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衛生計生委15個直屬事業單位招240人

經太原市政府批准,太原市中心醫院、太原市人民醫院、太原市婦幼保健院等太原市衛生計生委15個直屬事業單位,拿出240個崗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報名人員可在2018年12月19日8:00至2018年12月23日18:00期間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http://www.typta.com.cn),提交報名申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招聘崗位所需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和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3.年齡、學歷、專業等條件以崗位一覽表為準,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週歲計算。其中,30週歲及以下為1987年12月11日以後出生,35週歲及以下為1982年12月11日以後出生,特殊、緊缺崗位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及以下(1977年12月11日以後出生),具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5週歲及以下(1972年12月11日以後出生)。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備從事醫療衛生工作的素質和資質。

5.已就業人員報考時,須徵得所在單位同意(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需徵得主管部門同意),並在資格複審時提供書面證明。定向、委培畢業生,須徵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

6.符合用人單位提出的其他條件。報考人員須將具備的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情況在報名備註欄中詳細註明。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人員,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2)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在原單位出現重大醫療事故或被吊銷醫師執照的人員;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人員,現役軍人、現在校學生不得報名(在讀的全日制專升本、研究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報名);

(4)考生在報名後,聘用之前已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5)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人員;

(6)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崗位。

(二)其它說明

太原市衛生計生委直屬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正式在編的工作人員不在本次招聘範圍內。

(三)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

根據有關政策要求,本次招聘設置“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不得報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招聘對象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人員,以及參加“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8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及以上(含到2018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服務地為山西省且現仍在職的人員。戶籍為山西省或從山西省入伍的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服務地為山西的特崗農技人員,山西省內在職的(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照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設置情況詳見崗位表(附件)。對於不達比例規定被取消的“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將轉入一般性崗位進行招聘。

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

(一)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1.提交報名申請及有關材料

報名人員可在2018年12月19日8:00至2018年12月23日18:00期間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http://www.typta.com.cn),提交報名申請。報名階段如遇問題,請與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聯繫解決。電話:0351-4227719。

報名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所報崗位對專業的要求)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且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報名時,提交的報考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專業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凡因信息填報有誤、不全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名者自負。

2.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於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擬聘用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報名人員在提交報名申請2日內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12月23日18:00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12月23日18:00至12月25日18:00期間,報考申請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修改個人信息或報考其它崗位。請考生認真填寫信息,以免因填報信息不準影響資格初審結果。

各擬招聘崗位的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需取消該崗位或按規定的比例核減崗位。對於專業較偏、要求層次較高、人員緊缺且報名人數少,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可根據報名情況由招聘工作領導組批准後可降低比例進行招聘,但擬聘人員考試總成績須達到65分。考生報考崗位被取消的,報名費將通過原報名渠道如數退還。

3.網上繳費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按網上提示的繳費辦法於2018年12月25日24:00前進行網上繳費。未按期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根據山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西省財政局《關於重新核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規定,本次考試收取考生50元/科考試費用。

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家庭人員,可享受減免考試費用的政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發放的檔案卡、手冊或出具的貧困證明(原件及複印件)等材料,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低保證(原件及複印件)或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於2018年12月25日18:00前前往太原市人事考試中心(太原市桃園三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6層)確認後,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4.打印准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並按規定繳費費用的報考人員,於2019年1月3日8:00至1月5日24:00登錄太原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准考證。考生請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證,參加考試的各個環節都須攜帶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其他證件一律無效)。

(二)筆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麵試,考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點(四捨五入),採取百分制形式。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考試以閉卷的方式進行,時間、地點詳見准考證。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門,公共科目成績佔筆試成績的50%;專業科目成績佔筆試成績的50%(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成績×50%+專業科目成績×50%)。公共科目考試內容包括:法律常識、政治理論和時事政治、公文寫作與處理、衛生職業道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條例等。參加筆試時,報考人員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二代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考試結束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資格複審人選,如有並列,並列人員一併進入面試資格複審。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資格複審人員名單將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公佈,請考生注意查詢。

(三)資格複審

1.面試前進行資格複審確認。資格複審時,考生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含就業或落實就業單位時已使用過的報到證)或就業協議書、學位證原件及複印件;報考崗位要求中涉及研究方向的,考生還應提供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及在校所學科目等;已就業的還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意見),未就業且檔案在各級人才交流、就業服務機構代理的提供檔案託管部門證明。擬招聘崗位對資格條件有其它要求的,應提供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人員,須在附件中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縣(市、區)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

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後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特崗農技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由鄉鎮(街道)和縣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已取得合格證書的,可攜帶合格證書進行復審。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退伍證、戶口本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2.凡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應聘資格,後果由考生承擔,涉及違紀的按有關違紀處理規定予以查處:

考生不能按時、按要求提供有關證件、材料的;

考生隱瞞與報考資格有關的個人信息的;

報名時填報的主要信息(如學歷、學位、專業、出生年月、現就業情況、參加工作時間、是否在校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有關信息等)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及真實情況不符的;

提供虛假信息,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以及其它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求的。

3.資格複審時間、地點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另行通知。面試資格複審時,發現應試者材料信息不實的,將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若面試資格複審過程中有人放棄或未通過,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面試資格複審,如遞補人員有並列成績,則全部進入面試資格複審。

4.進入面試資格複審人員因個人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應儘早提出放棄面試申明,確認參加面試資格複審人員需填寫誠信承諾書,無故放棄面試將按有關規定被記入誠信檔案。

(四)面試

面試方式、時間、地點將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公佈。

面試結束後,以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如有並列,筆試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加試面試,成績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

進入面試人數少於等於招聘人數的崗位,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

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

1.體檢將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所需費用考生自理。體檢有關事宜將在太原人事考試網通知。

2.體檢合格人員由各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並對考生的學歷、學位等資格信息進行復核,複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錄用資格。

3.進入體檢和考察環節的考生不得隨意放棄,對隨意放棄體檢和考察的考生,將按有關規定記入誠信檔案庫。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太原人事考試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按照有關規定,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太原市中心醫院:0351—5656016

太原市人民醫院:0351—4647272

太原市第三人民醫院:0351—7595013

太原市第四人民醫院:0351—6124174

太原市精神病醫院:0351—8726012

太原市婦幼保健院:0351—5620809

太原市中醫醫院:0351—5678561

太原市第八人民醫院:0351—5226237

太原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0351—7821167

太原市衛生局衛生監督所:0351—5628623

太原市紅十字血液中心:14735355192

太原市急救中心:0351—5656832

太原市衛生計生委藥品器械技術管理中心:0351—7244511

太原市健康教育中心:0351—7239471

太原市衛生和計劃生育信息中心:0351—5625258

特別提示:

1.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筆試、面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招聘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希望廣大考生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都集中到最後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報名過程中,請考生認真填寫報名表,以免因填寫有誤或填寫信息不完整而影響審核結果。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保持聯繫方式的暢通,如考生變更了聯繫方式,請及時與各用人單位聯繫。因考生自身原因導致聯繫中斷,影響招聘的,責任自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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