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鄭法院:為兄弟擔保失信 主動還款挽回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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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上午,被執行人沈某來到河南省新鄭市人民法院找到執行中隊隊長高昭說:“欠廣某的錢我現在就補上,你們把我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上撤了吧。”被執行人沈某是新鄭市某村幹部,在今年創建文明村鎮考評中發現自己存在失信
問題因為表弟擔保表弟沒按照約定還錢,使自己成為了失信被執行人
本村文明村鎮創建產生了不良影響。沈某為挽回自身信用多方籌措,積極還款,新鄭法院按照規定把他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撤下。

新鄭市城關鎮被執行人沈某和被執行人王某是表兄弟,王某因蓋房資金短缺,找廣某借錢,因數額較大,廣某要求必須有擔保人。王某請沈某替自己擔保,沈某顧及親戚情誼做了擔保人。但借款到期后王某還欠10萬無力償還。廣某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將王某、沈某二人訴至新鄭法院。法院判決後,沈某作為連帶責任人對

10萬元欠款負有賠償責任。

沈某內心並不願意還這筆錢,一直拖著。新鄭法院多次聯繫沈某來法院,但沈某接到通知後總是將還款責任推給王某,消極對待執行。執行幹警對沈某採取執行措施,將他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沈某並未將此事放在心上

,直到前段時間創建文明村鎮,因自身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影響文明村鎮創建,這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某想盡辦法籌集資金,在庭下與申請執行人廣某達成和解並履行完畢
,案件得以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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