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一男子微信上冒充女性行骗 获刑七年六个月

“女友”以各种理由要求发红包,却迟迟不肯见面,感觉到受骗的马某,终于选择了报警。然而令人啼笑皆非的是,马某眼中的女友竟是一名男儿身。近日,鹤峰县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

鹤峰一男子微信上冒充女性行骗 获刑七年六个月

2016年1月,被告人范某因无经济来源便产生了用手机注册微信,冒充女性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随即,被告人范某注册微信取名为“请叫我不爱”,并添加被害人马某的微信。范某以谈论两性话题、开房等为由要求马某发微信红包。互相了解后,范某得知马某从事门窗生意,于是冒充政府一领导的女儿,以可为马某介绍门窗项目工程为诱饵,虚构交纳保证金、请领导吃饭等事由诈骗马某钱财。

鹤峰一男子微信上冒充女性行骗 获刑七年六个月

2017年5月,被告人范某再次注册微信取名为“宝宝累了”,并用模拟定位软件将自己所在位置定位到南京市,通过微信“查找附近人”功能添加被害人姜某的微信。双方聊天时,范某提出和姜某以男女朋友交往,虚构自己是广州市花都区一珠宝店老板的女儿,以到浙江大学进修、在外应酬需要资金等事由,多次要求姜某给其发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从而对姜某实施诈骗。

鹤峰一男子微信上冒充女性行骗 获刑七年六个月

截止2017年8月,范某先后骗取被害人马某、姜某二人钱财共计人民币451491.9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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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先后骗取被害人马某、姜某钱财,累计金额达451491.97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案发后,范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从轻处罚。范某因诈骗马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公安机关还未掌握的其诈骗姜某钱财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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