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電動自行車
數量日益增多
成為人們常用的代步工具
但是由於大量“超標車”
在道路上大肆“飛馳”
交通事故、充電引發的火災
……
安全問題日漸突顯
最近交警部門在整治
涉摩涉電交通違法行為時
出現了這樣的一幕:
交警同志你看,我有小車駕駛證的。開個小小的電動自行車肯定沒問題。
這位同志,你這問題可大了!首先,你開的這輛是超標電動自行車,是嚴禁上路的。其次,你只有小車駕駛證,不能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哦!
關於準駕不符
簡單的說,準駕不符就是開了自己不能開的車。“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不相符合的車輛”。
那麼我們必須得了解的是,你的駕駛證能開什麼車?
有的司機朋友可能會說:
“我不怕,我的電動車符合國家標準。”
注意了!
新的電動自行車標準已經出臺
快來看看你的“小電驢”
是否真的達標吧~
2018年5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修訂後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新國標將於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
新標準調整完善了
車速限值
整車質量
腳踏騎行能力
等技術指標
最高車速為20km/h調整為25km/h
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
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
新國標公佈以後
有許多朋友在後臺留言問:
舊標準的電動自行車
只能再開半年是不是真的?!
針對網上這種論調
交警蜀黍提醒大家:
請不要輕信
相關的管理措施正在制定中
一旦落地
交警蜀黍會第一時間告訴大家
近日
我市就發生了一起致死事故
希望廣大市民引以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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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12月3日晚
男子吳某駕駛兩輪電動車
在大涌鎮闖紅燈時
與一輛摩托車發生碰撞致當場身亡
生命的逝去讓人唏噓!
再次提醒大家:
為了您的安全和合法權益
對於超標電動車請做到
不購買!不乘坐!不駕駛!
同時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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