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召開掃黑除惡工作例會,安排部署深挖“保護傘”工作

2018年12月13日下午,我院召開每週一次的掃黑除惡工作例會。

貴陽市南明區人民檢察院召開掃黑除惡工作例會,安排部署深挖“保護傘”工作

會議在前期傳達學習的基礎上再次傳達學習了《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實行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發現“保護傘”線索責任清單制度的通知》和《貴州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進會、省級檢察長座談會等會議精神的意見》的相關精神,並就在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過程中如何發現“保護傘”線索進行了安排部署,提出瞭如下具體要求:

一要在提前介入引導偵查的過程中要把是否存在“保護傘”線索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通過閱卷審查、參加會議、走訪座談等方式及時發現“保護傘”線索。

二要在閱卷過程中要注意審查公安機關已收集在案的嫌疑人訊問筆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等證據材料中是否反映處可能存在“保護傘”。

三要在訊問犯罪嫌疑人時必須針對黑惡勢力背後是否存在“保護傘”進行專門訊問,問清黑惡勢力犯罪長時間得以存在的原因、為何沒有被查處、是如何躲避打擊的,是誰在提供幫助等問題,並製作相應的訊問筆錄

四要在聽取被害人、辯護人意見時,要注意問清是否瞭解黑惡勢力背後是否存在“保護傘”,是否有“保護傘”線索向檢察機關提供。

五要承辦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幹警在製作審查報告時必須要對是否存在“保護傘”線索進行明示,專門填寫《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保護傘”線索登記表》存入內卷備查。並提醒廣大幹警注意在檢察辦案環節,凡有“保護傘”線索應當發現沒有發現的,就是失職;發現以後沒有及時、客觀、全面移送的,就是瀆職,都要追究責任。

以上五點要求,掃黑辦要求參會的各部門工作聯繫人關注、跟蹤、落實到各部門承辦人,督促各承辦人嚴格按照要求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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