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相信!这5条让想辞职的你,“马上辞掉+经济补偿”!

不敢相信!这5条让想辞职的你,“马上辞掉+经济补偿”!

撰文 / © 有问题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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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辞职已成为职场人士的一个"硬"需求了。

但是,劳动合同规定,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

在这一个月里,你要继续面对你的“准前同事”、“准前上司”、“准前老板”,这个场景......

就像分手的夫妻,都白纸黑字写好离婚了,还得天天见面,住同一屋,用个茅坑,还睡你隔壁,30天大写加粗的尴尬~

所以,史上最强大的问题来了:

筒子们能不能立即辞职,不用苦熬一个月,立马就能走人?

能!

适用情况如下。

(要辞职的筒子们是时候一条条地去对照了。如果中了,恭喜你,又多了一笔比年终奖、季度绩效奖来得更直接的Money了。)

不敢相信!这5条让想辞职的你,“马上辞掉+经济补偿”!

情形1:要你在家上班

好好地上着班,日子啊平静的像忘了潮汐的海~

忽然有一天,你收到一封 “《上岗地点变动通知书》”,老板让你在家办公,公司的办公桌、电话、打印机、网络、OA系统、打卡、门禁都不再给你开放使用。

这是啥意思?“超福利待遇”?让你舒舒服服在家上班领工钱?

NO!没有了上述的一切,你不但没法以公司员工的身份跟客户洽谈合作,你甚至连公司的大门都进不去,分分钟说你”旷工“!

这明摆着是不给你提供任何开展工作的支持,也就是法规上说的“不给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

——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不敢相信!这5条让想辞职的你,“马上辞掉+经济补偿”!

情形2:没按时全额发工资

好不容易等到10号发薪日,你迫不及待登陆银行卡查看,却发现薪水少了整500。

合同约定的月薪明明是税后5000,你偏偏只收到4500,追问HR,HR各种说辞,支支吾吾解释不清。

到了下个月10号,不但前面月份的工资差额没补上,新到手的工资还是只有4500。

还有种同样过分的情况,合同约定每月10号发工资,后来却突然变成了15号、20号,甚至不定时发。

——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不敢相信!这5条让想辞职的你,“马上辞掉+经济补偿”!

情形3:不买社保

社保中断的经历,很多人都遇到过。绝大多数人是因为当时换新工作了,然后新公司告诉你:“我们试用期不买社保,转正后才买,这是行规。”

不买社保,或者试用期不买,或者说给你多一点点工资让你承诺放弃购买社保,有些公司就是这样明目张胆地干着违规的事儿。

劳动法规定,员工一旦入职,公司就应当为员工购买社保,包括试用期!!

——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不敢相信!这5条让想辞职的你,“马上辞掉+经济补偿”!

情形4:公司规章制度违法

你如果有了辞职的想法,不妨先把公司规章制度扒出来看看,是否存在违法的规定。

例如,规章制度写着“节假日加班不需支付加班工资”,这很明显违反法律关于加班工资的规定。

——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不敢相信!这5条让想辞职的你,“马上辞掉+经济补偿”!

情形5:劳动合同不是你自愿签的

这个年代,还有人会被逼着签合同和干活?

此处以电视剧举例,某个掌握了牛逼生化技术、基因编辑技术的博士,有个组织要他去做某项实验或者产品研发,他不想,因为违背人类道德。但是没办法,这个组织掌握了他家人所有的信息,他受迫只好签了合同。

是所长夸张了吗?现实往往更戏剧啊~

——辞职,并且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

不敢相信!这5条让想辞职的你,“马上辞掉+经济补偿”!

以上五种情况的判断,都是源自劳动合同法。

美丽的所长直接将法条整理出来了,放在文章底部做参考。

(看不懂或不想看,可直接跳过咨询所长~)


最后:关于补偿、赔偿的其他要点(非常有用)

文章最后,还有几个关于离职补偿、赔偿的要点告诉大家,限于篇幅此处不做详细展开。

1 公司有没有与你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没签过书面的、A4纸质版的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双倍工资。)

2 离职的原因是否因为公司搬迁,上班路程变远了;

(很多人也并不是真的想走,只不过公司要搬去很远,员工上班十分不便只好辞职,这一情况也可能涉及经济补偿。)

3 有没有签过竞业协议

(这个就涉及到离职后公司给予的竞业补偿费了。)

4 签的劳动合同有没有接近期满

(合同快期满的时候,你可以忍一忍先不辞职,因为如果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也是要给补偿的。)

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上述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好了,今天的文章就到这里了。

如果大家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向有问题事务所提问,所长会及时出现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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