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子是大家都關注的一件事兒,在現在,房子的總價水平越來越高了,對於一般人來說,買套房子可謂是一件大事兒,現在一套二線城市的小三房就需要過百萬元。每個人都需要經歷一次買房,多掌握點購房知識,就能少走一些彎路。在前不久,人民日報也轉載也一篇文章,其中詳細介紹了買房子該怎麼選戶型、怎麼選擇樓層、怎麼選擇小區、什麼樣的房子是好房子等等事項,今天我們就重點說說其中的亮點:人民日報發聲,傳遞購房籤合同原則,這“兩點”你看清了嗎?
一、購房籤合同之前,你看清楚開發商的5證了嗎?開發商的五張證書是指土地許可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許可證、預售許可證。這幾張證書是開發商資質有效的證明,如果開發商沒有這些證件或者證件不全的時候,就開始出售房子的話,就意味著開發商屬於違規銷售。
通常而言,房企往往是其他證書都有,但是預售許可證沒有,沒有預售許可證就開始預售房子,這是購房者最無保障的情況。人民日報提示,作為購房者,買房之前一定要看清楚這五個證是否齊全有效,考察好企業信譽,查找房企往年的業績情況,口碑如何。這些都直接影響到這套房子拿到手的時候如何。
例如,如果房企在歷史上銷售不是太好,說明可能管理或者運轉中存在問題,如果房企在歷史上多次被報道發生維權情況,也可能意味著建造的房子質量不會太高,所以才經常出現質量問題,這些都是需要關注的地方,不然房子質量問題真的出現了,對於購房者個人來說是個頭疼的事情。
二、嚴格把握合同條款。人民日報提出,一般來說購房合同是該城市的通用模板合同,在合同中有很多空白的地方,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要儘量協商寫進去對購房者有利的條款。除此之外,由於規範合同並不是強制性使用的合同模板,所以購房者可以協商使用另行補充的購房相關協議。
人民日報發聲,買房籤合同,這“兩點”你看清了嗎?在簽訂購房合同的過程中,要明確雙方之前說好的所有條款和約定,因為口頭承諾沒有書面證明的話可能最後都兌現不了,所以雙方最好以書面補充協議的方式簽字確認,這樣才有效,約定權利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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