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超過一年不簽訂勞動合同以及不支付在年底前辭職的員工獎金,該怎麼維權?

小古事


不簽訂勞動合同是一種違法比較嚴重的行為。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應當從應簽訂勞動合同的次月起支付雙倍工資,直至滿一年視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為止。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雙倍工資,或者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維權,要求企業支付雙倍工資。

另外如果涉及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往往也涉及到沒有交納社會保險,這樣職工應當一起要求用人單位補交保險。

除了補交保險之外,職工提出離職的話,用人單位也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以上是不籤勞動合同、不交社會保險費的的處罰。

而不支付提前辭職職工的年終獎金,這是存在爭議的。

如果用人單位的這筆年終獎金是以過節費的形式支付,沒有幹到過節的,得不到這筆獎金是正常的。

如果這筆獎金是以年終績效獎金或者成果獎金的方式發放,那麼提前辭職的職工應當根據績效和成果發放相應的比例。

一般來講,如果單位有相應的年終獎金髮放規定,作為企業的管理制度,相應職工知曉,那麼就按照相應的發放規定來執行就可以。


暖心人社



您提到的問題是不籤勞動合同獎金支付以及如何維權三個問題:

一、不簽訂勞動合同問題

①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②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③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雖然單位辦理招用人員登記表、繳納社會保險費都可以代表你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但是,建立勞動關係如果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也是可以追究法律的。

二、年終獎問題

能否要求企業支付年終獎,關鍵是能否提供證據,比如錄用通知書、企業承諾、或者往年同期發放記錄等等。這個主張比較難,因為法律並未規定,都是由雙方約定。

三、如何維權

1、勞動監察大隊舉報,並要求解決;

2、申請勞動仲裁;

3、如果不服勞動仲裁結果,可以去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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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普法宣傳


單位沒跟職工籤勞動合同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你已經跟公司構成事實勞動關係 且事實勞動時間超過一年 可以被認定為無固定期限合同 公司在不跟你籤合同的情況下 應支付你雙倍工資。如果公司要解僱你的話, 公司需要給你賠償金 按照超過2年 不足兩年半 就是2.5倍工資。你去申請仲裁的時候 ,需要你提供你事實勞動關係構成的證明 :比如說公司發你工資的證明 ,公司給你的工資單 :你上班考勤的記錄 等等。











2018發發發57


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即違法,不分時間長短。只要用工,務必簽訂勞動合同,這是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必須履行此法定手續,否則為非法用工。用人單位超過一年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不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要受到經濟賠償處罰,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規定,要受到責令繳納和應繳社會保險費1倍以上三倍以下經濟處罰,責任人也要受到經濟處罰。獎金問題屬於工資部分,按應得獎金要求用人單位支付。

謝謝《悟空小秘書》老師邀請。

此問題的嚴重性在於用人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和違反了社會保險法。僅此兩項,用人單位務必承擔兩項處罰:

第一項是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46條至48條規定,用人單位使用勞動者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與勞動者從勞動之日起簽訂由國家人社部門規範的勞動合同範本。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即違法。用人單位將對勞動者承擔勞動一年給予一個月的經濟賠償,最多不得超過兩倍的經濟賠償。而賠償標準是勞動者的月工資或當地職工的社會平均工資。

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只要使用勞動者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要受到至少勞動一年給予一個月最多兩個月的工資賠償。

第二項是違反社會保險法的責令處罰。

(一)用人單位自勞動者勞動的30日內必須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費登記並按月繳納社保費。不辦理的,由社會保險行政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罰款,對其直接負責主管人和責任人處500元以上3千元以下罰款。

(二)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徵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逾期仍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機關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三)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由社會保險法84條至94條明文規定的。

因此,樓主應當依法追究用人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沒有繳納社保費的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拒絕執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管見了。


商世好


關於不簽訂勞動合同,可以去仲裁,勞動法規定,入職一個月內不簽訂勞動合同需要支付雙倍工資,也就是入職滿一個月後開始算每個月要支付雙倍工資,直到入職滿一年,然後算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合同。建議你直接去勞動局仲裁,因為你沒簽訂勞動合同,建議去勞動局時帶著入職的offer,工牌,辦公照片,郵件,錄音,公司材料(非保密材料)等來證明你是公司員工。之後就可以要求雙倍工資,;其次不要提離職應該給公司發一個正式的郵件。以公司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解除勞動關係,仲裁時要求公司就勞動關係的解除在給你2N的補償金(N為司齡,入職不滿半年算0.5個月,滿半年不滿1年算1個月)。

關於年終獎,需要看在入職offer或者其他協議中是否明確約定了年終獎數額,如果沒有約定,則公司可以不給於的,如果預定了,公司可以按照當年在職時間給你折算,不給的話也可以仲裁。


勞動糾紛處理


不籤勞動合同可以勞動仲裁

離職了不知道怎麼弄

去勞動局詢問,不一定適用

至於獎金

這東西又不是跟工資一樣固定

沒有應該就沒有了

看老闆心情


zong有diao民想hai朕


要求補籤勞動合同,否則去勞動局仲裁。年終獎金沒有國家統一政策,各企業行為,只能按企業規定執行。


9264802415148


不籤勞動合同的、就是欺騙!

辭職不給補償?只能到勞動監察大隊、勞動仲裁、去舉報、讓用人單位給賠償用黑工的銭!


鞍山二姐133


用人單位用工不及時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這本身就涉嫌違法,勞動者那隻能尋求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13037813


先協商,後仲裁,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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