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2018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决议》规定,针对该消费领域严重存在的“洗脑”式欺诈销售问题,在完善立法方面,规定检察院履行职责中发现该消费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向老年人欺诈销售保健食品及其他产品违法行为线索,提供违法行为证据。对举报内容属实的,给予不同标准奖励;六十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自媒体销售等形式购买的保健食品及其他产品,七天内有权无理由退货。退货商品应当完好,保持原有品质、功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打开商品包装,或为确认商品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为保健产品营销活动提供临时场地者,应核查经营者真实信息并向消费提供。(新浪网)
命题预测:
近日,黑龙江省审议通过“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决议”。决议规定,60岁以上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等方式购买的保健产品,在7日内可以无理由退货。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中公解析:
长期以来,老年人因购买保健品被骗事件屡屡发生,这些保健品虽不见得有害,但是却花费了老年人大量钱财又毫无任何效用,有些甚至搭上了大半辈子的积蓄,让晚年生活得不到保障。因此,黑龙江省出台的这一决议一方面能够保障老年群体的权益,让老年人在“盲目购买”后,能有一个更好的维权渠道。另一方面,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保健品行业的肆意发展,让他们认识到只依靠宣传不依靠产品质量的后果。除此之外,黑龙江省这一做法也给其他省市开了一个好头,体现出政府整治保健品行业的决心,做到真正的为民分忧,为民解难。
但是,这一决议公布至今,也确实存在一些质疑的声音,一是将年龄设置为60岁,有些“年龄歧视”,购买保健品的老年人绝不仅仅局限于60岁以上。二是单单的退货并不能彻底解决当下保健品乱象这一问题。
因此,要想让这一决议更好的实施下去,还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以彻底根治这一社会问题。第一,取消年龄门槛,相同情况下购买的保健品共同享受该政策,让更多人拥有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第二,加大对保健品行业的整治力度。整顿市场不仅需要食药监局、工商局等加强联动,对于一些不合规、或是虚假宣传的保健品应罚款、查处、或吊销其经营许可证,也需要全民参与,及时举报,配合政府行动。第三,加大宣传力度。一方面将黑龙江省这一做法进行全国推广,让更多地方关注、重视老年人问题。另一方面,也要提醒老年人及儿女,加强自身辨别能力,提高防骗意识,不随意购买保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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