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停車佔道費性質調整,北京打響第一槍

道路停車佔道費性質調整,北京打響第一槍

據北京日報報道,北京市將調整停車佔道費性質,由經營服務性收費調整為行政事業性收費。引用原文如下:

本報訊(記者 趙鵬)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於近日同意市交通委提出的調整本市道路停車收費有關事項的申請,根據《北京市機動車停車條例》同意調整停車佔道費性質,由經營服務性收費調整為行政事業性收費。

調整後,本市道路停車佔道費收費對象由原經營佔道停車的單位調整為佔道停車人。

屆時,道路停車佔道費為行政事業性收費,收費應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監)制的財政票據,收入全額上繳區級國庫,納入各區財政預算管理。

同時,執收單位不得自行增加收費項目、擴大收費範圍,需按有關規定做好收費公示工作,將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及收費依據文件等向社會公佈,定期向社會公開道路停車佔道費收費收入,並自覺接受價格、財政、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對違規多徵、減徵、免徵或緩徵收費等行為,依照法律法規予以處理。

本項目調整政策生效時間,自2019年1月1日起,在東城區、西城區、通州區實施,2019年7月1日起,在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實施,2019年12月1日起,在其他區實施。

簡單來說,本市道路停車佔道費收費對象由原經營佔道停車的單位調整為佔道停車人,也就是政府的收費對象從經營佔道停車的企業,將轉變為在道路停車泊位停放車輛的個人。本市的停車收費將加快向電子化繳費方向發展。具體後續操作事宜,將由市交通委主導推進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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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看後第一感覺就是:這是省去中間環節,沒有中間商賺差價的好事啊!

長久以來,路側停車場都是由停車場管理公司承包經營,由於承包方自身實力水平不同、經營理念和管理方式不同,導致路側停車場管理混亂、收費標準和服務水準難以統一。同時路側停車場承包方也是滿腹怨言,大喊賠錢,因為路側停車場的開放性,缺乏對停放車輛的行動限制,導致逃費現象嚴重。而且現場管理需要人員駐守收費管理,單人管理範圍極為有限,最多管理50個車位,在高峰期遇到高併發離場,單人能夠同時處理的車輛也只能是個位數。在部分停車場由於疏於管理,跑冒滴漏現象嚴重,導致運營管理方入不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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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管理混亂,路側停車服務質量參差不齊,車主支付相同的停車費用,卻得不到舒適的停車體驗。

在路側停車方面,已經有很多硬件設備來輔助管理,現在通過主流的路側停車硬件設備包括地磁、車位鎖、路側視頻樁、高位視頻樁等。但是這些設備僅僅是輔助作用,而且缺陷明顯。

車位鎖對車輛離場毫無約束能力,嚴重影響道路複用性,影響道路通行效率。

地磁僅僅提供感知能力,在入場離場環節毫無其他作用。

路側視頻樁由於視角限制,單個樁位僅能監控1個或2個車位,鋪設成本太高。

高位視頻樁是目前效果最好、性價比最高的方案,通過固定攝像頭監控區域內數十個車位情況,360度動態攝像頭跟蹤車輛動作,能夠做到24小時監控。車停停車採用高位視頻樁與電子車牌結合的路側停車解決方案,實現路側停車場的全天候無人值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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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硬件在一定程度上能幫助管理者完善管理,但是由於路側停車場的特性,現有的方案都缺乏對車輛離場的約束力,所以路側停車必須引入對車主有約束能力的管理方,這也是車停停車城市級智慧停車解決方案的重要一環。

北京市首先將路側停車的收費性質更改,直接向車主收費,就是將對車主缺乏約束能力、管理混亂的管理方排除,有利於統一進行約束收費,也有利於統一服務標準,為廣大車主提供標準化、舒適化的停車服務。另一方面,此舉也有利於路側停車場的統一智能升級,加快停車場智能升級進程,提升停車場管理效率、緩解停車難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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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對情況複雜的路側停車場的統一管理,對相關部門是一個巨大挑戰,如何在統一的標準下進行差異化的管理、提供人性化的服務都不是容易的事情。車停停車將跟進路側停車改革動態,也將充分發揮自身在智慧停車領域的經驗積累,幫助相關部門和合作夥伴快速實施智慧停車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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