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振亞: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是實現清潔發展的“治本之策”

“全球能源互聯網能夠全面對接《巴黎協定》減緩、適應、資金、技術、能力建設、透明度等六方面內容,是應對氣候變化的治本之策。”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主席劉振亞日前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

2018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正在波蘭卡托維茲舉行,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與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處在此期間聯合舉辦主題活動,發佈《全球能源互聯網促進實施行動計劃》,併成立全球能源互聯網智庫聯盟。

劉振亞在發佈會結束後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份行動計劃的發佈對深化各方合作,推動以更加有力的舉措解決氣候變化問題具有重要意義。全球能源互聯網為落實《巴黎協定》提供了技術先進、經濟高效、現實可行、易於推廣的全球方案,對氣候治理和能源變革都有重要而深遠的影響。

2016年3月,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在北京成立,由致力於推動世界能源可持續發展的相關企業、組織、機構和個人等自願組成,目前會員已遍及大約80個國家和地區。近年來,該組織不斷深化與聯合國的合作,並聯合各方力量,在全球能源互聯網理念傳播、規劃研究、國際合作、項目落地等方面積極行動,推動全球能源互聯網從戰略構想進入共同行動的新階段。

據介紹,全球能源互聯網是清潔主導、電為中心、互聯互通、共建共享的現代能源體系,其實質是“智能電網+特高壓電網+清潔能源”。

劉振亞認為,只有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才能實現清潔發展規模、速度和質量的全面提升,從根本上扭轉氣候變化的嚴峻局面。“這是加快能源轉型、應對氣候變化的治本之策。”

“全球氣候變化形勢現已極為嚴峻,”劉振亞說,“未來5年是全球減排的關鍵期,留給我們的時間窗口正在關閉,加快全球行動已刻不容緩。”

劉振亞表示,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能夠推動全球碳排放在2025年前後達峰,2050年降至1990年的一半以下,2065年前後實現淨零排放,將2011至2100年能源累計碳排放控制在1萬億噸左右,從而實現2攝氏度溫升控制目標,併為最大程度實現1.5攝氏度目標發揮關鍵作用。

劉振亞指出,全球清潔能源資源十分豐富,但分佈不均,資源富集地區大都遠離能源消費中心,需要就地轉化為電能、遠距離輸送、大範圍配置,因此構建全球能源互聯網是實現清潔發展的必由之路。

此外,全球能源互聯網還有助於推動低碳技術創新與轉移。比如,推動清潔發電、海底電纜、大容量儲能等關鍵技術裝備創新突破,帶動技術轉移和標準應用,有力促進發展中國家技術進步。“特高壓技術在中國取得巨大成功後,已應用於巴西等國家,特高壓技術標準已在全世界推廣,並被廣泛採納。”

劉振亞說:“為了進一步推進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全球能源互聯網發展合作組織已正式發起成立全球能源互聯網智庫聯盟。全球五大洲13個國家共28家知名研究機構將成為首批聯盟成員。”他同時呼籲各國政府、企業、組織、機構等各方攜手努力,形成相關議題和提案,將建設全球能源互聯網納入聯合國有關工作框架,寫入《巴黎協定》實施細則。

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劉振亞認為應圍繞全球能源互聯網規劃、建設、交易、運行等環節,形成全球工作機制,推動能源治理與氣候治理協同、各國自主減排與全球行動協同、電力交易與碳交易協同,促進加速減排。

劉振亞說:“氣候變化是全人類共同面臨的巨大挑戰,我們應堅定信心,攜手共建全球能源互聯網,結合各洲實際,積極推動清潔發展、電力普及(升級)、電網互聯、電能替代、智能電網和能效提升等六大行動,全面落實《巴黎協定》,為子孫後代打造一個能源充足、天藍地綠、亮亮堂堂、和平和諧的美好世界。”

本文源自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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