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每年扑杀1000多万条流浪犬,国内的爱狗人士怎么看?

对酒当歌该喝就喝


头条,请你们不要再发表制造人狗矛盾的文章,这类你们要严审,不要为自私自利狭隘的人唾沫腥子溅得到处都是,这样会把病毒传染给更多的人的,头条你明白吗?大家都知道狗狗是人类的朋友,忠公八犬的故事也广为流传,绝大多数狗狗忠于人类,尽心尽职。狗咬人事件只是少数,还有相当大一部分是人踢打、丢石块引起的,还有就是母狗为保护奶狗咬人(只要人不去近身奶狗就可以避免)。希望头条多宣传教育人要有爱心、宽容、爱护之心,狗狗受到温暖善意了,也不会去咬人。


浦璿


啥也不说了,看看图片吧!



大侠145002436


多说无用 图片引起舒适



李佳轩17


胡说八道!

我在澳洲几年了,从来没有见过流浪狗,也没有听说过屠杀流浪狗之说,原因很简单:法规很严,保护很好,澳洲就是狗狗的天堂。





萨摩大奔jacksonzhang


支持市区立法养狗.养狗交卫生费交保险费.狗咬人狗主拘留三天至十五天赔偿受害人五千至五万.狗咬伤咬残狗主判刑入狱三年至五年.狗咬人至人死亡狗主判刑入狱十年以上或死刑。附带民事赔偿.




异想天开76


“假的!假的!我不信!骗人的!西方社会是先进文明!不会干这个事!”这就是爱狗人士的想法





终经逝去的青春


真能信口雌黄,拿欧美说事,你大国一年扑杀多少,夏天一个西安就多少?再说欧美几乎都用的安乐死,而我们呢?当街棒杀,水淹,活埋。国外正好和中国相反,说说意大利的一件事,意大利的一个市长下令,不许百姓喂流浪狗,叫民众告到了法院,法院一审判决,市长败诉,市长违背了人道主义。这就是国外法律,别说轻易打死狗,不让喂猫狗都触犯法律!所以,很多国外的大街上都有给流浪猫狗准备的“吃饭箱。"而且国外遗弃动物会被判刑。在我国呢却是一个空白。所以早点立小动物保护法,而且必须从根上解决问题,方能解决流浪狗的问题,而不是野蛮的扑杀。比如,取缔养殖和宠物市场,给每条狗按芯片,登记,从这些可以找到弃狗的主人,给予重罚。意大利抛弃猫狗判刑一年监禁。而且世界各国在这方面都设有法律,比如,新加坡,曰本,马来西亚,泰国等。日本如果主人无力养自己的小动物,动保人员接回,但你要付一定的费用。新加坡有专门农粮兽医局下控制的流浪动物问题的技术援助,处理动物的安康和虐待问题,通过报刊,展览,教育方式教育怎么去爱你的动物,做到不抛弃。美国有专门宠舍提供给流浪狗,既人道又保护了动物。所以,我们要借鉴其它国家管理好不文明养犬的人,而不是扑杀狗!


我是小脸猫


欧美每年扑杀1000多万条流浪犬,请问你是从哪里听说这个消息的,是官方消息还是哪里的数据统计。

首先,我们只知道欧美很多国家都有保护动物的动物法,而且对于那些虐待动物的人都是有法律制裁的。所以很多外国人士都是极有爱心的爱狗人士。



其次,对于有人说欧美每年扑杀1000多万条流浪犬这个说法,我们这些国内的爱狗人士,只想问这是真实的吗?还是道听途说!虽然流浪狗的问题已经导致一些狗患发生,但是是不是真的要扑杀流浪狗,这个最终是要由政府来决定。



最后,流浪狗的问题不是某一个人引起的,也不是文明养狗人导致的,是由很多因素一起造成的,相信政府和有关部门会给出一个最终的解决办法啊。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助到你,欢迎大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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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宠物的故事


国内的爱狗人士总爱说国外对待宠物怎么宽容怎么宽松,对待狗怎么善良怎么仁爱!你要记住在国外,你在拥有饲养宠物权力的同时,也要承担及其严格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别总提国外的动物保护和福利法,你看看外国严格的犬类管理法律。

美国养犬法律,《恶犬法》《妨碍公共利益法――三吠规定》,美国在其“睦邻法”中有禁止连续不间断的狗吠声的条款,要求狗的主人无论何时都要严格控制狗吠,否则就会受到投诉和制裁;在英国,如果犬主未立即按规定清除犬所排的粪便,将会被指控并将面临高达1000镑的罚款。

英美等国的法律对养狗人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因狗致人损伤或其主人疏忽致使他人受到伤害的狗的主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同样虐待狗会受到经济处罚或法律制裁,甚至入狱,部分州设有关于虐待动物的法律,但是此法律对非虐待的处死不适用。

《恶犬法案》狗的饲养者必须在庭院树立标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在公共场所,主人必须每时每刻都要为其戴上与上述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则一经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其充公或者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狗主人的刑事责任,甚至可判入狱90天。

《妨碍公共利益法》(或《睦邻法》)在居民社区中养犬时,邻居一般对第一声和第二声犬吠是可以忍耐的,但狗叫过第三声后,邻居的忍耐力就要耗尽,因此主人一定要想办法不能让狗叫第四声。如果狗主人不能控制连续的狗吠,就要受到相应的制裁。

英国的《危险犬类法案》明确规定,若恶犬伤人,狗主人将面临的最高刑罚有期徒刑5年;若恶犬伤人致死,狗主人将面临最高14年的有期徒刑,在英美等国,恶犬伤人,狗主人常会被追究刑责。在美国养狗,住别墅(独立住宅)的社区是否同意让养,住公寓(多层或高层住宅小区)的邻居是否同意让养,有室友的室友是否同意让养,租房的还需要房东是否同意让养。

国外处理流浪狗的方法

一,韩国。韩国养狗的人很少,但总体饲养量却很大,因为韩国盛行食狗肉之风。被遗弃的宠物犬,也就是流浪狗里的大型犬很容易被端上餐桌,而小型犬则是无人吃。

很多人以为在动保等组织的抗议下南韩食用狗肉已经消身匿迹,然而实际情况是店被从街上迁到了胡同里,店名不带狗字而已。

经动保抗议后,南韩只是禁止了流浪狗上桌,规范了食用犬疫检,以及对狗肉馆更严格的卫生检查。使南韩人民吃得更放心。而流浪狗则由收容中心统一处死焚烧。

二,澳大利亚。澳大利亚没有大型食肉动物,因此流浪狗异常猖獗,几乎没有天敌。政府鼓励猎人捕杀流浪狗,以保护行人安全和当地畜牧业。澳大利亚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形态,可以说是受犬害最大的国家了。由于遗弃的宠物犬与本地品种繁衍产生的澳大利亚野狗,在当地几乎没有什么天敌。对其本地畜牧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它们甚至会结群主动猎杀人类。于是澳大利亚鼓励猎人们猎杀野狗(无主的流浪狗也被视作野狗)在澳大利亚,政府要对流浪狗进行评估,对于身体及心理不适合被普通家庭收养的,会被安乐死。

三,美国。很多人提起外国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美国,而舔美国的人群应该知道美国的法律是“人权至上”的。对于宠物狗,在美国基本是被视为私人财产管理的。宠物犬的管理严格程度接近英国,违规犬主失去饲养权,犬只由收容中心收容并寻找新的主人。而对于直接丢弃的宠物犬,美国公民是有权对其开枪的,因为流浪犬可以认定为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人们有处死流浪狗的权力,也有收容流浪狗的组织,但对流浪犬的收容85%以上是由警察负责的。收容过程中一旦流浪犬做出攻击行为就会被当场击毙。10天内无人领养的流浪狗将被毒气毒死或注射处死。美国用的密封舱也是多次使用的,开舱通风后运走死狗焚烧。

四,英国的强制收容。收容机制类似日本,收容时间要比日本长一些,但是判定机制更严格。针对不牵绳子、随地排泄、吠叫扰邻等违规一定次数的宠物狗,其主人会被剥夺饲养权力,宠物狗会被视作流浪狗进行收容处理。被收容的流浪狗若在规定时间内没被领养或者被动保接手的话,会被运往统一的地点装入一次性密封舱,灌注一氧化碳并焚烧。部分收容所会拒绝动保接手,因为动保有可能会再次丢弃它们。

五,日本的保健所收容机制,保健所收容流浪犬其实主要目的是维持治安,防止流浪猫狗攻击人或从人手里抢夺食物时咬伤人。他们有专门的巡逻人员负责在街道上发现流浪猫狗,一经确认便予以收容,或者接收人们主动送去的猫狗。收容的动物通常会在保健所安置3天到一周,如果这段时间没有人来领养的话,便会不经任何疫检就被处死。处死方式说是安乐死,但是其实不是注射处死,通常是10只左右关在一个密封舱里,然后向密封舱注入高浓度的一氧化碳。经过一段时间后,开舱通风,运走焚化。

六,俄罗斯,放任不管理,和我国一样,没有关于流浪狗的法律法规,丢弃宠物犬和捕杀流浪犬都是没人管的。由于国土范围大,流浪狗在俄罗斯异常猖獗。俄罗斯有着世界上最大的流浪狗捕杀团体,捕杀工具是用气枪合法射杀,及俄罗斯人最先发明的使用异烟肼片扑杀。

(外国对犬施行安乐死)



赤脚兽医w


举报作者别有用心的造谣诽谤,头条不是法外之地,不是恶意造谣的地方。我的亲戚朋友在欧美生活的很多,欧美有完善的动物保护法,虐待动物是犯法的,更何谈捕杀!欧美严格在源头控制了繁殖买卖,只能领养取缔了购买。我的亲戚在德国,给家里的猫咪洗澡,猫咪的叫声被邻居举报,全副武装的警察闯了进来,另人啼笑皆非。请问作者,你能拿出欧美捕杀流浪狗的证据吗?有视频图片吗?如果没有,你造谣的目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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