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沒領結婚證生了有孩子而且戶口簿上均有戶口,現同另外一個女人結婚算違法嗎?

見好就收226536811


是否違法這要看一下同居關係的時間還有你對這段同居關係的處理!

第一種情況:同居關係是從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存在,那屬於可以承認事實婚姻,即使沒領結婚證也是受保護的,你又與別人領取結婚證的行為涉嫌重婚罪!

第二種情況:同居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條例已經實施以後了,沒領結婚證僅為同居關係!如果已經解除了同居關係再與別人領取結婚證不違法。

第三種情況:同居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後,與他人領取結婚證時,沒有解除同居關係,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這種行為仍然涉嫌重婚罪!

關於重婚罪:

《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有關司法解釋構成重婚有兩類人:第一類是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第二類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與之登記結婚,或者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類人構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

🌻我是專注於婚姻家事的王律,歡迎關注本人公號相互交流!🌻


王律師的法律工作室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係處理。

按照以上條例規定,1994年2月1日以後的,如果沒有結婚證,只能算同居關係。

所以你自己對比一下時間,1994年2月1日之前,算事實婚姻。這個時間之後,如果無證,無論多久,都算同居。你與其他人結婚,是合法的。

但是請你記住,雖然合法,卻不合情,不合理,會遭受道德譴責的!


三味品書


這怎麼能算違法呢,你倆沒領結婚證就生了孩子,頂多算同居關係,94年以後就沒有事實婚姻這一說了。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婚姻關係,男女都屬於單身,單身男女和別人領證就沒有觸犯法律,也就不算違法了。


小波丶4


一個女人結婚了而且有兒女,這女人有跟別的男人生了小孩,這是不是違法,他們就是違法了,誰管呢,


望穿秋水194617227


沒有領結婚證在法律上是不承認你的婚姻的,最多算同居。是否屬於事實婚姻還有看你們什麼時候擺灑,94年之後的沒有事實婚姻,只是同居關係,男方是可以與他人結婚的。其他的可以諮詢律師。


就是肖肖呀828


沒領結婚證生下孩子,算事實婚姻,再同另一個女人登記結婚算違法了。😉😊😋


陳鐵92696921


個人認為不算違法,不受國家法律制裁,也不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


鄲酒鄲


目前只有領取了結婚證才在法律意義上是婚姻關係。但是建議你先解決好上一段關係然後再開始新的開始,畢竟做人除了有法律責任還有社會責任和情感責任。倉促而為或不負責任帶來的影響更廣、更長


某問東西


沒有結婚證,即使生了孩子,法律也不承認你們之間的婚姻關係。任何一方和他人領證結婚都不違法哦!


之乎者也179109938


能不能結婚要看你婚姻狀況而不是你有沒有子女。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