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國政府國家發展局簡介

譯自蒙古國國家發展局網站

      蒙古國政府國家發展局簡介

  蒙古國政府國家發展局是在經蒙古國大呼拉爾2016年7月21日第12號決議批准通過的“國愛行政機構組織體佈局改革”法律基礎上建立起來的。雖然國家發展局是新成立的部門,但實際上是在繼承了1945年成立的國家規劃委員會、1993年成立的外國投資局、2009年成立的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基礎上成立起來的。

主要目的是結合蒙古國可持續發展方針,明確經濟發展首要方向和領域,投資一體化,正確合理規劃國有和企業的夥伴有關係,保障經濟安全,各領域發展政策落地重要,同地方發展政策相結合,保持生態平衡,創造舒適的經濟環境,提升人民生活水平。

工作的戰略目標包括:

1、結合蒙古國可持續發展方針,制定區域性發展政策和國家投資規劃,組織協調進行大型項目研究,對政策、規劃、項目進行科學研究,保持政策指導性。

2、就各領域發展首要方向和區域化發展政策制定意見,各領域發展政策落地化,對接地方城鎮、鄉村發展政策,保障各領域部門間的對接,進行科學研究,建立發展政策文件信息庫。

3、向國內外宣傳相關投資法律法規、政策、項目、投資形勢和條件,持續做好信息宣傳工作,統一制定國家投資戰略信息,建立投資信息庫,向投資者提供建議,並提供相關信息和方法。

4、保障國家行政領導人員及人力資源領導人員的先鋒作用,對國家發展投資項目規劃進行監督和評估。

主要組織結構包括:

發展政策規劃處、領域發展政策協調處、投資綜合政策處、登記與信息宣傳處、行政指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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