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應該審判道德嗎?

風華參白


什麼是法律;法律就是限制人們行為規範的強制性明文規定,有一定的標準尺度,招示天下的人們遵守。人們的行為規範一旦觸碰了它的紅線,就是屬於違法和犯法的行為。追究違法的責任,是在後果形成以後,才有依據的,法律甚至就會懲罰你的肉體。在意識形態裡,你想的東西只要不造成嚴重後果,法律就追究不到你的頭上。

什麼是道德;就是人們意識形態領域的東西,它有標準,沒有嚴格意義上的尺度。也就是說,它產生後果輕微,但是,不觸犯法律紅線。只能用意識形態的標準來衡量一個人,眾多的人認為是不可容忍的,就會用精神的方法來譴責一個人。

總而言之,法律是實實在在,摸得著,看得見,存在的東西。它行駛的權力是至高無上的,硬性的規範人們的行為,具有不可藐視的震懾力。道德就就是虛擬的東西,人們看不見,也摸不著。就沒有畏懼感,只有榮耀感和羞恥感。

從以上的分析不難看出,法律是占主導地位的規範人們的行為,而道德就是為了維護法律,佔輔導地位,二者並存,永遠也不會合一。


老蔣閒言


法律不能審判道德,只有道德能夠審判法律。

道德是個褒義詞,通俗點說就是指人的思想品質。道德只能是好的,而不可能有壞的道德,道德敗壞只是一種通常的說法,敗壞了的,就不是道德了,而是無德。

法律調整的是最一般的社會行為,是要求人們都要普遍尊守的、最低的道德規範。但是,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總有掌管不到的地方,這就需要用道德來規範人們的行為。

科學、法律如果能面面俱到,人人都"理性"的按步就班地生活,千人一面,那人就不可能有自由,也無需什麼道德了。

人與動物根本的不同,是人有一個精神空間,這個精神空間裡,人不必遵守從林法則,也不允許科學和理性進入,更不允許法律進行審判,它讓你成為人,讓你成為你自己,讓你可以為你的信仰而戰,而不致於成為一個科學、理性和法律的奴隸。

沒有道德的法律,那是惡法,必需接受道德的審判。沒有法律作支撐,道德往往淪喪。好的法律,更能培養人們樹立好的道德。兩者相輔相成,缺一不可。

道德是一種由內向外而發的心理活動,它彰顯的是人性的光輝,使人有了可為、可不為的自由。用法律來審判道德,那就是用道德來綁架別人,是違反人性的。





時光背影73617227


法律與道德的關係問題是一個永恆被討論的問題。一般認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即違反法律的行為通常具有道德上的可譴責性,而違反道德的行為並不必然要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法律只是社會規範的一種,其並不規範所有的社會行為。這意味著,我們所在的社會是要容忍一定的法外空間存在的。

道德同樣也是一種社會規範,許多違反道德的行為,卻並不一定觸犯了法律,比如通姦。不過需要說明的是,不同的歷史時期,也會有不同的法律,曾幾何時,在人類歷史上,通姦就被視為是一種犯罪行為;而且,當前有些伊斯蘭國家的法律中,通姦仍然屬於違法行為,並且會受到嚴厲的制裁。

因此,回到問題本身,如果一個人道德敗壞,但只要沒有違反法律,就不能引發法律的制裁。當然,如果這種行為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社會危害性,則可以認為是法律本身存在著漏洞,那麼在通過立法將這種行為納入法律的視野之後,就可以對其進行法律制裁。

儘管法律不是萬能的,不過法律規範的價值導向,儘管不一定直接干預社會,卻可能會對人的行為產生一定的引導。比如離婚訴訟中,因通姦引發的感情破裂,對過錯一方讓其淨身出戶,就表明法律不鼓勵通姦行為這樣一種價值導向。


風雲26610126


法律與道德都屬於上層建築,是統治階級維護正常社會秩序的統治工具。

法律與道德是互相獨立、互為補充、互相作用的相輔相成關係。

所謂相互獨立,是指法律與道德雖同時存在於社會空間,但他們卻有著不同的調整對像和調整範圍

,並有著支持他們存在的不同力量。法律調整的對象是在一個國家內從事活動的一切人,這些人不僅包括具有該國國籍的一切公民,還包括在這個國家從事社會活動的外國人、無國籍人。但道德調整的對象只能是該國的一切公民。

法律是打擊違法、保護合法的有效工具,打擊的對象是一切違法、應當受法律制裁的人,調整的對象僅限於從事法律活動的一切人,而對不涉及法律的活動,不橫加干預,並充分發揮法治的一切作用。這種作用的發揮,由國家的強制力作支持保障,即違法就堅決打擊,絕不手軟。

道德是維護社會公序良俗、同不道德行為作鬥爭的工具。唾棄的對像是道德敗壞的一切人,以頌揚道德典範宏揚光大良好的道德氛圍,用社會評價和輿論支持道德建設向社會進步方向發展。

所謂互相補充,互為作用,是指法律制定的基礎,離不開道德尺度,但法律有時往往跟不上發展了的社會速度,這就造成了成文法的制定與被調整的社會行為產生空缺,這時司法就應從‘有利社會穩定,有利經濟發展,有利維護社會公序良俗’為出發點,化結社會矛盾和糾紛,至此,法律制定的疏漏,就由道德規範預以補充。

法律維護的社會公平正義,是通過司法活動展現於社會,公正正義的司法結果,進一步教育社會所有人,應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從事活動,從而提高人們維護社會秩序的自覺性,這個自覺性又是道德範圍的體現,。因此,公正司法,又對社會道德的進步起到不可或缺的促進作用。

法律和道德,都是由意識與行為組成的有機體。法律體現國家意志,並規範什麼是合法行為,什麼是違法行為,以及違法行為應依法受什麼樣的處罰。

道德的道,代表的是社會進步思想。德則是對社會進步起模範作用的行為標準。

道德規範也不是一成不變的,是隨著社會進步和所代表的階級意志的變化而發生變化。在今天,這個規律仍然沒變。

弄清法與道德的關係作用,對法能否審判道德,就一清二楚了。法是不能審判道德的,即使是不道德行為,只要不觸及法律,法是不干預的,制止不道德應由有權處理的機關處理和社會輿論監督。


徐孝先小卒


同意。
現實的人物與故事的複雜性(並不缺乏這樣的素材),不要隨意煽動掩蓋事實,法律法規健全的情況下是可以審判道德,

沒有審判是很難約束到“自己”的無賴(也有可能是致命一擊),很多簡單的問題.有時偏偏就要擴大,


因此,有時需要法律審判,重視《道德》也是人類向善發展的需要;以後也是智慧的開端。沒有法的審判很難會意識到犯錯後的自責(例如:父母是當了幾十年,可能與孩子變成陌生,教育資本可能都沒花上萬元?孩子的錯本來就是爸爸媽媽的教育缺失、惡性循環)……更別說


穿孔子漏洞.還有知法犯法.明目張膽幹不見得人多的是(例如:誘騙未成年滿足自身的性慾、遭遇小災難拋夫棄子、騙財騙色、裸貸)等等長期當父母的缺位……

惡語相向刺虐為樂,好像不懂屁臭還是屎臭?


沒有法律的制裁很難使大多數自律?審判道德是良好的開端,比如以後想幹啥事就要動動腦筋,爭取把“衝動”是魔鬼的魔鬼沖洗掉,還有大家也會在人群中討論著:怎樣才會有更高的道德和更合法?餐桌上、人群中、家庭等閒聊時穢語汙言可能消失殆盡?若是不提倡提高道德底線、就算再富再強也免不了給外國議論紛紛.人品又不啥樣😭?

越優秀也要檢查自己的不足,往往輕易捕捉別人的缺點,忽略了自我的不足,所以百分之百需要提醒我們的道德夠了嗎?


遊覽世情


題主這個提法小李子覺得很有意思。道德、法律是什麼關係,一般人肯定認為是不交叉的兩條平行線。小李子覺得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道德?什麼事法律?


1、道德。來源悠久,可以說有人類那天就存在了道德,如我們祖先用葉子把敏感部位遮住,就是一種最簡單的道德行為。隨著歷史長河推移,大到我們熟悉的孔孟之道,小到尊老愛幼都是道德的範疇。可以看出,道德是人們長時間約定俗成的,有規範作用,但沒強制性力,往往從內心來規範人的行為。如,有不贍養父母的想法時,自己內心就會自動審視,這是不恥的行為,為眾人罵。道德就是這樣由內到外規範著人的行為,抽象的說就是什麼不可為。


2、法律。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道德已經不足以規範人的行為時就產生了法律,具有強制性。法律有規範作用,同時也有約束作用。秦國的商鞅變法就是典型的古典法,帶有鮮明的強制性。現在法律以成文的形式規範著人的行為,告訴你什麼不可為,為了就要受到制裁,這就是法律。


3、道德和法律的關係。兩者並不排斥,並且像兩兄弟一樣相輔相成,互為補充。法律是道德的最後一道屏障,道德不能規範人的行為時,法律登場強制制約。


所以,小李子認為不存在法律去審判道德,更不存在道德排斥法律,只有道德來指引著法律的修改。


小李子說法


法律本身就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和法律在許多方面都是密不可分的為,犯罪違法之人必然會受到道德的譴責和批評,但反之,一個有違道德,公序良俗的行為不一定需要上升到需要法律來制裁和處罰的程度,但不需要法律處罰和制裁並不等於對某些道德行為就是聽之任之,放任不管,一種不道德的行為譴責和批判的行為可以有很多種,比如:社會輿論,組織紀律,自我良知,學校和親屬的教育等等,不必事必躬親用法律來制裁。

人是社會屬性的,不論你願不願意你我都是脫離不了這個社會而單獨生存。在社會中生活、工作、學習的過程中,我們無時無刻都在受道德的約束,同時也在自覺地、不約而同地在用約定俗成道德的標準評價別人,在這種約束和評價之中,那種不道德行為自然已經收到了來自道德天然自帶的懲罰和批判,而這種無形的譴責有時比鋒利的匕首更加讓加害人良心不安。


荷葉下避雨的青蛙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首先要弄清楚法律和道德的關係。


首先,法律和道德都具有約束力。法律和道德,都是約束人的行為的,都規定了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區別是,法律是成文的,有具體條文,是由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而道德一般沒有明文規定,沒有寫在紙上,而是存在於人的心中,也沒有強制力來保證的,所以在現實中,我們往往感覺對道德品質較差的人卻“無能為力”,明知道他這麼做不對,卻只能譴責他,不能懲罰他。

其次,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是較高層次的東西,他既可以是行為上的,也可能是精神層面的,有道德的人,會讓我們感覺到人品高尚。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是道德的守門員。社會把最不最不道德的,最不能容忍的行為規定為法律,是社會和人民能夠容忍的最低限度,違反了就要受到懲罰。

所以,法律是不能審判道德的。法律只能審判行為,不能審判精神。法律只能審判最大的惡,對小惡不能由法律來調整。不然,社會上就會人人自危,舉步維艱。用法律審判道德,或者用道德代替法律,在我們國家某一時期是有活生生的例子的。

最開始的時候,沒有法律,只有道德,沒有懲罰,只有譴責。後來,發現光譴責沒有用,必須要懲罰,於是就有了法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法律就是把道德所不能容忍的裝進法律,變譴責為懲罰。所以,如果對某種不道德的行為不能再容忍,社會會將其寫入法律,用法律來約束。但是,在寫入法律之前,把違法的交給法律,把不道德的交給道德。


江樓月


標題不正確,法律就是維護道德正義的保證,這句聽起來???既然邀請我,那我就下客氣,我的回答,不可以,儘管你描述了一些情節,你說的那些本來就不道德,壞的就可以審判。道和德任何法律都不可以去審判,審判任何案件都是維護正義,道德的標準來設立的,那才顯得公平正義。道德就是公道,是人道,是天道,是宇宙大道,道永恆,而法律是適應時代需要,我們不能本末倒置。得罪之處,請原諒,批評指正。福生無量天尊。



自在瞭然1


法官枉法裁判、法官無良無德已是普遍存在的事實。很多法官就是社會的蛀蟲,法院系統正是培育社會蛀蟲-枉法法官的處所,可以說目前的法院系統正處於腐爛下去的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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