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起動四項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衡水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起動四項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根據河北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與中國環境監測總站、省環境氣象中心聯合會商,預計12月13日起,我省中南部和東部地區可能出現中度至重度汙染過程,將達到橙色預警水平。按上級要求,經衡水市大氣汙染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批准,衡水市定於12月12日18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橙色)應急響應,解除時間另行通知。

其間釆取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如下:

①移動源汙染減排措施

市主城區、縣(市、區)城區內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任務特種車輛外: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通行;營運小型貨車(藍牌)要遵守交管部門貨車限行規定,辦理市區通行證,按照規定時間路線行駛;以柴油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機械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註冊的燃油機動車上路行駛。

以下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軍隊、警務、消防、急救、搶險、郵政(快遞)、保險勘驗救援、環衛作業車輛、市政設施維護、民生保障、環境執法、城管執法、住建執法、交通執法、公交、無線電監測車輛、運鈔車、客運、出租、燃氣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車輛、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汽車);經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並有明顯標識的單位通勤車(班車,核載9人以上中型、大型客車);經市商務行政部門認定、具有統一標識的鮮活農產品運送車輛。

衡水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起動四項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②工業源汙染減排措施

工業企業按照“一廠一策”採取停產、限產、輪流停產、降低生產負荷和加強汙染治理等措施實現應急減排目標。

③揚塵源汙染減排措施

除應急搶險外,建成區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建築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衡水市啟動重汙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起動四項強制性汙染減排措施

對城區主次幹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次數(非冰凍期)。

所有企業嚴格執行《煤場、料場、渣場揚塵汙染控制技術規範》(DB13/T2352-2016)相關要求,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增加保潔頻次。

④其他汙染源減排措施

停止室外噴塗、粉刷、切割、護坡噴漿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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