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讀
日前,河北省人社廳印發《關於2018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崗位職責和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對工作人員的年度表現進行全面考核,把工作績效考核作為考核的重點,並依據考核結果實施獎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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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範圍和內容及等次標準
(一)考核範圍
省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在處級及其以下工作人員中進行。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進行。
(二)考核內容
工作人員的考核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是“德”和“績”的表現。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質和個人品德、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等方面的表現。
能:是指履行崗位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以及接受培訓的情況。
勤:是指責任心、工作態度、工作作風等方面的表現。
績:是指完成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根據行業、崗位特點,還可以包括服務對象的滿意度。
廉:是指廉潔自律等方面的表現。
(三)考核等次標準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
優秀:德、能、勤、績、廉表現突出,全面履行崗位職責,高質量的完成工作任務,取得顯著成績,服務對象滿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績、廉表現較好,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全面完成工作任務,服務對象滿意度較高。
基本合格:德、能、績、績、廉表現一般,基本能夠履行崗位職責,基本完成工作任務,服務對象滿意度一般。
不合格:德、能、勤、績、廉表現較差,不能履行崗位職責,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者在工作中因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
(四)細化考核內容和標準
為增強對工作人員考核的科學性、準確性和可操作性,考核時應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把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和考核等次標準具體化,分解量化為若干具體要素進行考核。
考核方法及步驟
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實行領導與群眾、平時與定期、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方法進行,以平時考核和定量考核為主。
(一)動員部署
各單位結合本單位實際採取適當方式進行動員,明確年度考核的意義、指導思想、方法步驟及要求。
(二)個人總結
被考核人員要按照崗位職責和有關要求撰寫個人總結,並在一定範圍內述職。對擔任單位和內設機構領導職務人員的考核,必要時可以在一定範圍內進行民主測評。
(三)
主管領導在聽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參考個人總結和述職情況,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等次意見和改進提高的要求。直接面向社會服務的窗口單位人員,還要徵求服務對象的意見。
(四)
考核委員會(或考核機關)對主管領導提出的考核等次意見進行審核。
(五)
單位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工作人員考核等次。其中,優秀等次人員的比例,一般掌握在單位參加年度考核的人員總數的15%以內。超過比例的,須報經同級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查同意。人員較少的單位,可由上級主管部門集中使用優秀人員比例。各個不同崗位類別和層次的優秀等次人數,一般按各自參加考核的人數和規定的比例分別確定。
(六)考核結果公示
對確定為優秀等次的工作人員,要在本單位範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一般為一週,公示期限內如對優秀等次的人員有異議,可以向單位考核領導小組或政府人社部門反映。相關部門要認真調查核實反映的情況,並向反映人反饋調查結果。
(七)
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工作人員。被考核工作人員在《年度考核登記表》中籤署意見。
考核結果的使用
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結果,作為調整工作人員崗位、晉升薪級和發放績效工資以及實施獎懲、培訓、續聘、解聘的依據。
(一)工作人員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的:
1.按照有關規定晉升薪級工資;
2.被確定為合格以上等次,且符合規定的其他任職資格條件的,具有晉升職務的資格;連續三年以上被確定為優秀等次的,晉升職務時優先考慮。
(二)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
1.一年內不晉升職務;
2.不晉升薪級工資,減發或不發績效工資:
3.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三)工作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
1.本年度不計算為競聘更高等級崗位的任職年限;
2.一年內不晉升職務;
3.不晉升薪級工資,減發或不發績效工資;
4.對其誡勉談話,限期改進;
5.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根據不同情況,可予以降職、調整工作、低聘或解聘;
6.連續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又不服從組織安排或重新安排後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關於掛職、見習等九類人員的考核
及確定等次問題
(一)掛職、下基層鍛鍊、精準扶貧駐村工作組等服務基層人員的考核,按照省裡有關規定執行。
(二)對正在見習或試用期未滿人員,應進行考核並寫出評語,其考核結果做為轉正定級、認定和聘任專業技術職務或分配工作的依據,但不確定等次。
(三)對德、能、勤、績、廉表現較差,在年度考核中難以確定等次的人員,暫緩確定等次,予以告誡,期限為三至六個月。告誡期滿有明顯改進的,可定為合格等次;仍表現不好的,定為不合格等次。
(四)受政紀處分人員 確定考核等次按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人社部監察部令第18號)第七條執行。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警告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在作出處分決定的當年,年度考核不能確定為優秀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記過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受到降低崗位等級處分的,在受處分期間,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受黨紀處分人員確定考核等次的參照中共河北省紀委機關、河北省委組織部、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公務員局轉發《中共中央紀委機關、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於受黨紀處分公務員年度考核有關問題的答覆意見》的通知執行。
受嚴重警告處分當年,參加年度考核,只寫評語,不確定等次。受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時,組織上已撤降其職務,為避免重複處罰,受處分當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不再降低一個職務層次任職。
同時受黨紀處分和政紀處分的,按對其年度考核結果影響較重的處分確定年度考核等次。
(六)正在接受組織立案審查未結案人員,只進行年度考核,暫不定等次,待問題查清後,再行確定。
(七)調入單位工作不滿半年,由所在單位徵求原工作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寫出評語,確定等次。
(八)因病、事假累計超過本年度半年或出國探親超過本年度半年以上的人員,不定等次。
(九)單位派出學習、培訓的工作人員,由學習和培訓單位提供學習、培訓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並確定等次,非單位派出,但經單位同意外出學習的工作人員,超過考核年度半年的,不進行考核。
(十)離崗創新創業人員,原單位每年或創新創業期滿應派工作人員到離崗創新創業人員所在單位對其進行考察考核,並將其在創新創業單位的綜合表現作為年度考核和創業期滿考核的重要依據。離崗創新創業業績突出的人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優秀檔次的,不佔原單位優秀比例。
考核審核及統計工作
(一)考核初審及統計工作一般由主管部門(一級局)負責。
(二)考核統計工作使用軟件上傳數據,並打印報表,審核備案報送紙質文檔。軟件使用方法可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查詢。
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是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提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綜合素質的重要途徑,是調動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重要手段。各地各部門要在黨組(黨委)的領導下進行,一把手要親自抓。各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設立考核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切實做好考核獎懲工作中的思想政治工作,要認真謀劃,創新考核辦法,嚴格落實責任,嚴明考核紀律,嚴把民主測評、等次確定、公示監督、考核備案等關鍵環節,保證考核工作質量和效果。通過年度考核,增進團結,振奮精神,努力工作。
(二)加強績效考核工作
行業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根據本行業和本部門的工作特點,制定和完善適合本行業、本部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考核意見辦法,強化績效考核與年度考核的有效銜接。
(三)考核時間
2019年3月底前,完成2018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政府各部門、直屬事業單位接到通知後,要儘快安排佈置考核工作,精心組織,按規定時間完成考核工作。
(四)考核備案
2019年4月底完成考核備案工作。省政府各部門、省垂直管理系統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將考核工作方案、總結和考核結果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考核工作彙總情況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完成的,省直屬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由單位提前書面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說明原因;省政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由單位主管部門書面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說明原因。
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
機關工勤人員年度考核工作參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年度考核工作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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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河北發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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