来,火车乘客“霸座”的情况频发,列车员劝解无效甚至有时出动乘警都没有解决问题,让有关部门的执行力大打折扣,让很多网友愤愤不平。

8月21日上午,在从济南站开往北京南站的G334次列车上,男乘客孙某霸占一乘客的靠窗座位不让座,并说自己有病“站不起来”需要轮椅。经列车长和乘警劝说无果后,该座位的乘客只好安排到别的车厢乘坐。

9月19日,在从永州至深圳的G6078次列车上,女乘客周某因“霸座”霸占旁边靠窗的位置。被霸占座位的乘客投诉后,列车工作人员劝解“霸座”乘客无果。最终不了了之。后来周某霸座视频曝光后,周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处以罚款200元,铁路部门限制180天内不能购买火车票、乘坐火车。

更多的“霸座”事件发生以后,经过列车工作人员调解后,霸座乘客补票、或给被霸座乘客另外安排座位结束,霸座乘客没有受到行政处罚。

12月3日14时09分,包头至大连的K56次列车上,又发生乘客霸座现象。经了解,女旅客刘某从沈阳站上车准备到熊岳城,上车后没有按座位就坐,而是坐在64号其他旅客座位上。开车后该座旅客祝某持1车64号车票要求刘某让出座位,刘某拒不配合,声称“谁先坐就是谁的”。列车员过来劝说无效后报告了乘警。面对刘某的无理行为,乘警多次告知其行为已扰乱了列车秩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并对其多次提出警告,要求刘某将座位让出来,均遭到刘某拒绝且态度恶劣,辱骂乘警和周围旅客。为了维持列车正常秩序,乘警在对其多次警告无果后,将其强制带离现场,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交大石桥站派出所处理。

刘某到派出所后,对“霸座”行为供认不讳。大连铁路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

我们受到无赖的欺负太久了,我们心中受到的委屈真的一大堆,我们对有关部门软弱执法很伤心,我们对执法部门不严厉处罚“违规者”感到很无奈。当包头到大连列车霸座女被依法拘留时,看到无赖遭到惩罚,我们这些网民能不欢呼吗?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的确应该叫好,为这样的执法力度点赞!

此次“霸座女”刘某被行政拘留不仅符合规定而且也符合广大网友对“霸座”行为的处罚预期,更重要的是,刘某因为“霸座”而被行政拘留属于国内首次对霸座行为采取了更加严厉的处罚,这是一个开始,希望能够起到一定的警示效果。

客观地讲,“霸座女”刘某的行为已经扰乱了列车的治安秩序,不仅霸占他人的座位拒绝让座,而且还对乘警进行了谩骂,乘警多次劝解无效,可以认定刘某的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合情合理合法。

从“霸座男”孙某到“霸座家族”,大众一直期待对这种肆意破坏规则的人进行严惩,因为批评教育对那些以自我为中心没有底线的人显然是没多大用处的,而霸座发生之后再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好像又没有达到最好的效果,因为那个被占座的“老实人”更无辜,虽然占理也没能在当时坐在本属于自己的座位上。我们一直期待乘警该出手时就出手,此次处罚“霸座女”得到网友的一致叫好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当然,宣传教育和严厉惩处手段应该相辅相成,此次的霸座女刘某竟然叫嚣“谁先占的就是谁的!”连对号入座都不懂,是真无知还是耍无赖呢?我想,不排除真无知,可是耍无赖的成分要更大,所以,现场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才是正确及时的做法。

做宣传讲道理可以让大部分人明白规则,而剩下极个别的无视规则的“霸座一族”,严厉的惩罚才是最管用的。我相信这位22岁的“霸座女”此次应该会记住这个教训,也希望此举能够让更多人知道公共规则不容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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