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郑法院:为兄弟担保失信 主动还款挽回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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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午,被执行人沈某来到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找到执行中队队长高昭说:“欠广某的钱我现在就补上,你们把我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了吧。”被执行人沈某是新郑市某村干部,在今年创建文明村镇考评中发现自己存在失信
问题因为表弟担保表弟没按照约定还钱,使自己成为了失信被执行人
本村文明村镇创建产生了不良影响。沈某为挽回自身信用多方筹措,积极还款,新郑法院按照规定把他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撤下。

新郑市城关镇被执行人沈某和被执行人王某是表兄弟,王某因盖房资金短缺,找广某借钱,因数额较大,广某要求必须有担保人。王某请沈某替自己担保,沈某顾及亲戚情谊做了担保人。但借款到期后王某还欠10万无力偿还。广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将王某、沈某二人诉至新郑法院。法院判决后,沈某作为连带责任人对

10万元欠款负有赔偿责任。

沈某内心并不愿意还这笔钱,一直拖着。新郑法院多次联系沈某来法院,但沈某接到通知后总是将还款责任推给王某,消极对待执行。执行干警对沈某采取执行措施,将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沈某并未将此事放在心上

,直到前段时间创建文明村镇,因自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影响文明村镇创建,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某想尽办法筹集资金,在庭下与申请执行人广某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案件得以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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