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没和员工签合同、没交社保,只有月工资通过银行发放,能不能告公司?要通过什么途径维权?

一身浩然正气的二狗674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来看,主要是企业与你未签订劳动合同与未给予你购买社会保险引起的,至于是否能告企业的问题?因为企业这种行为这已经构成违法,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但在劳动仲裁之前,建议你从以下程序去维护你的权益:

第一、你要先行收集证据,证明你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你的银行工资流水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当然打卡记录与工牌也是可辅助证明的;

第二、你要证明你的入职时间,因为这涉及到补偿金,你可以主张以下两个方面的: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企业应当与员工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企业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2、未依法缴纳社保的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企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申请补偿金,补偿金标准是按每一年补偿一个月,不足半年半个月,满半年的按一个月计算。

第三、在仲裁时效内申请主张。申请仲裁的时效为一年,所以在申请仲裁时,一定要考虑时效问题。

希望以上建议能对你有所帮助。


老刘人力资源


先去银行把发工资的流水账打出来,如果你还在公司上班那赶快把打卡记录用手机拍下来,有穿工衣或工卡都拍照留起来,再拍几张在公司上班的照片或视频这些都是证明你和公司有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已经离职了,公司工作群里的聊天记录千万不要删,都截屏出来,留做证据,如果有和老板或老板娘的聊天记录更好,万一你什么证据都没有那就只能找几个同事证明你曾经在那里上班了(在职和已离职的都可以)。收集了这些可以证明你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后就写一份劳动仲裁申请双倍工资(网上有范本)直接去公司所属地区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不会耽误你去别的公司上班,没签合同不买社保你百分百会赢的,等着拿双倍工资吧。我上个月刚刚劳动仲裁胜诉,情况和你一样。万一你确实不知道怎么去申请仲裁也没关系,收集好证据请律师帮你弄也可以,收费不高的,几千块钱,开始收一千块左右,赢了拿到钱了再给一点,不赢不需要再给的。


打工阿华


如果公司没和员工签合同,没交社保,只有月工资通过银行发放,能不能告公司?要通过什么途径维权?

单位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都是属于对员工的侵权行为。只要单位合法、员工是在劳动年龄内的,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单位的侵权行为可以通过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进一步维护自己的权益,获得相应的补偿。

首先针对这种情况,员工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工作期间的社保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一般情况下,面对员工突然如此强势的要求,单位作为强者的一方都会不习惯,会拒绝你的要求,甚至因为没签订劳动合同,不承认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面对这样的情况,单位拒绝赔偿的可以向用工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进行投诉,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去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裁定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可以作为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建议劳动者搜集好这些证据。

向单位索要的这些赔偿,并不是无理,耍赖的,都是有法可依。

第一,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包含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根据社保法规定,单位应当自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起,一个月内或者是十五日内(各城市规定不一样)就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未缴纳的需要进行补缴。

现在对于单位侵权的行为确实比较多,很多的劳动者不了解相关维权渠道,建议维权之前再向当地咨询一下。


唠嗑职场


根据你题目当中的描述,公司的这些行为都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你当然可以进行维权。方法就是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劳动局去申请劳动仲裁就可以了。

至于你要求的经济补偿金,前提是你必须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保等违法行为为由而提出离职。只有这样的情况下离职你才可以要求公司向你支付辞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你没有写明是公司有过错这个原因,比如,你是跟公司协商解除,或者直接写明是因你个人原因解除的,是不能要求经济补偿金的。

另外,除了经济补偿金,你还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只要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一般最长可以要求11个月的工资。至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劳动仲裁部门是不处理社保的,你需要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投诉。

另外,你所说的每次发工资是以转账的形式发放,可以将银行的转账记录打出来,作为你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这样即使你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也可以在仲裁的时候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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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律师工作室


但我想,如果一个企业这么不讲究,那你还在他那里干的什么劲呢,爷去别的公司不就完了嘛,对吧,不必纠结,时间是最大的成本,有那个功夫,去干点什么不好?对吧?

我说的比较实际,听你的口气感觉应该对公司有一定的“恨”了,那就走后想别的招让他付出代价呗,哈哈



马桶大叔啊


公司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缴纳社保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是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的。

但是题主先不要提出离职,或者以上面的理由为由提出辞职。千万不要与公司协商解除或者是说是以你的个人原因提出辞职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题主有银行打印的工资流水清单,如果还能显示出公司名称和代发工资的,是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最长可以要求11个月的。然后还能到当地社保局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保


律师说


看图片是否是企业按时依法缴纳都是二百五?



fffj1


建议你去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关于劳动合同,没签通常问题不大,但需要通过其他方法证明,如工资单(银行流水)、工作牌、电脑内记录工作内容文件等等;关于社保,单位不交涉嫌违法,即使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不交社保或劳动者承诺不交社保,均可要求单位补缴。检索两个关于社保的案例以供参考:

一、约定不交社保

案例一:原告陆万礼与被告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给付一审行政案

案号:(2015)建行初字第1号

审理法院: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陆万礼与华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时协议约定,华强公司一次性支付陆万礼477000元,包括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补偿金、工资、加班费(如有)、补缴社会保险等所有费用。社保中心认为,陆万礼要求华强公司补缴社会保险的费用,应当从陆万礼获得的补偿金中予以支付。

最终法院审理认为,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华强公司与陆万礼约定的一次性支付陆万礼477000元,其中虽包含补缴社会保险的费用,但是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因此,陆万礼和华强公司签订的协议不能免除华强公司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法定义务。市社保中心认为陆万礼要求华强公司补缴社会保险的费用,应当从陆万礼获得的补偿金中予以支付,无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二、劳动者承诺不交社保

案例二:广州华隆丰玩具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审行政案

案号:(2015)穗中法行终字第290号

审理法院: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该案中,公司主张员工放弃购买社会保险,法律后果由员工承担。法院审理认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员工主动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的法律后果应由员工自行承担的主张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小结: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无论双方约定不交社保,还是劳动者承诺不交社保,均是无效约定或无效承诺,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社保主管部门投诉反映,要求补缴,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希望有帮助,谢谢!


方圆律格


任律师,您好,我想问您一下。我目前在这家公司己做了5个月,当初讲好是2个月试用期,过后交社保,和签合同,但到现在老板都没给我交社保和签合同。而且公司是以发放现金的,也没有工作服。而且每星期必须要加5天班。假如要是自己辞职,2个月工资老板都不给,应公司出现这样的事有3次了,打110也没有用。所以我想问您一下,像我这种情况用什么方法告公司呢?请您为我解答一下。谢了。


阿飞忆苦思甜


首先回答可否告公司,你可以告公司。

其次,告哪项?你可以主张两项权利,第一是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和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你可以主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赔偿金,就是自你入职的那一天算起到你辞职的那一天,每月再付一份工资。第二是主张单位补缴社保。《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以劳动者的工资作为基数,按月为劳动者缴纳五项保险,单位不交的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补缴的期限是自入职第1天开始到办理离职手续的最后1天。

如果是你个人主动辞职的话,单位无须为你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你可以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第三,到哪告?你可以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如果你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服,可以向同一区域的人民法院提告。

第四,怎样告?

因为你有工资发放凭据,这就可以作为你与所在单位劳动关系的凭证,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工资流水单,也可以提供其它的劳动关系凭据,比如工牌、考勤记录、离职审批单的复印件(图片)。不过仅工资凭条已经足够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了,工资凭条也能证明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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