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農村承包土地20年,到期後承包土地上的所有財產該如何清算?

艾伶


幾點,希望能幫助到你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而不是個人所有,土地並不是永遠屬於你的。無論你是從個人手裡承包,還是從集體(村裡)承包,合同到期了,土地肯定不再歸屬你了。


2,土地上的財產。無非2種情況。

一是經濟作物,二是建築物相關。


引發兩點:

1:土地不再歸屬你了,附著物如經濟作物,建築物設備等歸你,拿走就是了。

2;由於拿走,可能會帶來損失。那就你們雙方協商,協商無果,尋求第三方機構,調解解決,如村委,鄉委或法院。


建議還是協商解決,因為無論你和轉租者是什麼樣的合同約定,土地到期了,肯定你必須要交出來的,法律不會支持你對土地的附著物進行索賠的。


生態三農


農村的土地幾乎沒在任何設施,即便有也是公家的,不是個人的。所以,合同到期之後,除了土地上公家的東西不能動,其它所有的東西都可以自行處理了。當然,不包括承包之後,政府建設的公共設施。

除了公共設施,也只有自己才會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投入,所以所有權是自己的。

不外乎以下幾種處置方法:

一,作價給農民,這個可能性太小,因為土地還會再次出租,農民用不上;

二,作價給下一個承包者,只當是正常的商品流轉,但不太可能買出價格;

三,自己拆了拉走,因為是自己的東西,可用作下一個項目,或者可以當廢品處理了。


三農範


一,作價給農民,這個可能性太小,因為土地還會再次出租,農民用不上;

二,作價給下一個承包者,只當是正常的商品流轉,但不太可能買出價格;

三,自己拆了拉走,因為是自己的東西,可用作下一個項目,或者可以當廢品處理了


trait第一


你的,可以自行移栽。也可以加價繼續承租


羅泉胖妹


是你的都可以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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