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想再找一任,但是兒女反對,怎麼辦?

兩個黃狸嗚翠柳


說話說的好,老來伴越老越需要伴!這個伴有兩個意思,第一是老伴兒,第二是陪伴?所以我覺得作為兒女的應當尊重老人的意願,只要老人晚年開心幸福就好!您和您子女好好溝通!說說您的苦衷!相信他們總有一天會理解您的苦衷並尊重您的意願的!我姥爺就是找了新老伴兒,起初我姥姥剛去世的那段日子,因為我姥爺再找伴兒的事,我們家人有同意的也有反對的,我媽同意,我舅舅不同意,我那時才20多歲,也是姥姥最疼愛的外孫女,所以自然我也是反對的一員,但我母親對我舅舅和姨姨說,咱們做子女的每天忙於工作哪有時間常來照顧、有個頭疼腦熱的人家還能及時發現通知咱們,再說人家兩個老人之間有共同話題能聊到一起!我們一聽覺得我母親的話有道理,最後全家一致同意我姥爺再找老伴兒!現在我姥爺已經87歲了,老人家的身體很好我姥爺找的這個伴也這一半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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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老伴去世,想再找一任,兒女們反對,怎麼辦?

你老伴去世了,你才53歲,想再找一後任,這本可以理解。因為光陰不等人,都53歲了,還能活多少年?做為人要及時行樂嗎。


但你說兒女們不同意,也真是,才十四天,做為兒女們擱誰都承受不了!

親生母親,硬青硬紅,猝然離世,深陷悲痛之中,未曾醒過身來,怎能接受一個取而代之的後媽?


怕是你們之前就有來往吧?

如果不是,就應按下心來,追思悼念,必競是原配屍骨未寒。

為對得起相依之半世,為緩釋悲念之兒女,也要耐等一年之後,再生此念,方為是妥。


到那時如兒女們再反對,你來找我,我會憑這三寸不爛之舌,去曉之以理。

必競夕陽以晚,乃一殘奢,兒女們總會通情達理的。


金蘋果老楊


我理解你,但請你緩一緩。畢竟你愛人才走14天,兒女們還沉浸在悲痛之中,你卻要另覓新歡,在他們眼裡,你這樣做對不起死去的媽媽,是個薄情寡義之人

所以,就算空虛,失落,時刻難熬,也請忍一忍。

不會死人的,就是生活無意識而已。

我老公突然離開我的時候,反應遲鈍的我還恍恍惚惚不確定真假。不知道傷心,也沒流淚。直到他的棺木被送上山。獨自在空落落的家裡我才感覺恐怖。

心裡空蕩蕩的,靈魂跟著他一同掩埋了。驅殼無處安放。埋葬老公第十天,我就跟著女兒離開家到廣州去了。在廣州我很快找到事做,讓自己忙累起來,跟同事聊起來……有片刻的遺忘。但只要有些許的空閒,眼睛裡看到的和耳朵裡聽到的,都會無來由的與過去掛鉤,滿面淚流,心裡生痛生痛。

女兒希望我找個男朋友,於是,在老公死後的第三個月,我答應跟同事介紹的一個男的見面。

可我見他只一眼,就失望透頂。他不是我老公,雖然人比我老公長的好看,但我找不到心中的感覺。雖然他說,會讓我慢慢的喜歡他,可我不想見他第二面。

第二年我跟女兒來深圳,在深圳我又見了一個男網友。我們在深大校園走了一圈,分開時我們握了手。我仍然沒有想跟他繼續的想法。回家就把他拉黑了。至今,我老公走了快5年。我沒再跟人見面,心裡還放不下老公,感覺跟誰見面都是一種結局。

我知道,越是夫妻關係好的,走了一個,另一個日子更難過,想很快的找到一個填補內心的空虛,與淫慾無關,與風月無關。只是想找回過去的感覺。

所以,我理解那些老伴屍骨未寒就忙著找的新老伴的,不是愛新老伴,而是有個人陪著我痛苦,聽我說痛苦。慢慢的不再痛苦。


一葉草73


53歲的人我覺得正當年。

看了你的述說,你這個人真是急性子。

老伴剛剛走了14天,你把老伴的喪事處理好了嗎?老伴娘家人你安撫了嗎?中國人講究過七,你剛剛給老伴過了兩個七,還有五個七沒有過。人多多少少要講點迷信,你不怕老伴找你麻煩?

你有點操之過急了。兒子女兒反對沒有錯。

你還歲數不大。等老伴喪事過完也耽誤不了你。你提出的問題真是人走茶涼。

現在的人怎麼啦,老伴喪事沒有過完,就迫不及待另找新歡。告訴我你是不是最早就有了目標,就等著老伴嚥氣。

我的大表哥,老伴走了快8年了。我們大家勸他找個老伴。我的大表哥說:我不能為了我一個人的幸福,傷了六個人的心!我的大表哥有兩個女兒,兩個女婿兩個外甥女。

你應該為你的孩子們想一想,孩子們剛剛送走了媽媽,你就要續絃,孩子們真的難以接受。

53歲你有好的人品,還怕找不到老伴。

好好想想吧!


春韻劉姥姥


父母有再婚的自由。妻子死了,丈夫再婚,孩子們自然說不得什麼。當今社會,主張個性張揚、人性人權,男嫖女娼都堂而皇之,妻死再娶社會自然說不得什麼,所以既為社會所容,於法律又不違,孩子的反對也就沒有道理。但是,人心人情呢?人之為人,非禽非獸,就是人於本能之外,是講理智,講感情的。夫妻幾十年,妻死了不過十多天,丈夫就急喉喉的再娶,於情於理也太匆忙了些,其以前的夫妻感情、忠誠就值得懷疑,自己的行為在妻子在世時軌也不軌就值得懷疑。即使以前堂堂正正,此時再娶也不是地下情急於上位,也總得給時間讓孩子轉過彎子吧!?再等等,那個女的也不必這麼急爭這個名份。


我說無名


找老伴要看幾個條件:一、經濟收入。二、身體狀況。三、各人年齡。四、子女經濟狀況。比方一個大學教授月收入二三萬元,兒女有很好的收入,工作繁忙,老爺子找個保姆式的老伴完全可以。我身邊有三個退休同事找找換換,有一個弄男方一小套住房。有一個給三個出嫁女兒年底分錢。有一個向男方借三萬說是修房子。這三個女人弄走房子又換了二個男人,分錢的三年換了三個男人,修房子的五年換了二個男人。過去三個女人工薪階層,不富欲的日子如今是跟著老頭到處旅遊,國內幾乎轉遍了,又轉了新馬泰,歐州幾國。三個女人二個離婚,一個死了男人,兒女都過的不錯,為什麼要今天換一個明天換一個呢?姑獨,錢!錢堵上了兒女的嘴。老男人給了老女人前夫給不了的高質量生活,我個人建議不是每個老男人都適合找老伴,量力而行吧。


安心平平


先說兒女 老人寂寞人之常情 你不能常常陪伴就不要說老人之過 誰都終究會老 老人這個時候找伴更是找個心裡一起等死的慰籍 請耐下心裡先不要去指責

再說老人 我曾經經歷過 爺爺找了個後奶奶 她為了給自己留手把家裡值錢東西都賣掉兒女生氣把錢刷了下來 然後她更生氣開始賭博 爺爺走了她怎麼辦?她沒有兒女沒人給她養老 所以至於兒女們一堆羅亂和被指責 指責爺爺的子女們不養後奶奶

所以 在老人雙方頭腦清楚的情況下 兩面的兒女有個照面和交集 說句不好聽的 後話先交代清楚 以免活著的人遭罪 在嚴重一些 好幾個家庭的不幸


銀千年


生老病死乃是世間常態,老伴去世,你想再找一個老伴共同生活,這也在情理之中,可是,你現在不知道你的問題出在哪?就連我這個旁人都看不下去,難怪兒女會堅決反對。老伴才去世14天,也就是二七紙剛燒完,你就按捺不住了,想再找個老伴,這種情況無論放在古代,還是現代社會都是很少發生的事情,於情於理說不通,你讓孩子們情何以堪?你讓孩子們以後還見人嗎?你要打破傳統,還要打破人們對夫妻之間愛情的美好情懷嗎?這不可能。你在頭條問答上提出這個問題,難道要博得全國頭條網名對你的同情和支持嗎?作為一個正常人,我不支持你的做法,我想支持你的做法的人估計寥寥無幾。

首先,作為丈夫,你不明人間長情,夫妻是前世修來的緣分,有句俗話說的好“百年修得同船渡 ,千年修得共枕眠”,不說別的,妻子為你生兒育女,勤勞一生,剛去世,才14天,常人都在悲痛中,怎會想到趕緊找個老伴?你對得起她嗎?老婆去世了,難道你一點都不難過嗎?我真懷疑你是不是她丈夫?幾十年沒有功勞也有苦勞,難道一點念想都沒有留下嗎?你的做法讓人懷疑婚姻和感情,社會影響大。

其次,作為一個父親,不顧兒女感受,孩子還在痛失母親的悲痛之中,你要是一個合格的父親,應該就能想到孩子孩子痛苦中,不能提出這樣的要求和問題,都沒有媽媽了,兒子女兒非常難過,不能理解你現在這麼急要再找老伴的做法。逝者為大,其他事情都不能比。即使你要找老伴,你不顧及街坊鄰居的感受,你也要顧及兒女的感受,等上1年或者幾年後再找也不遲。明擺著自己找事呢。一般,老人去世,根據習俗,各地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地方要守孝3年,有的1年或者幾個月。現在許多地方一百天,或者時間更短,埋葬完就換孝了,因為許多事情如果有孝在身不方便。不管怎麼說,妻子才去世14天,你就想再找個老伴,難怪兒女會堅決反對,我這個旁人也不支持這種做法,無法相信這是真的。朋友們,你們怎麼看?


紅良育兒


你是性>情>親。你的老伴兒跟你的時間也不短了,給你留下了兒女,你應該感恩才對呀?怎麼你的老伴兒屍骨未寒你就想入非非了呢?是人就該有良知啊!你的兒女堅決反對就對了,不能縱容你這沒良心的東西。剛剛53歲,晚一兩年再找一任就等不了啦?急不可耐啦!看來你去逝的老伴跟你算倒了八輩子黴了,她只是你的瀉欲的工具而已,並不幸福。看來在她在世的時候你已經在外面胡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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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伴剛去世14天就受不了了?別說你的兒女堅決反對,我也看不過去了。

我的鄰居奶奶,26歲守寡,一個人拉扯著四個孩子,92歲無疾而終,她一個人過了多少年?男人和女人的差別這麼大嗎?

如果這是我的父親,母親去世14天就要娶第二任,我是不會再理他的,我這個人說到做到。

如果老伴去世過了白天,考慮一下這件事,我估計反對的意見不會這麼強烈。

無論怎樣,要給生者和死者一個交代,都在痛苦中,題主卻沒有悲傷,沒有人會接受這個結果。

我不反對再娶的做法,畢竟生活還是要繼續,到了這個時候,還是要讓逝者在天之靈安息,讓生者的心有一點安慰,我希望你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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