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交通事故,買了商業險卻不賠

小車數量自壹零年往後飛速增長,現在幾乎家家有車,開車出門辦事就圖個方便,隨之產生的亂停違章及事故等交通問題也是自然的。

交通事故伴隨有車生活不可僻免,很多人遇到事故手足無措,一說就是沒經過,看看他嶄新的車也就知道這是真的。

由其冬季,日短夜長穿著較厚反應遲緩,人人都著急,急就容易出事。隨便看看一個事故科等待處理的人有多麼多,事故民警的工作也真夠煩亂的。

發生交通事故,買了商業險卻不賠
發生交通事故,買了商業險卻不賠

繁忙的交通事故民警

發生事故不要怕,因為怕了沒用,積集解決就是了。這裡說幾個點,必須牢牢把控。

一、不要出於好心急於恢復交通,小心保險拒賠,應該先迅速拍第一現場照片。前後左右有遠有近,清晰的雙方損傷部位及地面零部件,要能直觀說明問題。然後報險,若影響交通也應要求加急和一併說明,收到勘察員電話號碼徵得同意再動車。如果現場民警讓動就一併拍入留證。

保險人員都是經驗豐富的,他們過的橋比我後走的路多,見縫插針是他們的強項。一旦讓拒賠理由成立或坐實就後悔莫及了。

二、千萬不能頂替,這一點不管什麼原因都不能觸碰,除非你能萬無一失。但小編仍然不主張。事故後頂替從主觀上逃僻追究,是逃逸成立的,交警發現會拘留,緊跟的是保險拒賠。就算正常理賠了就成了騙保,違法負刑事責任的風險長期存在。這事就成了個不定啥時爆發的炸彈,得不償失。

三、強險和年審是合法上路的條件,這兩個有效期限必須含蓋發生事故的時間,否則保險拒陪不合格車輛。

四、這一點也是應該瞭解的,快速解決事故的好辦法是雙方充分勾通,自行劃分好責任再一起去處理。別在交警跟前吵鬧,這樣作用很有限,反而交警會找說服吵鬧的證據而延誤時間。為何不快快的拿了證明去修車,反正彼此都是保險買單。

再說應從自身找找原因,一說這就不服的大有人在,老是好好的就被撞了,光不說在事故多發點打著電話的事。再者今你呆家,誰想撞咱還不給他機會。

要明白的是,所有事故都是雙方責任,無非是責任大小而己。完全意義的無責事故是不會有事故。還是那句話,參與交通不能只是不撞別人,更不給別人撞你的機會,這才是講了高度的。

最後說說事故民警,特定季節他們的工作量是較大的,能不讓交警管的視情況可以自己了結。必須經公的事故,處理完成後交警會附加違章罰款,事故扣車是封存取證用的,而不是抵壓賠付性質。追討損失是法院的工作,交警是劃責與調解而己。

現在的車不好開,更不好停。交通生活中要以儘量不要防礙他人為基本思路,予人方便予己方便。把一巷子娃娃捂死的現象不少。

快年底了,預祝親愛的朋友們有車生活幸福如意,小心行駛,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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