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怎麼看待街頭表演的?

順心


記得小時候每次村裡來表演雜耍的,不管是年老的或是年少的,都會跑出去看。在大家的印象裡玩雜耍的就是要飯的,是一種謀生的手段。小時候自己還特同情那些人,因為雜要的人裡面有小孩子,看到人家吃苦心裡也難受!

隨著社會的不段進步,靠雙手掙飯吃也不難,為什麼還會有街頭賣藝的人呢?我覺得這是兩個概念,有些人本身喜歡文藝,想通過街頭賣藝來實現自己的夢想!所以對那些街頭賣藝的人我們也要給於尊重,必競他(她)們也不偷不搶,也是靠自己的勞動生存!


思念73186831100


★有藝術有秩序的“街頭表演”人們會喜歡。所以,有些城市對街頭表演進行管理。今年3月23日成都有關部門發佈公告,將選取30個街頭演出試點點位,在這些地方表演的街頭藝人需報名,接受審核和麵試,入選者參加培訓後方能在這些點位演出。例如:招募有年齡名額限制,首批僅100個;要通過專家的審核與面試,再接受相關的培訓後才能到點位表演。“表演內容等會有一定要求,演出時間的排期、點位、內容,我們都要進行管理。”首批街頭藝人“錄取率”不足三成,4月29日開始持證上崗試點表演。

★但是也有人士擔憂,歌手六月說:“如果只挑好的,那麼這些名額真正落到街頭藝人頭上的沒幾個。街頭藝人證應該更多針對在街頭演出的人,也是給街頭藝人一個謀生的通道。”實際上,成都此次很多報名者並非街頭藝人出身。表演者苗苗因為沒有成都戶口和居住證,放棄了這次街頭藝人的選拔,他有些無奈地說:“這對我來說確實是很大的限制。”或許,有些要求無形之中限制了一些外地街頭藝人的表演空間,打破街頭表演的“原生態”。

★有了“規矩”,或成“方圓”。有關負責人表示:“現在的街頭藝人比較狼狽,因為城市管理部門不允許他們隨意演出,所以只有‘打一槍換一個地方’。”隨著新規的實施,目前成都的街頭表演“散、亂、質量不高”的局面或能改觀。“城市對於街頭藝人態度的變化,體現了時代的進步。”網友毛建國認為,胸懷決定格局,格局決定未來。一座真正有文化的城市,一定容得下街頭藝人的存在。一座城市的文化,不僅僅表現在大劇院、電影院裡,還應瀰漫在大街小巷的文化範兒裡。文化的傳承需要多種載體,散發著市井鄉土氣息的那種“小眾文化”或能流傳更久遠。你說呢,歡迎一起討論。


生態號


用發展和包容的態度看,街頭表演也是一種藝術表現形式,姑且不論這些人的表演水平有多高,但也是一種對藝術的追求,然後用這種在街頭表現形式把自己的才藝表演或宣洩出來。有純粹玩的,也有要錢的。

在過去的二三十年前,街頭賣藝是少見的,我們看到的不外乎是那些街頭雜耍玩猴戲,這些在一些小地方和集市比較多見,大城市少見是因為有礙城市觀瞻。現在不同啦,只要你覺得自己有才和夠膽量,就可以盡情玩一把。不一定非得要錢對吧。

去年有媒體爆料演員王洛丹在北京某街頭自彈自唱,有人還以為是她沒戲拍,流落到街頭賣唱了呢!又要人以為她是在拍戲。其實就是閒暇之餘宣洩一下情緒。不管怎樣至少人們已經學會善待這種不算高雅藝術的藝術了。

說到高雅藝術,讓我想起了李玉剛。李玉剛是被邀請去到維也納金色歌舞廳去表演的為數不多的中國大陸藝人。在這之前,李玉剛算什麼?頂多也只能算是街頭賣唱的。自從李玉剛上了央視春晚,演唱的那段《新貴妃醉酒》男扮女裝,男女聲任意切換,令人耳目一新後李玉剛便成了藝術家,國家一級演員。

接下來便是許多人模仿李玉剛,但並非那麼幸運了,因為在李玉剛之前你沒有出現,於是機會被李玉剛逮住了。還有那個“西單女孩”,在地下通道賣唱,也上了春晚,也紅了。你能說西單女孩有多麼高的技藝嗎?否。正說所謂“實時造英雄”你沒碰上的機會讓她給碰上了。

我們這個社會已經是一個非常包容的社會,現在很多綜藝節目讓眾多小白成為明星,不管是街頭賣唱,還是秀節目,只要你有才,你也可以的。用一句某綜藝節目的宣傳語講:“是金子總會發光的”。感想邀請火龍叔叔答題,我還認真回答你的問題,大家一起探討。


火龍叔叔


說個真事吧——

特別喜歡看演唱會,在我的城市,幾乎每場演唱會都不會缺席。每次演唱會當天,當觀眾陸陸續續走進場館,都會有一名揹著吉他的歌手在門口彈唱。當天誰開演唱會,他就唱誰的歌。只要有演唱會,不管在哪裡,都有他從不缺席的身影。無一例外。

無論風霜雨雪,無論觀眾有無。

雖然唱得很一般,但是勇氣可嘉。他只是希望路人會買一張他的CD吧……

嗯,有夢想誰都了不起……


你好愛豆


街頭表演就是人謀生存的一種方式,也很受人們的喜愛,費用小。但是,在城市來說有些沒規律,影響城市正常次序。這一堆人,那一夥人的。要是有關部門給於規劃一下,有個穩定的場所專門讓她他們發揮才藝,那不就更好了嗎,指定的地點,有一個規定的時間,也方便了那些愛好演唱的觀眾。也能讓有才藝表演者,既能賺到錢,又能滿足音樂演唱愛好者的興趣。也活躍了城市的歡樂氣氛。


風吹不倒的秋草


謝謝您的提問。

關於街頭表演,我有別樣看法,其一,我同情好奇。當我看到一個個或_一對對男女老少不同年齡不同身裝的人物表演時,總是或多或少給一點善意,而久久不能忘掉的是那些人的前途與絕技。為什麼沒有正式單位或者生存職業?更多的是感動與敬佩。

其二,我對街頭藝人有警覺,我曾好奇跟隨城市中的殘疾藝人,當在夜深人少之時,來了幾個穿著打扮洋氣的人土,左顧右探後走進了一家桑拿浴室,結果使人不能自拔。


喜205409161


我不反對街頭表演,演藝人員在街上表演,也是一種回饋社會的表現,應該為他們點贊。

我反對有些人穿衣打份風格,打份的太超前了,特別是反感穿破很大洞的牛仔褲,因為這是在街頭表演,不是在舞臺表演,沒有燈光,只有城市背景,要穿的乾淨整潔,才是對市民的尊重。

有些藝人確實表演的好,穿著得體,充滿陽光,讓人駐足流連忘返,享受到藝術魅力。

可有些人穿著怪怪的,頭髮又長又亂,鬍子不修剪,唱的又是很難懂的歌,讓人很反感,不跟城市形象搭配。


光芒萬丈34957


街頭表演,於人於己,我覺得都挺好。於己,把自己喜愛的東西展現在大眾面前,接受大眾檢驗評判,有利自己在這個領域找出不足找出差距更好發展,於人,可以讓大家看到不同的表演藝術表演形式,豐富大家的業餘生活。

現在國人走出國門的機會多,在歐洲各國,在加拿大、美國等地,我們經常可以見到在街頭,地鐵站,車站廣場表演的街頭藝人,這在國外,可以說是街頭一景。現在國內情況亦是如此,只不過受到詬病的居多。我本人贊同藝術的多樣性,也贊同藝術的多種表演形式。小眾的更接近底層民眾,那些高大上的反而離民眾更遠。

舉一個例子,廣場舞既是大媽們強身健體的一個項目,也可劃入街頭表演範疇,雖受擾民詬病,但絕對是傍晚街頭的美麗一景。跳的多,圍觀的也不少。這對豐富百姓的業餘生活是多麼好的一件事。

其實,我還有一個不成熟想法,我覺得我們應該允許塗鴉文化的存在(這也應該歸於街頭藝術)。在國外的很多城市,塗鴉並非十惡不赦,反而被稱之為“文化”,其實是有一定道理的。受塗鴉啟迪而成就的大作並不鮮見。

街頭藝術,竊以為不可扼殺,應加以引導,使之成為大眾文化的一部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