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要二十萬彩禮男方給三十萬,條件是買斷女方,這樣合理合法嗎?

思靜5627


想的挺美的呀!三十萬買斷一個人,挺划算!平均一年一萬多!我就想問問,現在的條件,女人長到二十多歲,三十萬夠嗎??現在的人都怎麼了?要點彩禮就說是賣女兒,都他媽的想美事兒那,光想著女人貌美如花,倒貼,上杆子追你!呵呵,先照照鏡子,看看自己趁不趁!!!要麼現在女人少,還不是你們這些個人搞的,女兒辛苦養大,要彩禮就是賣女兒!乾脆都生兒子好了唄!!!要麼就給有錢人做小三,反正都是過,小三更自在!!提倡不要彩禮,以後願意結婚的人更少!!光棍更多!!!


傾顏1855


首先,買賣婚姻是違法的,也是淺薄無知的行為,用金錢買來的婚姻不會幸福,對於彩禮而言,應該廢除,那是一種陋俗。

問題中說,女方向男方要了20萬彩禮,男方一氣之下給了女方30萬,從中看出男方也是有實力的,估計女方也比較漂亮,前題條件是男方拿30萬要求一次性買斷人口,結婚後如果因女方有過錯導致分手,還得退還彩禮30萬加上利息。其實男方是淺薄無知的行為,要知道兩情不能相悅花再多的錢婚姻也不會牢固,因為買賣婚姻給今後愛情已伏下危機,婚後也為此會矛盾重重,最終弄得兩敗俱傷。

買斷契約帶給女人的傷害,由於男方給了女方30萬彩禮,而女方到男方家以後,很可能沒有立足的地位,也就成了從屬關係,婚姻中人無平視,就永無對等,女方在男為家也就失去了話語權,時間一長如果一旦發生矛盾,男方就會更多指責女方,因為是男方花錢買來的人,潛意識裡會有隨意支配和隨意利用之心,當女方拿了男方的錢後,很大程度上屬於履行合同義務者,女方在男方家生活便會小心翼翼,寄人離下,更多的是要學會察言觀色,如果因自己的過錯被對方抓住,就會導致違約而分手,女方就要退還男方彩禮和利息,最終得不償失。

財貌交易帶來的悲哀,從經濟學角度來分析,財貌交易是不等價的,算一算便知,世人認為,一個給對方提供漂亮的外表,一個提供給對方富裕物質生活,看似很公平,其實他隱藏著一個致命的問題,就是女人美貌會消逝,而男人財富不會無緣無故減少,所以當女人一年不如一年漂亮,男人可以通過努力一年比一年有錢,從經濟學角度來講,女人是貶值產品,而男人是增值產品,所以兩者交換不是等價的,再過若干年後,當女人美貌不在,加上有錢男人身邊確實不乏美女,如交易價值一旦不對等,男人就會拋售“產品”或果斷清倉(女人被劈腿),這就是財貌交易的結果。

所以女人不要把男人的智慧降低到只懂得思考臉蛋的程度,要想找一個真正“增值”的愛人,最終還是要回歸到內在靈魂的關注上,建議取消彩禮習俗。



一笑奈何swag


買斷可以啊,算一算啊,從出生到小學畢業每年兩萬的基礎基金,初中到高中畢業就算每年最低5000元衣服,補課費興趣班,交通費,

營養費,爸媽辛苦費,總共每年三到四萬,大學學費每年一萬,生活費二萬,其他費用一萬,爸媽辛苦費一萬,這些基本的是64萬,女兒贍養父母就算三十年,每年一萬八,三十年54 萬,父母生病住院找護工伺候就算20萬吧,過年過節孝敬父母每次五百,一年三大傳統節日一千五,三十年是4.5萬,總共142.5萬,這是對於一般家庭,要是條件好點的從小培養的費用高,吃穿高檔的那就不好說了,嫁閨女還得要彩禮20 萬吧,畢竟賣孩子得陪精神損失費啊,零零星星給人家170萬吧,你那三十萬怕是買不斷啊。這時有人說了,乾脆把兒子給你家,你給我們170萬吧,不好意思,我們不買斷,哈哈哈。


不會養多肉


我一同事 因家庭條件差至今未婚 兩年前他朋友給他介紹一外地練摔跤五大三粗的女孩子 談了有一個多月而後買了一兩千塊東西見女方家長 女方家是拆遷暴發戶

女方父母說如果你們倆結婚我們沒啥意見

不過得有幾個條件

第一要求必須倒插門 以後小孩隨女方姓

第二要求必須擱市中心買房大概200萬左右

第三彩禮最低50萬起 底了擱他們村沒面子

除了第一條同事同意了

我想說 如果同事有第二第三條的條件還跟你談個屁還倒插門 有毛病啊


軍旅本色


很合理!一:女方要價20萬,首先把自己當成了商品。

二:男方還價,加註10萬籌碼要求買斷。

三:女方若是還同意出嫁,則女方就是商品。

四:女方若取消彩禮,則女方還算個人。

就看女方如何想的,這事不怪男方,我把你當人看,可你把自己當成商品做買賣,然後我把你當成商品,可你卻又有意見了,出發點就是錯。

做個假設,若男方拿不出這20萬,那女方還是否願意嫁?現在問題是男方不只能拿出20萬,更是能夠加註買斷,若女方還是願意嫁,則此交易成立,可以把女方直接買斷。

彩禮本就為舊時代陋習,那時候女人沒有地位,說句不好聽的就是商品,為何其它陋習都消亡了,而彩禮卻又遺留下來了呢?因為此陋習可以斂財,可卻沒想到有此陋習那是任然把女人當成了沒有地位的商品。

那麼問題來了,你是嫁呢!還是不嫁呢?

此時應該有女權主義者跳出噴我!不過噴我前請想清楚,為何裹腳淘汰了,又為何彩禮遺留了?想要真正的女權,彩禮是必須淘汰出去,你要個一兩萬都可算彩頭,別人也不會多說什麼,你要十幾二十萬,性質變了,對方眼中你就是商品,沒有錢就買不起,有錢則可以買斷,當然,你可以選擇不嫁。



東亞第一噴王


麼玩意都是。女的結婚,收個彩禮(別動輒幾十萬)也無可厚非。主因女的嫁男家,還要隨夫姓,孩子隨夫姓,孝敬公婆。覺得不合理的男人,應該嫁到女方,隨女姓,孩子姓女姓,給男方彩禮。

我一男人,看不慣那些瞎比比的男的,你一點彩禮(不是動輒幾十萬)都拿不起,你能保證人家嫁你能過個好日子?!

現代社會,不肩挑推拉的,一個女人,你一樣賺錢,有點骨氣,找個男人就找下,不找就算了。想生有精子庫。不生丁克也非常好!

有男的還預算30萬一次200找雞,就這樣的,奉勸女人擦亮眼睛,你找這樣爛貨,你餘生你就後悔吧!

自立自強,毛澤東主席說:女人也是半邊天。


徐風和暢60754221


這是牛逼人用更牛逼的方法和同樣的邏輯來對抗彩禮。這件事本來就無所謂對錯,無所謂合理或者合法,這本身就是一場鬧劇,是男方對女方的抗議。

女方要彩禮20萬,美其名曰是補償,其實本質上就是賣女兒,這樣獅子大張口,也就斷絕了女方家和男方的聯繫,女方家把女方養大,然後當牲口一樣賣出去,與男方一次性買斷其實是一個邏輯,男方用的就是女方的邏輯,你要補償我要買斷,兩方就討價還價吧,所以就是把女方當成了商品。

但問題是由女方家引起,所以這才是問題和責任所在,彩禮該不該要?第一我覺得適當的彩禮是必要的,尤其是這些彩禮作為陪嫁的用處,第二兩家人和睦相處可能是遠遠比彩禮更重要的事情,但是如果女方獅子一樣,這就等於砌了一堵牆,擋住了兩家的來往。

如果較真的說,這是無所謂合理不合理的,但是肯定是不合法的,這種不合法也是沒法追究的,大不了討價還價,達不成一致那就不結婚了,這可能是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我個人認為,男方給女方的彩禮,女方最好以陪嫁的方式給小兩口,然後小兩口孝敬贍養雙方老人,這才是完美的婚姻關係。


韓東言


作為一名出生潮汕地區女孩子,我有發言權。

潮汕地區男人特有的特點!

我就是一名出生在潮汕地區的女孩子,今天我來跟全國各地區的女孩子介紹一下我們潮汕地區的男人。

也許因為自己媽媽過得生活來說吧!我是從小到大看到很多嫁潮汕地區的女孩子,從結婚到生孩子,我一直不明白一個道理,更是一輩子都無法理解的理由。

為什麼潮汕地區一定要生到有兒子才能停止生育,我看到許許多多潮汕女人一輩子為了生兒子,生了七八個女孩,我想說把女孩子當什麼了,為什麼因為父母追求兒子我們這些潮汕女孩才可以有得出生,更可恨的是邊潮汕地區很多為了追求兒子,女兒生了,一出生就是被拋棄的命運。

不過你們信不信,潮汕地區女孩子很多都是要麼有妹妹送人,要麼就是收養女兒的家庭,因為重男輕女,我們潮汕地區女孩子一出生有很多女孩子都是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命運,剩下有些潮汕地區父母更狠心把女兒幾百塊剩至上千塊就賣掉的命運,知道潮汕地區娶老婆為什麼都是一萬多或者兩萬多一點的娉禮嗎?

因為潮汕地區認為女人不值錢,一生聲幾百塊甚至上千塊都可以把親生女兒賣掉的地區,潮汕地區重男輕女全國有名,相信全國各地區多少也聽說過吧!其實我說的都是事實,都是潮汕地區發生過的事。

潮汕地區這邊如果你嫁過去是一定要生到有兒子才可以不生的,不然老公會出軌找小三生,而潮汕女人大部分都沒有得讀大學,所以,沒有受過高級教育的潮汕女孩,比較能忍,其實說白了潮汕女孩也是被潮汕地區的老思想害了一生,很多潮汕女孩子一出生,哪些潮汕家庭就會讓潮汕女孩幹活,學做一個合格的賢妻良母,這就是潮汕男不做事的原因吧!

在潮汕這邊一個少婦或者中年婦女,初一十五或者有很多節日都要拜神拜伯,而這些潮汕祖先其實不是女人的祖先,不過卻被嫁潮汕地區女孩子拜神拜潮汕祖宗拜了一生。

而且還有一個重點潮汕地區男人跟福建地區的男人都是屬於閩南地區,潮汕男跟福建男這邊地區的男人在家基本是大爺,一般嫁潮汕男的女孩子都是過著守活寡的生活,潮汕男不幹家務活,更不肯照顧自己生的小孩的,剩至不教育自己的孩子,他們認為這些都是女人的責任,跟潮汕男人們沒有關係,這就是潮汕男在家不肯做事的原因吧!

把潮汕地區發生事實說出來,其實我自己也很無奈,但是我真的很想改變哪些出生潮汕地區的女孩甚至嫁潮汕地區女孩子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或者說白了是一個讓潮汕女孩要經濟獨立起來,活出自己人生吧!

致出生在潮汕地區女孩子或者嫁潮汕地區女孩子!我希望所有中國社會各地區的潮汕女孩都出去外面看看吧!一個改變所有潮汕女孩思想的機會,更希望所有潮汕地區女孩子你們能靠自己的努力,活出自己的人生吧!你們不在是生兒子的工具更不是一個從小就被父母培養成賢妻良母的女人,最後我希望所有潮汕地區女孩子能經濟獨立活出自己人生吧!

致最愛的潮汕女同胞,因為我姐姐媽媽妹妹也是一名出生潮汕地區女孩,我最希望她們能改變潮汕地區所有封建思想,活出自己人生!我媽媽一輩子沒有自己的生活,這文章是我自己手寫出來的!我希望她們能看到!我不希望這些悲劇發生在我姐姐和我妹妹身上!





用戶8791161151091


如果買斷,那三十萬可不止吧,首先父母養大孩子需要花費的也不少,難道父母嫁女兒就不能要彩禮了嗎,要彩禮就說女方父母買賣女兒,我認為只是男方想免費娶媳婦的一個藉口,現在好多不要彩禮的女孩當婆婆的都會對外人說我家沒花錢就白娶了一個媳婦,這樣的例子不少;就比如我們村的吧,剛結婚的時候我還去過她們家呢,那時候中午去的,人家還說小點聲我婆婆在睡覺呢,就這樣的兒媳婦可能會壞的了嗎,結果人家男方父母對她很不好,離婚了孩子如果給女方男方就一分不給撫養費,最後女方只要了女兒,我們這那時候娶媳婦頂多花兩萬,後來男方又說了個三婚的,女方要車還得把房子全部重新裝修,男方就去問女方願不願意復婚,女方不願意,現在男方家娶媳婦花的錢也不少,生了個閨女婆婆對兒媳婦可好了,天天抱著孩子出去顯擺去,但當初前妻的孩子當奶奶的都不看,現在的媳婦人家還帶著一個女孩呢,那男方家也把這個媳婦看的跟寶貝似的,因為花錢花的多啊,所以我認為該要還是得要,但錢父母不會要,還是要給女兒的,如果男方一直說要彩禮是賣女兒,那我認為這男的不要也罷,


用戶1759363056144


這樣的婚姻是即不合理,又不合法。都是彩禮惹的禍。

兩人即然同意結婚,女方父母幹嘛要二十萬彩禮作補償?

男方出三十萬元一次性買斷,更不合情理,錢能買人身,買不來人心。

婚姻也不是買賣。買不來幸福和甜蜜。

這頂多說是對彩禮的不滿和回敬。

彩禮害死人,也換不來幸福的婚姻。

彩禮有時會葬送女兒的幸福,家長還是三思而後行。

男方這種買斷不可取,錢買不到人心,更買不來幸福婚姻。

因為錢不是萬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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