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人買了保險後,還一直說說保險公司坑人,都是套路?

佛系業務員


買了保險證明在購買那一刻是對保險產品認可或不排斥。

購買保險是為了抵禦風險,特別是針對人身風險的保險,如果理賠了就意味著罹患疾病或者是碰到意外。錢到手了,但是自己還是要吃苦。如果不發生理賠。購買保險的費用要不消費掉了,要不被長期的鎖住了(保險的流動性肯定不如其他的金融理財產品)。

目前國家在大力推行商業保險,2015年放寬了代理人資質要求,導致代理人的人數急速增長,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素質不高的部分代理人為了個人利益,自己沒有搞清楚保險到底是什麼就去做單,找自己的熟人,誇大單一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或者甚至對這款產品一無所知,導致投保人投保的保險不合適,行業俗稱的人情單。

這種人情單存在著不少的問題。投保人根本不清楚自己的保險保什麼、保多久、免責條款是什麼,是不是購買了一份分紅險當做終身壽險或重疾險。不清楚購買之初有無違反如實告知的原則,甚至被誤導故意違反如實告知的原則。至於什麼是現金價值等等基本保險知識就更不清楚了。

如果出現人情單中的這些問題,萬一被保險人需要理賠的時候,發現理賠金額低於預期(包含理賠不到),保險就會被誤認為騙人的。

就算以上問題都沒有,保險在沒發生風險的時候,保單默默的在被保險人身後注視著,如果長時間沒有風險發生,人性中弱點就會體現,例如:

“我是老司機,幾年都不出險了,買商業險真浪費。”

“我身體真的不錯,年年體檢醫生都誇我身體好,下個月又要交保費了,幾千大一萬的,這個錢我買點高級保健品不好麼。”

於是商業車險不買了,人身保單也跑去申請退保,退保時發現交了幾萬塊,退回不到一半甚至更少。這個時候,心理極度不平衡,一邊大罵保險騙人的,一邊還把保險定義為“合法傳銷”。

“保險合法傳銷”絕對是具有中國特色的搞笑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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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激活的電腦


1. 買了保險並不等於瞭解所買的保險產品。

2. 由於對產品缺乏瞭解,對某些業務人員所說的話(甚至是銷售誤導)過於信任等原因,買保險的時候可能會對所買的產品抱有某些與實際情況不相符的期待。

3. 這種情況下,一旦發生風險需要理賠而發現理賠結果與期待不一致,買的產品越來不是說的那麼回事,就會對保險這件事產生質疑。

4. 信任崩塌最可怕。

所以,在購買保險產品的時候,儘量瞭解清楚產品的保障責任。最起碼,要知道什麼情況下能賠錢,能賠多少。

人都會貪財,而保險產品就是一份保障。過多地關注理財功能而忽視保障功能,很可能在風險來臨的時候,讓人感到保障不力,感到意外,無奈,信任感和期待被顛覆,感覺被套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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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二嫂


大部分業務員關注的是如何把自己公司產品賣出去,卻很少關注客戶到底需要什麼。

當內心以賣東西為動力的時候,所有的一切都是圍繞著如何賣出自己的產品,如何講自己產品的優勢。

保險從業人員很多人真不專業,更缺少的是站在公證、客觀、誠信的角度幫助客戶分析問題,教客戶選擇的保險工具的方法,選擇當下最優質的解決方案!


保險公司培訓出來的都是研究用什麼話術把梳子賣給和尚。當有一天和尚醒了,他發現自己需要的不是梳子,或者買這把梳子太貴,他的感覺會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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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波哥的幼兒園


買保險是一個很嚴肅的事情,但是很多業務員把保險弄的特別隨意,而由於信息的不對稱,消費者在信息獲取方面往往處於劣勢。一般來說有這麼幾種情況。

第一種、自己當初本來想買一個健康險,後來業務員來了,說我們公司現在正在熱銷年金險,而且優惠力度特別的大,在未來多少年之後會有多少多少的收益,如此云云。當買了之後,過了很久才想起來自己想買一個健康險,而實際拿到手裡面的是一張年金險的單子。沒有滿足需求。

第二種、買保險之初業務員說我給你設計的是全險,就是說,如果出現了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一定是可以賠償的,比方說意外、門診、住院,但實際上就現在來說,門診報銷較多的是意外,而疾病門診很少有做的。如果在保險期間發生門診,保險公司沒有給理賠,所以就覺得坑了。

第三種、去銀行本來是存錢的,結果出來的是一張壽險保單,這種問題比較普遍,其實這個問題我作為一個業內人說一句,也許你們會噴我,這種情況不是保險公司單方面造成的,你們根本不知道銀行的規則。

第四種、買了健康險了,但是沒有買對,現在市場上有好多專屬的產品,例如專門的防癌險、心腦血管險等等,這些保險只是針對專屬的疾病才是賠付的,如果不是專屬疾病是不能夠理賠的,當然好多人覺得就是被坑了。

第五種、好多業務員會和客戶說,買了重大疾病保險,只要確診為重大疾病就給理賠,其實是有一部分確診即賠的,也有一部分是採取了某種治療手段才會理賠的。

能想到的也就這麼多了,歡迎各位補充!!!


保險很保險


選錯了服務人員。



蔣姓超獨立理財規劃師


所謂投保的人,往往風險意識一知半解,對保險認識不透徹,只聽業務員胡吹,保險就是無限利好,無事當存錢,有事還能理賠提供保障,加之業務員的慫恿,死纏爛打,架不住業務員的忽悠,就連合同條款也不看,其實縱然看了,林林總總的條款,密密麻麻的免責條例,諸多的專業術語,醫學用語,也不一定看得懂,縱然看得懂,最終解釋權也在保險公司,買後,發現基本用不著,白損保費,或真正出險時,想要理賠,基本就不是那麼回事,賠不了(也不管誰的因素造成,孰是孰非,反正就得不到理賠),公司既然敢於作出拒賠,起碼依據合同,在法律上已佔據了充分的依據,久而久之,不管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多充分,說得多堂皇,中招的人多了,事與願違,就逐漸在人群中傳開了,保險就是騙人的,其營銷模式就是合法傳銷。

惹不起,還躲不起不成?另從合同條款免責條例來看,所謂出險了,不管誰的因素造成,誰對誰錯都好,暫且勿論,確實也是存在著諸多的制約因素,想著當然能理賠,也未免太單純天真了!真正有風險意識和對保險認識過於透徹的人,往往就不投商保,保險人天天吹捧的保險無限利好,所謂高回報也伴隨高風險,投保了,起碼伴隨三個伴投風險:1.經濟風險,2.充當冤大頭的風險,3.資金長期被套牢的風險。他們寧願全家買社保,將全家人要投保的錢去存銀定期,未雨綢繆,錢在自個兜裡,保障更有力。


黃坤德


出險後並不是所有情形和損失都可以理賠,只能理賠符合保險條款的部分。這就會造成保戶錯覺,認為保險公司坑人。實際上保險公司最重視的就是信用,不會為了相對萬億保費市場的區區理賠款而損害自己的核心價值。需要保險公司注意的是在銷售保險過程中應該把保險產品向客戶介紹清楚,不能為了成交只向保戶強調收益而回避風險。做到讓保戶明明白白消費。


古風


就是沒有買到合適自己的保險嘛!就好比你在網上的某寶買東西,收貨後一看,賣家秀跟買家秀怎麼差別那麼大!不就是坑嗎!!

所以,在買保險之前,要充分和專業的代理人/經紀人溝通,讓他們充分了解你的需求,或者是讓他們根據你的情況幫你規劃保險需求,然後再購買。買到合適的保險了,你還會說有坑麼?

以上。


迎庶保


第一種情況:孩子買太多,大人買太少

第二種情況:理財買太多,保障買太少

第三種情況:被那些不專業、兼職的業務員忽悠了,自己都不專業如何給客戶專業化建議


一顆星在飛


買的不如意,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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