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行為可能受到何種處罰呢?

對於單純吸毒不觸犯刑法,應受行政處罰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之三,吸食、注射毒品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二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同時非法持有少量毒品的,也應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定之一,非法持有鴉片不滿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對非法持有毒品者拘留並罰款

非法持有大量毒品的,根據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除此之外,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