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彩禮風俗要不要廢除?

sir洋


應該廢除,有句話形容彩禮,越窮越要,越要越窮,這是一個惡性循環,理應廢除!

很多女孩把彩禮歸結為,父母養我這麼多年不容易,這點彩禮是應該的,實葉不然,孝順父母天經地義,無論是男方父母還是女方父母,都應該孝順,但是不應該在結婚這件事情上體現,更不能作為評價一個人對你好壞的標準,一個人一生的路很長,彩禮的金額對於一個人一生來說,太少了!

所以說,應該廢除這個風俗!相信每個家庭的父母打心底都是希望子女幸福的,現在有很多現象,男方因為結婚借了錢,女孩嫁過去吃苦還債,相信這樣的現象很普遍!

這樣就是坑害了子女,也是對子女未來不負責,更有甚者會因為彩禮這件事拆散很多相愛的情侶,所以我並不贊同彩禮這件事!

可以雙方父母力所能及的拿出一些錢,作為一對新人的生活基金,兩個人創建一個家庭的費用,這樣會更好!不應該把錢花在形式上!


故事點歌臺


感謝盛請,結婚彩禮確實是農村普遍存在的現象,也是千千萬萬大眾父母頭疼的事,要也不好,要,人家會說三道四,說女方太勢利,重財不重情。不要也不好,農村幾千年禮節風俗,男方總要表示一點誠意吧,閨女養這麼大也不能白跑人家吧。彩禮確實是大眾揪心的事。

農村上一輩人家庭條件不是很好,彩禮這是意思意思,作重看人,兩人是否有緣分,兩個人是否對眼,老百姓也沒有為彩禮發過愁,小兩口家庭生活也很好,夫妻感情也默契,同甘共苦一路走來相濡以沫。



而現如今生活條件好了,大齡剩男剩女返而多了,攀比的心理強了,好的沒傳承,彩禮卻變味了。勢利眼多了,首先是要房要車,另外再加昂貴手飾和彩禮,那是成家立業,純粹是在炫耀,有的害得男方債臺高築,慎至造成婚後家庭不和,夫妻矛盾重重。為父母的不是兒女一生幸福作想,而是斷送兒女幸福,不是關心愛護而是害了女兒,社會的可悲,家庭的不幸,為兒女幸福不能在麻目不仁。

有緣人千言萬語也道不盡,總之兩個字"覺悟"。網圖。


有緣人15383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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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彩禮要不要廢除?

首先說明一點的是,結婚彩禮不是一個法律或者規章制度,而是民間的自由規定,是由雙方家長共同決定的,有的女方家長要很多,有的甚至分文不要,有的還要倒給。

國家只能通過相關手段來控制逐漸上漲的彩禮風氣,但是說過來,還的靠國民經濟的大力提升,把彩禮控制在一個範圍內,到時咱們國人的金錢觀念減弱了也就以為著彩禮可有可無了。

彩禮的風氣自然會消失。



北農小楊


看了樓下這麼噴子,我接上!

這年頭真的只有彩禮一個問題嗎?如果男方給的起彩禮,那女方就一會要嫁嗎?比如不管對方是什麼房子,然後工作情況,家庭情況全都不用考慮嗎?這樣的話那全中國最少百分之八十男人都能擺平這問題。

關鍵問題,女方她不只要彩禮啊!她要的東西數不勝數。比如兄弟們家裡有房子,可女方要求必須去城裡買,你家裡那房子不要,直接丟了。

樓下那位女特權者說的好!一百個男人都去追那個漂亮的女孩,哦哦哦!我就笑笑,不說話。現在的男人家庭和睦的哪個老婆長得漂亮?搞笑了,男人不傻,他也知道漂亮女人不適合做老婆,愛美之心,人皆有之。非誠勿擾完美證實了這情況,24位女嘉賓哪個長得醜?為何都會單身呢?因為真正的好男人不會選她們,人家有錢有勢什麼老婆找不到?普通男人又駕馭不了這些女人,哪怕真娶了,他也守不住。

這不是空話,這是事實,當她遇到更好的男人,放棄婚姻追隨更好的就是必然性。長相一般姑娘反而最受大眾歡迎,因為人家能老老實實一起過日子啊!



東亞第一噴王


要彩禮不是什麼好事,有人說要廢除,先不說可行性,先說結果,廢除以後的好處是什麼,女人不要彩禮隨便找人嫁完全不看條件你說愛我就行?根本不可能的!唯一的好處就是沒錢的男人多了追女孩的勇氣,光棍的可能降低了。然而有什麼用嗎?並沒有。假如有一百個男孩一百個女孩,女孩不要房不要彩禮,男孩之間公平競爭,大家都去追最好看那個了,你猜她會選家裡最窮那個嗎?幾乎不可能,在這裡不是說女人現實,女人不現實的地方就是關注點太多,她不會直接選最有錢的不管人品不看脾氣秉性不看外表。她會選一個長得挺順眼,兩個人合得來,人品好脾氣也好,經濟條件也好,這裡說的好,就是中等以上,一百個人裡49個能達到就可以,在眾多人裡找個最平衡的人。剛才說男孩子因為有勇氣都去追最好看那個了,其中有個理智佔上風的直接追了第二好看的,成功了。剩下98個男孩就慌了,怎麼辦?比較冷靜的中間層次的趕緊下手選個自己接近的,又有50個結婚的,還還剩下48個人,對面女孩的陣型已經亂了,可能第三好看的還在挑,也有始終沒有人追的在觀望,總之這輪比較理智了一各自把條件擺出來,互相感覺還不錯的結婚了,又解決30個,最後男女各剩下18人,你猜他們能互相將就嗎?


女妖精兒


對於結婚要彩禮的風俗要不要廢除?這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觀點不一,爭議性比較大的問題,我認為好的傳統風俗應該發揚光大,而對於一些陋習(也稱為風俗)則應該,隨著社會的進步,人們物質生活水平的逐漸富裕,人類文明程度的提高而有所改變和摒棄,尤其是在現實社會中爭議性比較大,使本來可以幸福生活在一起的人,因這種陋習(風俗)因觀點不同,因而發生爭議,甚至一拍兩散,反目成仇,使家庭,社會的和諧程度遭到破壞和產生不穩定因素的陋習(風俗)應該被取消廢除和摒棄掉,更何況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由於對這種陋習(風俗)的爭議性過大,而發生過不少血淋淋的慘案,使相關的人和家庭因此而痛失生命的事例屢屢的有所發生。基於以上所述,到底該不該廢除結婚要彩禮一事,請大家在此留言討論。




法與罰


彩禮這行當,不僅僅是風俗,還是一個市場行為。

在男女比例還算均衡的八十年代,彩禮這倆字是基本可以忽略的。兩家訂親,在一起吃個飯,男方象徵性地拿出幾樣禮物,至於彩禮,也是象徵性的幾百元,記得一般是幾百99元,這個數字根據物價和收入水平水漲船高,女方再退回去多少,不會對家庭造成額外負擔,真的是象徵性的。

以上是指門當戶對男女般配發乎情嫁乎禮那樣的婚姻。

而真正拿彩禮換人的也有,比如男方確實有問題的,有殘疾,家裡特別困難,沒有人願意嫁,就要出大價錢,有貪圖禮金的丈母孃就可能會把女兒“賣過去”,也有。

1980年,有一個農村小姑娘,18歲,被她娘以800元彩禮的價格,“賣”給了一個三十八歲的“老頭”。這在當時引起了廣泛的同情。小姑娘嫁過去後,被這男人捧在了手心裡,日子過得比當年同情過她的大多數同齡人都好。

所以,“800元賣女”這件事,可能只是吃瓜群眾看到的表象,這個賣女人家才最知道內裡。閨女嫁過去會不會受委屈,這個18歲的、受過初等教育的、新時代的小姑娘為什麼對母親的安排不哭不鬧、願意嫁給大她20歲的半老頭?有沒有可能人家已經兩情相悅、陳倉暗度,老孃無奈只能開高價難為一下他們?都有可能。

所以彩禮只是一個表象,表象下面是雄性求偶者對女性的競爭能力。競爭力強的,不會在意彩禮的存廢,競爭力弱的,即便廢除彩禮,也並不會更輕鬆。

提高自身的競爭力,才是根本。


潘衛霞律師


我們這裡隨著時代的進步和社會的文明發展,加之婚姻觀念的逐步變化,以及婚姻價值觀的變化,結婚收彩禮現象基本消失。

在社會高度自由的當代,價值取向是多元的,結婚收彩禮取決於婚姻人當事方,他們覺得需要,並且願意,禮多無人怪,禮行出於富貴,有餘錢收彩禮未尚不可。婚姻當事人覺得婚姻是雙方自己的事,收不收彩禮結婚雙方最有發言權。

當然,家庭條件差,婚姻很勉強,收彩禮給家庭,給父母造成極大的負擔,甚至危害社會穩定,那就有必要提倡移風易俗,一切從簡。

你覺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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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要彩禮,這不是法律條款,也不是政策法規。更不是合約合同,談不上什麼廢除。彩禮只是婚姻市場上的一種約定俗成。是婚姻市場上男女雙方都認可的一種交易形式。

婚姻本應該是男女青年相親相愛,然後結婚成家的的過程。一旦成為了市場,男女雙方就必然要進行交易。這一交易就成了買賣。一成了買賣,買方和賣方就會討價還價。一討價還價賣方就會滿天要價,買方就得就地還錢。這就使男女的婚姻改變了應有的滋味。

更為關鍵的是,婚姻市場的男女雙方資源不對等,越來越少的女人越來越佔據有利地位。女方本就是賣方,資源的缺少使得價位越來越高。很多時候,不只是賣方在抬高物價。更多的是買方為了搶奪資源,自己把價格嗆起來的。

但是又有什麼辦法呢?現如今的社會就是這麼現實,人們的心都被金錢佔據,每個人的眼裡除了錢什麼也看不見。一切都以金錢的多少為好賴的標準,每個人都在想盡一切辦法,利用一切條件來往自己手裡撈錢。在很多人眼裡,婚姻只是一個條件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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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禮的風俗由來已久,這是以前社會男性占主導地位,男方給女方父母的錢物聘金,是以結婚為目的,彩禮送達後,婚約正式締結。女方出嫁成媳婦後和孃家就是親戚關係了。

由於現在的男多女少情況,很多地區女方家庭對於彩禮的刻意扭曲其本意,變本加厲的攀比,把婚姻又變成事實上的買賣婚姻,不能不說,這是女性從新中國的男女平等又回到以前的低於男性的附屬關係,可嘆!

有人會問了,不是女方家庭要了那麼多的彩禮,裡子面子都有了,怎麼結婚就低男方一頭呢?成家後家中的財政大權多數也在女方在手裡,家中有話語權,控制權,怎麼還是附屬?

看看男女平等的定義:男女平等是指男女雙方在婚姻家庭關係中享有同等的權利,負擔同等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48條第一款明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男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

不可否認的是在當今社會里,社會的發展,家庭的經濟貢獻還是男性佔據主導地位的多。你看,男,上面是田,下面是力。在田中出力氣的人。

男女雙方能夠結為夫妻,最起碼應該三觀一致。女性不應該為了所謂的安全感,婚前獅子大開口索要不切實際的彩禮,給自己的私心貪慾找各種藉口。除了給男方家庭徒增負擔可沒什麼好處。這也是把自己擺在附屬的地位了。

對於現在正處在結婚年齡段的年輕男女,由於計劃生育政策,很可能獨生子女的比例很高。那麼對於雙方父母的贍養責任男女雙方都應該義不容辭。這才是平等的義務。

所以我的觀點是在男女平等的基礎上,考慮到女性因生育等因素,保留合情合理的彩禮還是必要的。這是感謝女方父母含辛茹苦培養的小棉襖給了你這個男人,男方應該也必須有所表示。但女方過度的索取彩禮就不應該了。畢竟一個女婿半個兒呢。女兒的幸福還要她們夫妻雙方的經營和男方家庭的認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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