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房屋漏水拒交物业费为何败诉?

Hiro_TheHunter


业主很喜欢把小区所有的责任都推到物业公司身上,以达到不交费的目的。或许这话会有很多业主不同意,笔者也是业主,更是业委会副主任,很了解业主的想法,但是,任何事都要有理有据,依法行事。

1.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公司是对小区的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及小区环境进行日常管理和秩序维护。房屋问题属于开发商的建筑质量问题,不是物业的过错造成,不应迁怒于物业身上。

2.但是房屋漏水这样的问题发生后,如果房屋在质保期内,物业有及时和开发商联系对接的责任。毕竟这是在你的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的责任你必须做到。对于开发商是否能够听从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该及时反馈给业主。这种情况,物业只能做沟通的桥梁,但是无法承担起责任。

3.房屋发生问题后,如果已经超过质保期,物业应该及时了解漏水原因,属于质量问题的,及时申请维修基金进行维修。不属于质量问题,是楼上装修造成的,应告知业主,并由物业参与协调。但是,物业没有执法权,如果楼上确实不予理睬,建议采取诉讼解决问题。

业主应该讲理讲法,不得胡搅蛮缠。房屋质量问题不属于物业的服务过失,这笔账算到物业公司头上明显的是不对的。不属于物业的侵权也不属于物业的过失或者不作为。因此,以此为由不交物业费是在法理上说不通的,判败诉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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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天评地盐城哥


业主以房屋漏水拒缴物业费为何败诉?

提问人在这提到了两件事儿,一是自己的房屋漏水,第二,为此原因拒缴物业费被告上了法庭。

故事应该是这样的:因为业主长期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在长期催促无效的情况下,无奈将业主告上法庭,业主以房屋漏水为由抗辩,但未被法庭采纳,被判败诉。业主必须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缴纳如数的物业费,可能还有相应缴纳违约金。

那业主为什么会判败诉呢?

第一、业主自开发商处购得房产,双方交接房产同时,业主会收到两份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保证书上明文记载,房屋渗水问题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保修,保修是合同约定的且实际交付之日起五年内。

有的小开发公司,会将房屋维修的业务委托给物业公司代管,由物业公司直接联系施工单位给业主维修

名牌开发公司,会在小区内一处固定地点设置房屋维修中心,由他们直接处理房屋维修事宜,物业起到一个代传和联络作用。

以上在质保期内房修的两类情况,物业多多少少都会有接触,但是各位看官心里要明确物业不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是本分,代为联系传达并督促维修事宜,是情分

所谓冤有头债有主,卖商品者承担商品的售后服务,是国家法定的商品出售者的义务,没什么好推脱和讨价还价的,这也就是每个业主手中会收到两书的原因,两书中告诉你的房屋使用了一些基本常识。既然识字为什么不好好看看两书呢?

第二、房屋漏水不是业主拒缴物业费的理由。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关系是委托合同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在合同中得以明确。由于房屋渗水问题是商品房购买合同产生的售后问题,所以业主上了法庭,并以此抗辩,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一般在法庭上,物业公司只要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主张说明:房屋渗水维修不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条款中,法庭即即可给与判决。这类官司,高院有明确的司法解释,也有无数的判例可以引用

综上所述,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并以房屋漏水为由在法庭抗辩,是可笑的。也可以说根本就是浪费大家的时间。

业主在此问题上维权失当,如果过了五年保修期,业主再向开发商主张漏水要求质保维修,开发商是有可能不予理睬的。


老包有时不在线


很多人源于对法律法规的不懂,对物业管理合同的不懂,总以为只要我缴了物业费,物业公司什么都得管!等到上了法院败诉了才明白自己的法盲和无知!

简单来讲,房子是开发商建造产生的产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相关规定,房屋在质保期内发生问题,由开发商负责处理恢复,过了质保期,房屋公有部分通过申请公共维修资金解决。

就像你自己买了一辆车,在质保期内发生了问题,你不去找汽车生产厂家维权,却要跑去你固定做汽车美容维修店的地方维权,简直就是南辕北辙,是非不分!

不学法,就是法盲,不明理就是混蛋!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就是代价!

物业企业的一切管理活动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除此之外的一切责任问题都与物业企业无关。


杨君波2018


其实您所说的房屋漏水和交纳物业费两个行为间,可能存在两种法律关系。

关于房屋漏水,其实质是一个侵权责任关系,法院针对这个关系,着重审查的重点在于,侵权行为和结果之间的关联性。即您所说的房屋漏水是否是由于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而导致的,如果不是,那就很难让物业公司对此承担责任,因此也就不能以此对抗物业费的缴纳义务。

关于物业费的交纳,是基于业主与物业公司的合同义务,如果想免除这项义务,须物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才能产生对抗效果,否则不能拒交物业费。

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有其他问题可以私信。


北京房产律师王颖


业主败诉是预料中的,不论物业公司服务好不好业主必须要交物业费。为什么?因为政府需要物业公司协助管理小区,就好比需要城管人员管理道路摊贩一样。为了保证物业公司利益,不管物业公司服务如何,政府规定业主必须要交物业费,至于业主利益方面则由业主自愿成立业委会,业主权益能否保障靠自己了,哪怕业委会解散了物业公司也不会离开小区的,因为物业公司有利可图,其次政府也需要,所以物业公司不怕你不交物业费,物业费和服务质量是分开的(这也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矛盾的根源),打起物业费官司业主必败无疑。


向日葵131263291


我们这业委会都组织好几年了,就是无法成立,开始谁带头就让物业派流氓打了,没人敢带头,后来相关人士说我们市和别得城市不一样,想成立业委会必须住建局同意,结果住建局和物业是一伙的,根本就不同意,设难题,找借口,就是无法成立。

😨😨😨😡我们业主雇佣物业是来服务的,不是让物业来垄断业主命脉,水电,取暖,电梯等的。物业不垄断业主命脉就干不下去,或是活不下去的,必须滚蛋。我们业主雇佣的保安,确不是为业主服务的,确是物业雇佣管理修理业主用的,天理在哪?我们业主应该录取开除保安的权利才行啊!

停车费问题,物业的规定必须的得到业主同意后才能实施,没有业主同意明显就是犯法,因为小区的主人是业主,出钱的也是业主,物业不听业主的同意,私自制定规定就是犯法。业主人权在哪里?????

成立业委会这么难,就是因为有物业人阻挠,如果没有物业,我们成立业委会就是分分钟钟的事啊!干嘛非要雇佣个公司?没有物业我们一样成立业委会,自己雇佣几个保安和保洁不是更好?到时候人员,工资,成本等每月一公开不是更好,大家更省钱。

我们很多业主都被物业保安和物业雇佣的流氓欺压过,物业就是想办法就是不让有人成立业委会。

物业法确实漏洞太多,必须改革了!

1最重要,小区可以投票小区自治,物业必须三天内搬出小区。

2小区必须先有业委会才可以有物业。

3小区业委会申请必须在政务大厅3天内办理完毕,有阻碍,设难题,间接不让成立业委会的人员必须开除拘留处理。

4小区制度必须得有业委会同意才能实施。

5物业入驻必须缴纳业委会10万保证金。

6物业和业主的合同里,必须有服务细节,和物业人员聘任名单,和物业违规惩罚标准。

7业委会必须每年一次大选,如果没有大选,业委会自动失效,物业必须三天内离开小区。

8物业无权管理业主的命脉,如水,电,取暖,电梯,等。以免垄断后,业主被动,物业随便找一个收钱的借口,不交就停水停电,让业主一天也活不了,打官司的精力都没有!

还需要我们的人大代表提案啊!!



爱呀爱呀高高星星


多简单的道理,保修期内找开发商,保修期外找房管局用维修基金。啥都能赖上物业!建议一些业主:不准备交物业费的时候先把理由选好,看看是否合法。别张嘴闭嘴都是“黑物业”。很多不交物业费的业主都是,掏了一盘青菜钱非要让老板上一盘海鲜!永远觉得正义在自己身上、邪恶都在别人身上!


海东杂谈


物业的后台是黑白两道,物业充当打手捞钱,黑白两道背后收钱,老百姓怎么斗的过!


taxue88888


物业公司有强太保护伞,与物业公司打官司,业主只有一个结果一一输!所以他们才把自己当成小区的主人,敢在小区里为所欲为,嚣张跋扈!


用户6523858795685


不知你说的房屋漏水是顶层还是其它楼层。顶层保修期内,业主可以把情况反应给物业,由物业联系开发商,开发商无偿修理。如果过了保修期,业主找物业向上级申请维修基金,还要召开业主大会三分之二同意。不同意永远修不了,与物业没关系不是物业不作为。如果是其它楼层,那是上下两家业主的事,物业可以从中传话协调,没物业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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