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失信彩鈴”出動,陳年交通事故賠償“骨頭案”馬上執結

文/羊城派記者 彭紀寧 通訊員 譚耀廣 麥美轉

“法官您好,老餘已經多次催促我了,現在我已把賠償款全部匯到貴院的案款專用賬號上,請您趕緊把他的失信彩鈴取消吧,這樣對做生意的人影響不好……”近日,一名銷聲匿跡多年的交通事故賠償案件被執行人鄒某主動現身,通過銀行轉賬將其與該案另一被執行人餘某共同承擔的交通事故賠償金人民幣103652.21元全部匯入江門鶴山法院的案款專用賬戶,這全歸功於“失信彩鈴”的“神奇功效”,讓失信被執行人“事蹟”曝光於熟人圈,“老賴”不敢再賴。

江門|“失信彩鈴”出動,陳年交通事故賠償“骨頭案”馬上執結

“失信彩鈴”近年來被各地法院普遍使用 圖/視覺中國

13年前交通事故案 致年輕小夥重傷癱瘓

2005年6月9日10時許,梁某駕駛套牌輕型貨車由鶴山市址山鎮往共和鎮方向行駛,行至共和新民路段左轉彎進入小路時,妨礙了由對面方向正常行駛的江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導致江某所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在往左側車道避讓時與鄒某駕駛的微型貨車(車主為餘某)發生碰撞,造成江某受傷、摩托車、微型貨車損壞的交通事故。同年6月,鶴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江某與梁某承擔此事故同等責任,鄒某承擔此事故次要責任。其間,年僅32歲的江某因該事故胸椎骨折導致截癱,只能臥床且大小便失禁,日常生活不能自理。2006年5月,江某經傷殘鑑定評定為一級傷殘。

2007年11月,鶴山法院對該起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執行人梁某賠償江某各項損失合計179920.36元;被執行人鄒某賠償江某各項損失合計109752.21元,被執行人餘某負連帶清償責任;梁某與鄒某對上述賠償款互負連帶清償責任;被執行人某財產保險公司對鄒某賠償部分在50000元範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判決生效後,四名被執行人均沒有履行賠償義務,江某遂向鶴山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兩被執行人“躲貓貓” 其中一人身份證“被註銷”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2008年7月,涉案的被執行人某財產保險公司向江某付清了50000元賠償款;執行法官通過銀行扣劃、扣押車輛、拘留、限制高消費等高壓措施也敦促梁某分期履行了179920.36元的賠償義務。

另外兩名被執行人鄒某、餘某均為福建人,判決生效後便沒了蹤跡。承辦法官委託被執行人鄒某、餘某所在地行政機關協助調查相關信息,但一直沒有收到回覆;除在查控系統上依法扣劃了餘某銀行存款6100元外,再沒有發現其它可供執行財產。令執行法官懊惱的是,鄒某提供的身份證件在相關查詢系統中均顯示為“無效身份證號”,因無法找到兩名被執行人,執行工作陷入了死衚衕。

失信彩鈴引蛇出洞 “骨頭案”得以成功執結

近日,該“骨頭案”迎來新轉機,失信彩鈴功不可沒。今年11月以來,為攻堅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戰役,鶴山法院在加大失信懲戒力度方面創新舉措,在江門中院主導下,聯合通信運營公司推出“失信彩鈴”。新招一出,該院立即對原來被列入“黑名單”的被執行人手機號碼逐一查詢,並將查到的電話號碼提供給通信運營公司。被執行人餘某首當其衝成為首批被“贈送”失信彩鈴的被執行人,作為生意人的他生活工作諸多不便,馬上找到其同鄉兼好友鄒某,催促其儘快履行生效判決書確定的賠償義務,以擺脫“失信彩鈴”帶來的困擾。

於是鄒某主動聯繫了該案承辦法官,解釋說其身份證不知何時“被註銷”了,沒有收到相關執行文書,現要求履行賠償義務,並分兩次把案款103652.21元匯入鶴山法院案款專用賬戶內。事後,鄒某致電承辦法官,一再叮囑要趕緊解除對其好友餘某設置的失信專屬彩鈴。至此,該起陳年“骨頭案”圓滿劃上了句號。

來源 | 羊城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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