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失误报了假警,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XIAO林枫


因为失误报了假警,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人们在着急,焦虑,或紧张的状态下,往往会出现判断失误的情况。这和故意报假警,有着本质的区别!只要公安机关及时查明或本人说明情况,是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的!本人在处警过程中,就曾多次遇到类似情况。例如:

1、一名教师正准备出去买家具时,突然单位有急事找他,于是将钱往铺底下一塞,便匆匆离去。等事情处理完毕,返回拿钱时,发现钱不见了!经检查发现厨房窗户是打开的,于是怀疑有人入室盗窃!情急之下急忙报了警!接到报警后,我们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勘察,排除了外盗的可能,随后动员老师再次进行了查找,结果还是在铺底下把钱找到了。只不过是又往里深翻了一点儿而已!

2、有一次,一名退休教师去邮政储蓄存款,当轮到她时,她顿时愣住了,钱呢?要存的钱怎么不见了?于是急忙报了警!接警后,我们到达现场。通过走访调查认为:盗窃作案必定是趁人多混乱之际,才能混水摸鱼,而现场本就没几个人,不具备作案条件!所以建议该退休教师回家去寻找丢失的现金。该教师起初很不理解:"我丟了钱,你们不给找不说,反而让我回家去找,到底怎么办案的?"不过,在反复劝说下,还是回了趟家,并在家中的床上发现了准备储存的现金。

3、还有一天晚上,校医院的出纳报案称:由于延误了交款时间,所以,携带着公款去购买食物,在排队时感觉曾经有几个学生拥挤过,随后,她查看了一下自己挎在肩上的手提包,结果发现包内的公款全部丢失!接警后,首先向出纳了解情况,发现她装钱的挎包带很短,经询问得知她的挎包一直挎在肩上,从未取下过。既然没取下过,如何能够拉开挎包的拉链,并偷走公款呢?所以当场认定:她的公款未丟,可能仍放在办公室!不过是下班时想带上公款,只因走的急而忘记装上钱罢了!于是让她带我们去了其办公室,一打开门她还说:"你看,桌上没有吧?"我说:把你的办公桌抽屉打开。"她打开一看:"怎么回事啊?明明我记得是装上钱的呀!对不起,对不起,太对不起了!"

像这样的事例还有很多,凡是无意之失,肯定不会受到法律追究的。但,如果是有意为之,故意以报假警而寻欢作乐,寻找刺激,必将会受到法律的追究!











hyh139


因为失误报了假警,需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世界辩证统一、对立统一,为搞清楚这个问题,我们反其道而行之,先看一下,不是失误,故意报假警是否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故意报假警,通俗、直白的说法就是谎报警情,实质上是一种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违法行为的名称叫作“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这一违法行为的客观表现或者说行为表现为谎报警情,侵犯的客体也就是说为法律所保护而被违法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是公共秩序和国家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违法行为人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也就是说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追求或者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

从上,我们可以看出,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行为的必要条件,缺之不成。也就是说,对道听途说的虚假警情,如果行为人是出于主观判断能力低下、认识有误而信以为真,并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俗话说“不知者不为罪”,即便是扰乱了公共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依法也不构成违法行为,也就是不构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即使误报警情不构成违法,我们也要尽量减少误报。和平年代的万家平安、岁月静好,是因为全国公安民警的日夜守护、负重前行。为了这些和平年代默默无闻的守夜人,我们大家还是应该尽量爱护、呵护他们,尽量不误报,不添乱,把有限的警力留给最需要的群众,毕竟“国家安危,公安系于一半”。





5A精神家园


是失误又不故意,是一场误会,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手机用户57692487122


既然是失误,肯定是第一时间就会解释清楚的,还有儿童误按,是人类的话,肯定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花建忠589


在派出所干了几年,碰到很多这种情况,当事人对事情的判断主观比较多,所以一次两次误报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故意或者多次是需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的


梁sir大叔


要说明事由,确实失误而造成。


让天上火点燃炉中火吧


误报警 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用户宇航


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者造成重大后果,不会追究


过客焉留余香


及时向警方说明情况,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果是故意报假警或报假警引起了社会不必要的混乱,又不及时向警方说明,会受到治安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云南王国栋


事后有没有解释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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