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说到拆迁安置,一般拆迁都是按照拆迁房屋所有权来进行分配。但今天的当事人陈女士说,因为有人伪造了婆婆的一份遗嘱,导致她拆迁分配的面积大大缩水了,那这是真的吗?


视频建议在WiFi下观看

陈女士的婆婆有四个儿子,两套老房子,她老公是第四个儿子。在她嫁过来之前,这几个兄弟就分了家。老二和老三一套,老大和老四一套。按照婆婆的意,如果拆迁,谁住哪套就分哪套,所以老二和老三的房子拆迁时,老大和老四没有份。而这套祖宅,婆婆也说过了分配方式。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按照陈女士的计算,祖宅有两层楼,面积应该在150平方米左右,在丈量之前,陈女士还和大嫂沟通了一下分配方案,但是对方的态度让陈女士七上八下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量走房子的平方数后,大嫂一家就不见了,而陈女士仅仅分到30多平方,这个结果出乎了陈女士的预料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于是她再次找到拆迁办,工作人员告诉她,陈女士的大嫂曾经拿出了一份“婆婆的遗嘱”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根据里面的内容,房子归大嫂和大嫂女儿所有,别人不能享受分配,但陈女士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了质疑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陈女士说,就算是找人代写,遗嘱上也没有相关人员的签名,而且也没有证明人。陈女士认为,拆迁办之所以会让大嫂把平方数量走,很有可能是因为这份遗嘱。她多次和拆迁办沟通,事情却是一拖再拖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罗律师表示,因为遗嘱是无效的,因此拆迁办不能按照这份遗嘱来分配拆迁。可是陈女士说,她已经签了一份35.48平方米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了。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那么,

拆迁办究竟是如何进行拆迁分配的?

为什么两年的时间,

都没有帮助陈女士和她大嫂协商,

解决拆迁纠纷呢?

这里面有个关键人物,就是负责当时拆迁的经办人小周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然而,当公益律师一行人来到了小周办公地点时,工作人员上下楼沟通了几次,先是说经办人员不在,而后又表示可以上楼沟通。可等众人才来到二楼,却再次被工作人员拦了下来,表示采访要预约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在记者的再三沟通后,这位拆迁办工作人员同意让陈女士和罗律师进去找小周。电话里说的好好的,在这里加班的小周,却不知道去哪里了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分配|拆迁遭遇“假”遗嘱疑云,律师:抛开真假,都属无效


律师解读

1

一般来说,老房子拆迁,是怎样的一个流程?分配方案都是如何确定下来的?

老房子拆迁首先要确认房屋的所有权,即确定房屋归谁所有。其次,确定完所有权之后,确定所有权人是否在世。若在世房屋拆迁权益就归所有权人所有。若不在世的情况,就要确定房屋由谁继承,拆迁权益就属于谁。如果有真实有效的遗嘱,则按遗嘱确定继承人进而认定拆迁权益的归属,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律规定,按法定继承确定继承人进而认定拆迁权益的归属。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

如果对拆迁分配方案有质疑,那陈女士应该怎样做,来申请重新分配事宜?

首先,陈女士应当向拆迁办提出书面异议,之后,陈女士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拆迁权益,并将案件受理通知书送达给拆迁办,要求拆迁办冻结拆迁权益,任何人不得领取拆迁权益,待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后,再分配拆迁权益。鉴于陈女士已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其应当提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是在误导或非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签订的本协议,并提出其他证据证明,该协议的分配是存在错误的,以此认定《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无效,或撤销该份协议。

3

如果拆迁经办工作人员继续不予配合,那陈女士还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来争取重新分配?

首先,陈女士可以以书面形式发函给拆迁办作为保留提出异议的证据,拆迁办工作人员履行也是职务行为,拆迁办应当才是承担主体,因此,发函给拆迁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其次,对于拆迁经办工作人员的不作为行为,可以向拆迁办的上级部门提出投诉,要求履行应当义务。之后结合我们上面陈述过的,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重新分配。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