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看待匈奴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習俗?

rammstein69


肥水不流外人田,用這句話比喻匈奴人最恰當不過啦!



匈奴,中國古代北方的一個遊牧民族,發起與內蒙古的陰山山麓。是一個以畜牧養殖為主的草原馬背上的國家,由於匈奴人不善耕種,所以一些生活來源都要靠養馬,牛,羊,駱駝等獲得,因此會出現供需不足的現象,這些兇殘的匈奴人就會進犯中原,到漢人的地盤上幹一些強取豪奪的勾當,從而引發了漢朝與匈奴之間的戰爭。


由於匈奴男尊女卑的原因,王室成員為了傳宗接代,延續自己的正統血脈,就規定了父兄戰死或者意外而死的情況下,他們的遺妻不準改嫁外人,只能下嫁給兒子或者兄弟。因為,在古代匈奴人看來,他們的女人就是用來生孩子的,為了壯大家族人丁興旺,所以自己的資源決不能流到外面。

當然了這裡面父親的妻子指的是(兒子的後媽)也就是父親娶的小老婆。因為這個小老婆與亡夫的兒子們不是親生的,所以他們之間是沒有血緣關係的。因此父親去世,兒子可以明媒正娶自己的後媽,後媽可以繼承履行傳宗接代任務,這樣既保正了資源不浪費,又壯大了家族的勢力。

另外兄長故去,弟弟娶嫂子,這個也就順理成章啦,因為嫂子本來就是外姓人,絕不會因為近親血緣關係而影響後代的事,所以匈奴人為了“肥水不流外人田”,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習俗也就成了一種傳統制度。


歷史上我們熟知的昭君出塞的故事,就是講的這事,因為匈奴人屢次進犯漢朝疆土,漢朝皇帝為了化解矛盾,與匈奴建立良好的關係,就派貌美如花的王昭君出塞,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和匈奴人聯姻合婚,還可以化干戈為玉帛,緩解兩國之間的矛盾,一舉兩得.。

就這樣王昭君嫁給了匈奴大王呼韓邪單于,可是沒過多久,這個呼喊韓邪單于就死了。王昭君原本以為自己的使命已經完成,就要求漢皇帝下令讓她回去,可是按照匈奴人父死娶母的傳統習俗,昭君必須要嫁給呼韓邪單于的兒子,王昭君覺得這事太荒誕了,簡直無法接受。後來呼韓邪單于的兒子就上報漢朝皇帝,漢皇帝為了搞好於匈奴的關係,要求王昭君必須要尊重匈奴人的習俗,於是王昭君就嫁給了呼韓邪單于的兒子。可是好景不長,這個養子不久也死了,王昭君沒辦法又嫁給了呼韓邪單于的另外一個兒子。



這就是匈奴人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習俗,王昭君的例子就是真實的寫照。


任馳贏天下


娶女人,就得娶屁股大的女人,為什麼?能生兒子唄。唐朝以胖為美就是這樣來的,遊牧民族,時常天災人禍,來來往往四處搬遷,生活動盪不固定。女人就得胖,那不僅健康,還代表生育能力強悍。



所以“父死娶母,兄死娶嫂”便不無道理,生存的環境所逼迫嘛。但“娶母”需得注意,是娶後母。父親死了,可以娶她的小妾,兄弟死了,可以娶他的女人。

匈奴的這一習俗是社會早期發展的階段,好比我們以前的母系社會,懂嗎?孩子生下來,只知道母親,不知道父親,誰知道你是哪個生的兒子?後來發展到父系社會,女人可以二嫁,比如漢武帝母親王娡,說不好聽點,漢景帝就是個接盤俠,後來王娡還母儀天下成皇后了。社會越發展到後面,女人的約束越大,甚至出現了裹腳現象,喊出了“女人餓死事小,失節事大”的口號,搞出“貞節牌坊”這一玩意。




不只是匈奴有這種習俗,我們也有,最出名的便是李世民娶了弟弟李元吉的妻子巢王妃,李治娶了後母武則天,之前王昭君也多次嫁給匈奴單于,紅顏禍水的夏姬在連尹襄老死後,被他兒子“烝”過來,那是“烝報”,屬於婚姻形式的一種,所謂“烝報”便是匈奴的那種習俗。到後來,進入封建社會便禁止了。唐朝之所以出現,是因為胡漢融合嘛!

再比如清朝前身後金,滿洲前身女真,努爾哈赤的女人阿巴亥和代善,努爾哈赤可曾考慮過兩人的問題哦。

綜上,如何看待匈奴這一習俗,一是社會早期發展的產物;二是生存環境所決定,充分利用資源;三是挑起女人身上的重擔,保持家族財產的完整性,肥水不流外人田嘛。



最典型的例子是清朝,清朝早期的後金以及之前是匈奴的習俗,可清朝建立還是嗎?天災人禍,戰亂貧乏,吃人肉的事比比皆是,娶個女人還不容易理解嗎?說到底還是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非常茴香豆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就像藏族一些偏遠地區古代曾經採用一妻多夫一樣,這都是實際生活決定的。

為什麼有一妻多夫?主要西藏極少數荒涼地區,自然條件太惡劣,一個男人一個妻子是很難維持基本生活的。

沒有辦法,現實決定只能出現一妻多夫,幾個兄弟一起養家。

至於匈奴的父死娶母,兄死娶嫂也一樣,對他們來說是非常合理的。

匈奴是遊牧民族,以部落為單位,部落則以家庭為單位。基本部落成員都是有血緣關係的,人越多部落就越強大。


所以,對於匈奴這種遊牧民族來說,要盡一切可能擴大自己的人丁數量。遊牧民族選妻子,都要選擇身體肥胖健壯的。如果遇到林黛玉那種又瘦又病的漢族美女,直接被匈奴人一刀劈死了,簡直是浪費糧食的廢物。

那麼,為了保證族群的壯大,就必須父死娶母,兄死娶嫂。

如果父親死了,繼母改嫁,一定會帶著繼母所生的孩子。

繼母一走,等於你家人就少了一半。

所以,為了維持家庭的人數,匈奴的長子必須娶下繼母,這也是沒辦法。

再看哥哥死了,如果嫂子改嫁,必然會帶走嫂子生的孩子。

同樣道理,為了維持家庭的人數,弟弟只能娶下嫂子。

反正繼母也好,嫂子也好,是沒有血緣關係的,不算亂倫。

其實,遊牧民族對血統不太在意,很多被掠奪來的其他部落孩子,也被當做自己人,只要跟自己一條心就行。

比如射鵰英雄傳裡面,蒙古人對郭靖很好,鐵木真連女兒都嫁給他,還許諾封他為宋王。

這雖然是小說,但並不離譜。因為鐵木真大兒子朮赤,根本不是他的兒子。就這樣,朮赤還成為欽察汗國的大汗。

這個汗國有多大?

汗國的疆界大致包括:東自額爾齊斯河西部,西至第聶伯河,南起巴爾喀什湖、裡海、黑海,包括北高加索及花剌子模北部和錫爾河下游地區,向北臨近北極圈。拔都把伏爾加河地區作為政治中心,在入口處建立了首都薩萊城(今阿斯特拉罕附近)。羅斯諸公國與欽察汗國為藩屬關係。


薩沙


這種婚姻制度,叫做烝母報嫂。匈奴王去世了,兒子可以聚父親的小妾(繼母),注意,不是親生母親;兄弟死了,哥哥或弟弟可以娶嫂子或弟妹。

這種習俗的形成,有兩種原因。第一,女人是宗族的私有財產,兒子和兄弟有繼承權,這個繼承權不但包括物質財產,也包括女人。女人包括繼母和嫂子。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維護宗族力量,保護宗族財產,所謂肥水不流外人田。

第二,匈奴未受漢人儒家學說的影響,沒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三綱五常的束縛,沒有漢人固有的倫常觀念。認為女人就是女人,繼母與嫂子弟妹都是外人,沒有血緣關係。娶之並沒有妨礙。

之所以匈奴會這樣做,是由他們的文明程度決定的。匈奴的文明程度,遠遠低於漢人的文明程度,他們是野蠻的民族,是蠻夷之邦。匈奴與漢人融合以後,便漸漸地拋棄了這種民族習慣。但漢人嫁到匈奴聚居地後,不得不“入鄉隨俗”。最典型的就是四大美人之一的王昭君,她嫁到匈奴和親以後,先嫁給了呼韓邪單于,給呼韓邪單于生下了一個兒子,呼韓邪單于三年後去世,王昭君尊漢成帝之命,依匈奴習俗,又改嫁了呼韓邪單于的長子復株累單于,為她生下了兩個女兒。這樣輩份就有些亂了,王昭君的一子兩女,即是兄妹,又是叔侄。這種習慣到了唐朝仍未改變,唐太宗李世民在殺了兄弟建成和元吉後,將他們的妃子納入後宮,唐高宗李治也把李世民的妃子武則天封為皇后,這正是李氏家族的鮮卑血統在起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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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越原始,就越接近於動物,獸性更嚴重。

一方面,匈奴是原始的奴隸社會,在那個時期生育率低,孩子夭折率高,寡婦是不允許存在的,只要身體還行,再嫁生下後代才是首要任務。

況且匈奴人生存環境那麼惡劣,一個失去丈夫的女人很難獨立生存,匈奴人這種習俗反而是在讓更多人活下去。


另一方面,就是從匈奴開始,貝加爾湖以北越來越冷,牛羊賴以生存的草也越來越少,有此遊牧民族才開始南遷,在之後一千年來不停進攻中原地區。

在許多匈奴男人眼裡,女子頂多比奴隸高一等,屬於財產,父親死了,繼承者當然要繼承父親的一切,牛羊以及女人。


而在匈奴女人看來,貞操並不那麼重要,重要的有自己的孩子,這樣就可以保護更多牛羊,古人云,衣食足而知廉恥,匈奴農牧,靠天吃飯,氣候惡劣,為了生存經常劫掠,又如何能夠知禮?

唐太宗李世民,弒父殺兄,兄弟建成和元吉的老婆被他納入後宮,他兒子李治也把他父親的妃子收為己有,我覺得,這就是他們的鮮卑血統在作怪。

想想,那些和親的女子有多慘?


歷史區的哈士奇


同學們,接下來繼續上課。這節課鐵錘老師繼續帶領大家顛覆刻板的歷史觀,講一講匈奴人娶後媽為妻,哥哥死去之後,小叔子娶嫂子為妻的風俗。

這篇文章鐵錘老師介紹兩大部分知識點:第一部分,娶後媽,娶嫂子,對匈奴的三大好處;第二部分,或許爾等更感性趣:古代北方民族的放浪生涯,誰是胡人中的大銀蟲。第一部分,娶後媽,娶嫂子,對匈奴的三大好處;

對於奉儒家思想為正統的中原漢人來說,小叔子娶嫂子已經屬於違背倫常,兒子娶後媽更是大逆不道的醜事,儘管歷來包括皇帝在內,這樣的醜事幹過很多,但是從來沒有人把這個當做習俗來對待。對於漢人來說,這樣的事情都是“衣櫃裡的骷髏”,沒辦法拿出來曬的。

可是,匈奴人為什麼就這麼公開做呢?是因為他們不要臉嗎?

錯,這麼做對北方遊牧民族匈奴來說,極為重要,至少有三個好處。

1,保持家族內部穩定,防止勞動力外流,促進族群人口繁衍。

作為北方遊牧的匈奴,遊牧和戰爭是他們賴以生存的主要方式,人口死亡率很高,因此,保持充足的生育繁衍能力對於種族生存極其重要。婦女死了男人之後,馬不停蹄的轉入本族別的男人帳下,生兒育女,保持可持續性生產力。只有這樣才能保證民族有足夠人力資源,支持匈奴這種遊牧加戰爭掠奪的生存方式。簡單來說,匈奴在300年王朝中能夠持續生存擴張,全靠女人能生,男人能幹,心往一起想,勁往一處使,才使得逐水草而居,居無定所的匈奴人維持了龐大的帝國戰爭力。後漢書西羌傳裡面說,正是因為這種制度,保證了整個國家沒有寡婦和光棍,“種類繁熾”。同學們,啥叫繁熾,分明人草原的慾火在蔓延嘛。

2,穩定血緣關係,調節貴族之間矛盾。

一個女人嫁入一個家族,就成為其中一員,對一個女人最強的束縛,就是以兩性關係的繩索。如果一個女人在失去男人之後,轉身離開家族,投身別的家族,對原先家族來說,是一個極大的資源喪失。由本族人繼續佔有這個女人,才能保證家族穩定和血統純正。這其實也是原始社會群婚制的一個遺風。史學家們一致認為匈奴的制度是奴隸制度,這裡可見一斑。

3,最為重要的是,這種制度保證了匈奴政權的相對穩定性。

漢人政權實施嫡長子繼承製,三歲小孩也可以當皇帝,這是因為朝廷有一個成熟的班子維持帝國運轉,皇帝啥事不幹,垂拱而治也可以,在龍椅上尿床也可以,幾十年不上朝也可以。但是匈奴人沒這麼幸福,匈奴人靠遊牧和戰爭生存。戰爭開始之後,匈奴國王需要身先士卒,帶著弟兄們搶錢搶糧搶女人。所以匈奴國王戰死,下面如狼似虎的首領不可能聽小太子的話,這時候同樣身處壯年的弟弟接受王冠,順便接受嫂子,繼續帶領大家搶錢搶糧搶女人,這是最順利的政治交接程序。但是一旦哥哥弟弟這一輩死絕了,女人要嫁給兒子輩的繼子的時候,危險就出來了。因為繼子有繼承權,和老國王生的親兒子有繼承權,和小叔子生的親兒子也有繼承權,這個時候,一場血腥的宮廷爭奪戰已經不可避免。這也是歷史學家常常說的“胡虜無百年之運”的秘密。不是匈奴不行了,是人家經過了兩代強悍的執政,第三代需要鮮血洗牌了!當年王昭君出塞,陰地制夷,給匈奴和漢朝帶來了百年和平,從漢宣帝到王莽時期,兩國都沒有再次開戰,所以看似落後的制度,一樣有現實的政治收益。

第二部分,誰是胡人中的大淫蟲?

北方遊牧民族,不像漢人受教化,倫常禮儀規矩森嚴。北方遊牧民族堪稱一生放浪不羈愛自由,在男女性事方面要自由許多,尤其是在結婚以前。比如匈奴的別支“稽胡”《周書》記載他們:

“俗好淫穢,處女尤甚。將嫁之夕,方與淫者敘離,夫氏聞之,以多為貴。”

就是說,這個民族的少女在沒有出嫁的時候,享有絕對自由的性自由,一直到新婚前夜,才和情郎們分手告別。最不可思議的是,丈夫家一點不生氣,而且覺得自己老婆在結婚前,情郎越多越寶貴!

握草,這是多麼寬廣的胸懷,這是多麼奇葩的觀念,這才是四海之內皆兄弟麼?

實際上,這也是原始社會群婚制的殘餘影響。

東胡的一支,鮮卑族,也就是唐太宗李世民的祖先,在某種程度上,結婚之前也享有一定的性自由。所以,李世民全盤接受老豆後宮,乾死太子和三弟之後,笑納弟妹,也不足為奇。作為一個皇帝,沒有博愛的胸懷和旺盛的幹勁,怎麼能成就髒唐大業呢。

東胡的另外一隻,烏桓,他們的風俗是啥呢:其嫁娶者,皆先私通。私通成為了必須走的程序。

至於朝鮮族的先祖,古代高句麗人的習慣也很相似,“好淫”“男女多相奔誘”。哈哈。

那麼問題來了,誰是北方民族中的大淫蟲呢?答案是:党項族!隋書党項傳評價說:淫穢蒸報,於諸夷中最為甚。党項族自由奔放的性愛自由習俗,一直延續到宋朝“凡育女稍長,靡有媒妁,暗有期會,家之不問”。家裡人根本不問啊,據說西方父母在女兒上中學之後,會主動講解相關知識,甚至往書包裡面放安全套。党項族的粑粑麻麻,似乎也不比他們差啊。

總結:匈奴父死娶母,兄死娶嫂,是為了適應北方遊牧生存現狀而探索出來的嫁娶風俗。整體而言,由於傳統文化的差異,北方胡人在兩性觀念上比漢族人更加開放自由。

我是鐵錘,一個看慣風月與風雲的人。歡迎你的到來,喜歡我的文章,就轉發給更多人看見。


鐵錘歷史


首先要說明是是匈奴稱王之後娶得不是他的親生母親,而是繼母,也就是父王的小妾。

匈奴這個民族長期的活躍在草原上,以遊牧為主,

本來就是少數民族,人口基數本來就少,

又加上好戰,經常的去襲擾別的民族。

你發動戰爭,你經常打仗,自然就會死人,那麼死的都是些什麼人呢?

自然是男人,是男丁。

本來在過去,醫療水平很差很差,人們的壽命就短命,

綜合了各種情況,匈奴人要想長期的繁衍下去,就只能增加人口,

增加女性受孕的幾率,這樣才能增加本民族的人口,

可以說“匈奴父死娶母,兄死娶嫂”這個習俗也是適合這個民族發展的,

“存在就是合理”這句話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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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們熟悉的人物王昭君出塞的故事。

昭君抵達匈奴後,被稱為寧胡閼氏(yān zhī)。昭君和呼韓邪單于共同生活了三年,生下一子,取名伊屠智伢師。呼韓邪單于去世, 昭君向漢廷上書求歸,漢成帝敕令“從胡俗”,依遊牧民族收繼婚制,復嫁呼韓邪單于長子復株累單于,兩人共同生活十一年,育有二女;長女名須卜居次,次女名當於居次。

這裡王昭君就屬於復株累單于的繼母。

當然這種習俗對於習慣了中原生活的女人是悲催的,呼韓邪單于去世後,王昭君想要回歸漢朝,但是漢成帝沒有同意,那麼王昭君就只能從了匈奴的婚俗,再次與自己的丈夫的兒子結婚,

哎,可以想象這種習俗對於王昭君來說這是多麼的難。


阿金大哥,一個愛好文史的油膩大叔。


阿金大哥


匈奴“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習俗叫做收繼婚制度,是一種舊時婚俗,在遊牧民族和少數民族中比較常見。當然,這個“母”指的是後母,並不是自己的親生母親。

但是,不管怎樣,這種風俗超出人們的想象,在講究儒家文化思想的漢人心中,它就屬於一種亂倫現象,是要遭天譴的。

然而,遊牧民族並不在乎什麼思想和制度,他們只是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漢朝的王昭君,她為了國家和平,主動請求和親嫁給了匈奴呼韓邪單于,呼韓邪死後按習俗她必須轉嫁給庶子為妻。

王昭君無法接受,寫信給漢成帝要求回家。

雖然當時漢朝已經明文禁止收繼婚,但是根本制約不了匈奴,為了避免兩國產生矛盾,成帝只有犧牲王昭君的個人意願,勒令她遵從胡人習俗。

昭君只好無奈接受,最終抑鬱而亡。

其實,匈奴人民的這種奇婚異俗是有源頭的:

一、文明程度決定

在原始社會里,人類是群婚共妻制。

孩子生下來只有母親,沒有具體的父親,孩子由大家共同養育長大。

進入父系社會後,父親死亡了,他的妾被作為繼承遺產,往往被嫡子所娶。

收繼婚最早出現於先秦時期,因違反倫理道德而遭到人們的指責。隨後,各個朝代也紛紛出臺相關法律法規明令廢止。

但是,統治者卻貪圖私利和美色率先破壞規則。

如:隋煬帝在父親隋文帝死的當天便收繼了後母宣華夫人;

唐太宗也收繼了弟弟李元吉的妃子楊氏;唐高宗則收繼了父親唐太宗的才人武則天等等。

下層官吏和普通百姓敢怒不敢言,他們受到禮法約束,怕人笑話,基本上是不敢進行收繼婚。

到了宋代以後,漢族地區收繼婚逐漸消失,只有一些少數民族仍盛行此風俗。匈奴就是其中之一。

匈奴人擅長騎馬射箭,在漢人心目中就是粗魯、野蠻、兇惡的代名詞。

他們的文明程度遠低於漢人,他們沒有受到漢人儒家學說的影響,沒有“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這些三綱五常的束縛,更沒有漢人固有的倫理道德觀念。

他們認為女人就是女人,繼母與嫂子弟媳都是外人,沒有血緣關係,娶她們並沒有什麼問題。

二、生存環境造成

匈奴是遊牧民族,主要生活在北方寒冷地區,生存環境惡劣,人口稀少。

他們要根據草場的興衰而遷移,靠放牧來維持生存;而且匈奴經常會發生戰亂,有戰亂就會有死亡。因此,人口很難發展起來。

不論何時,人們都懂得“以人為本”的道理,只有擁有了大量的人口才能發展生產力,氏族才能繁榮強大。

所以匈奴人就要充分利用資源,利用每一個女性來繁衍人口,以壯大自己的部落。

三、男尊女卑思想決定

在男尊女卑的社會里,女人沒有自主權,完全依附於男人。

她一旦嫁給了男人,就屬於男人的私有財產,自身的命運完全掌握在男人手中。

在匈奴也一樣,女人嫁到氏族後,不僅屬於丈夫,而且屬於丈夫所在的氏族。

正常情況下,如果丈夫死後,妻子可能會改嫁,會帶走財產和所生的孩子。

這樣一來,氏族就會失去財物和勞動力。而收繼婚制度則可以讓兒子和兄弟有繼承權,可以順理成章地繼承物質財產和女人,包括繼母、嫂子、弟媳。

這樣做一方面是解決她們的生存問題,另一方面是可以最大限度地維護宗族力量,保護宗族財產,保證肥水不流外人田。

可見,匈奴“父死娶母,兄死娶嫂”的習俗是特定社會環境下的產物,順應匈奴當時的生存狀態,也是一種不得已而為之的行為。

只是作為漢人的我們難以接受而已。好在後來,匈奴與漢人融合後,便漸漸地拋棄了這種令人尷尬的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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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書共讀


收繼婚也曾在我國盛行,在春秋時期,天子諸侯之間都流行收繼婚,更別說民間了。先秦之後才慢慢廢止。

收繼婚起源於氏族時期,當時的人民認為女性是一種財產,嫁到夫家就屬於夫家。如果不幸喪偶,也只能在本氏族之間流轉,兄弟、兒子都可以收繼婚,即便是皇帝的女兒也必須要遵守。

據史料記載,漢朝的四大美女之一王昭君嫁到匈奴呼韓邪,呼韓邪死後,匈奴要求她轉嫁給庶子,王昭君難以接受,上書給漢成帝,要求迴歸漢朝。結果漢成帝為了避免與匈奴發生摩擦,讓王昭君“從胡俗”。

其實從先秦之後,收繼婚就慢慢從漢人習俗中消失了,隋煬帝收了他庶母,就飽受民間非議,直到明清開始,法律禁止收繼婚,漢人中對收繼婚便無法接受了。

其實收繼婚,按照當時的匈奴風俗來講,是完全符合情況的。漢朝時期,中國有史以來第一位漢奸中行說,就曾對這個問題進行過辯解,他解釋道,匈奴經常起戰亂,死亡時有發生,收繼婚就是為了避免姓名在歷史長河中流逝。這句話對於匈奴來說是適用的,匈奴也屬於少數民族,有族群,自然也經常會遇到流離失所的情況,女性嫁到夫家,就屬於夫家的私有財產,

倘若沒有被收繼婚,那麼被別的族群娶走了,只會增長別的族群的實力。為了約束女性,收繼婚是最好的選擇。

收繼婚是從氏族時期誕生的一種婚姻方式,其實也是起到了穩定氏族的作用。匈奴每一個成年男性都必須是戰士,戰爭幾乎存在於每一個氏族,而頻繁的戰爭會導致大量男性死亡,只有不斷的繁衍後代,才能跟得上消耗。而且,孤兒寡母總要有人撫養,怎麼辦呢?收繼婚吧。有了收繼婚,大量的孤兒寡母有了撫養,而且也能繼續繁衍後代,保障氏族的安定。

漢人最鄙視收繼婚的地方,就是認為它有悖倫理。我國受到儒家學說的影響,對於破壞綱常的行為一向是無法接受的,所以對收繼婚有著很深的誤解。實際上,匈奴很早就明白了,收繼婚,最大的原則就是,決不允許兒子收娶親生母親,也常常會禁止長輩親屬娶晚輩親屬的妻妾。這其實就避免了相近血緣帶來的巨大問題,自然也就不是真正意義的有悖倫理了。

看待匈奴收繼婚的習俗,應當從它的起源來研究,事實上,收繼婚並沒有真正的有悖人倫,反而是適合當時匈奴的形勢。等到人們慢慢過上穩定的生活後,收繼婚逐步退出歷史的舞臺。

參考文獻:《匈奴風俗中的收繼婚》、《性文學解讀》、《漢書》、《中國古代婚姻史研究》


歷史風雲錄


題主這個問題在漢朝已有人回答過,就是人稱第一位漢奸的中行說。匈奴人逐水草而居,是馬背上的民族,以狩獵和經營馬、牛、羊、驢等牲畜為生,生活上只食畜肉,常飲奶酪,衣皮革住氈帳,“自君王以下,鹹食畜肉,衣其皮革,被旃裘”。而又勇悍善戰貪婪成性,他們為了擴大地盤,到處掠奪奴隸,搶奪財物,成為漢朝初期的心腹大患。


匈奴有賤老的習俗,“壯者食肥美,老者食其餘,貴壯健,賤老弱”。(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當漢使質問時,中行說說,漢朝人子弟上前線,父母難道不為他們準備好吃好喝的嗎?得到肯定後。中行說辯解,說匈奴經常打仗,而老弱者不能戰鬥,所以用家裡的肥肉美味供養健壯者,也是為了使年輕人打好仗,保護自己,這樣父子才能長久相保,而不是拘泥於一飯一肉,本質上與漢人送兒子上前線是一樣的。


漢使又質問到另一問題,就是本文的關注點,“

父死,妻其後母;兄弟死,盡取其妻妻之。無冠帶之飾,闕庭之禮”。注意,是妻其後母,使者說當父親死後,兒子娶後母,兄弟死,其妻子也被活著的兄弟所續娶,言下之意與禽獸何異?中行說又辯解,說匈奴處於隨時征戰、遷移狀態,必須符合實際因地制宜,不能被太多禮節約束,君臣從上到下采取簡單有用的方式,娶後母和娶兄弟之妻子,是為了保證血統不流失,這是重視宗法種族使然。(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


中行說反駁說,如漢朝雖沒有父子睡同一氈房,娶後母及兄弟妻子之事,卻由於禮而固步自封,刻意於繁文縟節,使親屬日漸疏遠,漸漸兄弟反目,甚至相互殘殺,改朝易姓。禮義的危害,使得上下交相怨望,可嘆的是,你們見不及此,竟然不知危害之大!

讀史鑑今,修心明性,歡迎關注南方鵬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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