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前以自己的名義為公司貸款,十年前公司倒閉了,現在信用社讓還錢,該怎麼辦?

踏雪無痕1314668


你的問題很奇怪,現在的民事訴訟時效為三年,五年前的債務,信用社是怎麼做到讓訴訟時效中止的?你是每隔幾年就在催收函上簽字確認嗎?

如果沒有,那麼你的問題很好辦,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拒絕還款。根據《民法總則》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你的情況已經明顯超過了這個訴訟時效。

根據法律規定,只要你向法院提出已過訴訟時效,那麼法院會駁回信用社的訴訟請求。當然,你必須要確認自己沒有發生中止訴訟時效的行為。

如果你公司倒閉後你仍然在週轉貸款,那麼沒什麼說的,你必須承擔還款責任。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觀點。


空谷寒潭


辦法還是有的:

1.同銀行協商減免利息,然後還款;

2.找到倒閉公司的股東和財產,若沒有清算解散,向其股東追償。有時就算公司註銷了,希望有良心的股東還你錢的。

3.如找不到股東和公司的財產,那就吃悶虧了,然後在頭條曬個教訓<



永樂園林66213892


沒有辦法啦!因為因為借款人是你。所以銀行只會向你追債。因為是十年前的貸款。現在都搞不是清楚利息和本金多少啦?要看當初簽訂的合同。

可以選擇跟銀行分期還款。或者找機會跟銀行協商,看是否能減免部分利息和逾期產生的費用。本金你是免不了的。你就乖乖的老實的還了吧。


小寧說三農


欠債還錢,天今第一,只要你當時貨款是為工廠,或公司?是有證據的,如果甲方沒有懶帳,這帳(錢)你沒有私用的情況下,肯定甲方要負責還款,如果沒有證據,銀行只有找你負責追債!必須的!


手機用戶6932161302


要是以你個人信息代的,那就麻煩了,倒閉時為什麼不過戶呢,在說,公司給你的手續也會起一點點作用,如果沒有手續了,那就真的不好說了,在一個找一下當時的法人代表試試


1247888409654奮鬥


沒有好辦法,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可以和銀行協商,簽訂分期還款協議,在利息和滯納金上讓銀行給予減免,本金減免難度很大!


銀行老鐵


以自己名義為公司貸款,那到底借款人是你還是公司?還是你只是提供擔保


染指花道


以個人名義為企業貸款的實質是你個人的貸款,企業既是沒有破產,承擔貸款還款責任還是你個人。因此,如果貸款未能按貸款合同還貸,信用社在應當還貸之日起一直向你主張權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你應當承擔責任!


六合易行


一句話,這與你何干?是認公司名義貸的,又不是公司以你多名義貸,讓他找公司就是了


跟我學風水


你沒有說清楚具體情況,借款人是誰,擔保人是誰,貸款什麼形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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