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和當老闆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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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題目對於我是最有發言權的了,即當過老闆現在又是員工了。

我是一名炊事兵退伍的,退伍之後在飯店上了三年班,就自己開飯店當老闆了,說真的自己當老闆真累,早上五點多就得起來去進菜,進菜的時候還得和小販討價還價,回去了就開始準備上午的涼菜,熱菜配菜,和麵等等,我媳婦在我回來後開始打掃衛生,倆人都忙了不可開交。到中午了忙還行辛苦點但是有錢賺,也高興,可就怕不忙掙不到錢,心裡也是著急呀!我媳婦怎麼說我呢,開了兩年飯店錢沒掙到,白頭髮到是不少了,我說沒辦法!到了第三年我媳婦懷上了我家丫頭了,我們才把飯店關掉!

現在我在我們小縣城裡,給人家飯店當廚師,我感覺現在輕鬆多了,一個月5.6千塊錢,每天都不用擔心這個擔心那個,一天天只負責把我炒的菜做好就行,幹了三年提了一輛別克英朗,我感覺這樣得生活也不錯,等在過兩年我家孩子大點了,再試著去開個小飯店!


藞滒來了


題主你好,這個問題我用我的親身經歷來講述,希望對你有幫助。



1.

那一年我的生活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由於受到單位領導的誤解被排擠,我選擇炒領導魷魚。

自由的日子一直很渴望,但真的來的時候,卻不由失落了幾天。

以前天天上班,感覺是被動不得已為之。業餘時間不能做自己喜歡的事情,不能嘗試新的領域。不能發展自己的興趣愛好,到底能不能挖掘自己的潛能呢?

現在有了時間,卻有些迷茫。不知道如何下手。

幹起來再說!去努力嘗試才能不辜負時光。所以無論如何首先得幹起來啊!



2.

我買來線,拉鍊,帆布,買來縫紉機……開始製作。

我研製製作出我自己的產品,從擺地攤開始吧!

我朋友笑說,我看不行。市場裡哪有賣這個的。誰會要。別人沒有的,才是商機嘛。做別人做過的,不是吃別人的剩飯嗎?我就是和別人不一樣。我喜歡另闢蹊徑,我喜歡特立獨行。


你一上午要是能賣10個,我戒菸。好的!一言為定。


一戰告捷。早市市場裡我竟然賣了14個。雖然不多,但我已經很滿意了。


但是先生說話不算數沒有按照他說的,戒菸。


我樂不思蜀,專注於自己的小生意。今天去這個市場明天去那個市場。做起了擺地攤跑市場的流動攤販。

3.

不做不知道,漸漸才知道打工和自己做老闆的區別。


打工是死工資。自己當老闆是財務自由。有時候你幹幾天就能抵上班一個月的收入。有時候呢,一天幾乎沒有什麼收入。沒有穩定性確定性。但每天都是新挑戰不是嗎?看著自己的推銷能力越來越好真的很興奮。自己當老闆每天都有進賬,給人家打工一個月領一次工資哦!


時間自由。到了上班時間,你必須得去,不管有什麼事情拖累。不去就是曠工啊!臨時請假是不被批准的。會遭領導罵的。自己做老闆自己說了算,我想什麼時候收工就什麼時候收工。給人家打工,一個蘿蔔一個坑,休息一天 還要巴結領導給人家說盡好話,像個受氣狗似的沒有尊嚴。


跑了兩年的市場,我積累了不少經驗。去年夏天終於有機會在公園裡邊盤下來一個店面。我的特色小商品越來越多,很受大家歡迎。


很後悔沒有早些辭職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如果10年前我就開始做,早成大款了吧!哈哈!

4.

人總是被限定於老程序,不能跨越。沉沒於老思想,被禁錮於老圈子,墨守成規,不敢突破。在一個企業做了一輩子,是什麼感覺。我自己是不能忍受千篇一律的生活。

我喜歡自由,不愛看別人臉色。我喜歡創新,不願意故步自封。

人各有志。適合自己的就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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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始終是打工,是給別人幹活,聽老闆的安排,是服從型,沒得發展前途。老闆是管理指揮型,平時做好管理安排就好的了,發展前途大,好多大老闆都是從小老闆成長起來的。

認識一個身價千萬的老闆,創業時給中學的學生賣飯。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學校的教學環境較差,學校沒得圍牆,學生是敞放,這為他賣飯提供了方便,每天早中晚三餐,每當下課吃飯時,就把飯煮好放在北揹簍裡,背到學校去賣,開始資金積累,做了幾年手裡有了錢 就開超市,現在也在縣城開了幾家超市,身價千萬的大老闆,因打工的和老闆沒得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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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在投行,不出差的話,一天能看十幾次時間,沒有主觀著急等下班,只是潛意識想知道現在幾點了,什麼時候可以去正常吃飯,什麼時候可以正常下班,離開座位早了被老闆或同事看到都會 judge 你。

現在自己創業,基本上每天都是,一看時間,

我擦,都快2點了趕緊得吃午飯了;

我擦,都快8點了趕緊得吃晚飯了;

我擦,都快3點了趕緊得睡覺了


老馬給你說故事


打工和老闆的區別:

1.打工每天只需要做到份內事就好,

.老闆要每天統籌所有事情,

2.打工每天按時上下班,

.老闆每天最早到,最晚走,

3.打工每天除了工作,腦袋裡不需要過多考慮事情,

.老闆不但要處理每天的事情,還要處理一些突發事件。

4.打工每天做好當天的事情就好,

.老闆不但要處理好當天的事,還要有長遠規劃。

5.打工可以帶有惰性,

.老闆不能有任何懶惰意識。

總之各有各的職責,沒誰了都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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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者與老闆,在我國,從廣義上和本質上講,他們都是一樣的,都是在社會主義制度下,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工作者,是為社會作出不同貢獻的勞動者。只有從狹義上來講,才有打工者與老闆的區分,它們之間在某種情況下還可以相互轉換角色,打工者在自己的努力與奮鬥下,有可能成為老闆,而老闆有可能因管理能力或某些主客觀情況下可淪為打工者。那麼從狹義上來區別,打工者與老闆有什麼不同呢?我覺得可以從以下幾方面來區別:

一、從責任上分,打工者只負責他分內的事,只要把屬於他的那份工作幹好幹完就OK,只對他所做的一部分負責,而當老闆的要對整個公司或單位負全責,出了事都要自已承擔。

二、從上班的時間上區分,打工者一般按勞動法的規定工作八小時就可以,超出八小時,老闆得付給他加班費,如果遇到法定節假日加班,老闆得付給打工者三倍的工資,而當老闆的可能工作二個小時就回去睡大覺了,沒人敢扣他的工資,也有可能一天工作十六個小時,甚至熬通宵,沒人給他加工資。

三、從工資的多少區分,打工者的工資由當老闆的說了算或者與打工者約定的算,一般是固定不變的,而老闆的工資除掉法定的稅收外,所得統統落入自已的腰包。

四、從能力的大小區分,打工者的能力一般來講低於當老闆的,特別是管理能力方面,而業務方面、動作能力方面打工者說不定跟當老闆的能力相當,甚至有可能比當老闆的還要高。

五、從精神壓力來區別,打工者壓力小,工作外八小時,想幹什麼就去幹什麼,沒人來管你,相對老闆來說壓力小得多,而老闆壓力相對打工者來說要大得多,什麼事都得操操心,有的一夜白了頭,有的還得了鬱抑症,甚至有的還英年早逝。

六、考慮問題的不同,打工者一般只考慮他工作的那部分,只重視自己乾的那一塊,而當老闆的要考慮大大小小的事情,要通盤考慮,要全局考慮,事無俱細。

七、自由度不一樣,打工者較自由,這份工作不想幹了,可以跳槽到其它單位,而當老闆的只有在一顆樹上吊死,必須死守,忠實地幹好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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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闆是幫自己打工,打工是幫別人打工,我個人建議的話,要是有能力還是自己創業,自己當老闆啦,現在創業開煲仔飯加盟店還是很不錯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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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時總覺得老闆太苛刻。當老闆後又感到員工不盡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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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為了自己,為了一家老小能有一個幸福的生活而付出,為了老闆的工資付出工作的責任。

當老闆,除了上述,還要為了更多的家庭而付出,也更多了一份社會的責任。

很多人認為打工不容易,低三下四,掙點辛苦錢,殊不知當老闆的付出的遠遠不止這些,他們擔當與付出遠遠超過了手底下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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