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極第十子為什麼只是輔國公?

JCH金蛇郎君


清初皇子封爵制度還不是很不完善。宗室爵位有十二等:

和碩親王(親王)、多羅郡王(郡王)、多羅貝勒(貝勒)、固山貝子(貝子)、奉恩鎮國公(鎮國公)、奉恩輔國公(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順治以後基本上皇子最低的爵位也是第四等固山貝子(不過也有例外,如乾隆第十二子永璂因生母原因,在乾隆時未被封爵,只在嘉慶時追封為貝勒),等到其兄弟或者子侄輩繼皇位時,還可能會被加封或追封為貝勒、郡王、親王

但在順治以前,若要獲得爵位首先看出身,如皇太極十一子,次子、三子、八子早殤,長子豪格、五子碩塞、九子福臨、十一子博穆博果爾生母或為繼妃、或為側妃、貴妃,都可以算嫡子,所以長子、五子、十一子均為親王,九子繼承皇位。相反,四子葉布舒、六子高塞、七子常舒、十子韜塞均為庶妃所生,除高塞於康熙時晉封第五等鎮國公,其餘均為第六等輔國公。

清太祖努爾哈赤諸子亦是如此,努爾哈赤十六子,皇長子褚英、次子代善、五子莽古爾泰、七子阿巴泰、八子皇太極、十子德格類、十一子阿濟格、十四子多爾袞、十五子多鐸均可以算作嫡子,所以除去因罪奪爵外,大多為親王或者郡王,甚至鐵帽子王,相反,庶妃所生的皇三子阿拜、四子湯古代、六子塔拜(班布爾善之父)、九子巴布泰、十一子巴布海、十三子賴慕布、十六子費揚果所獲爵位多為鎮國公、輔國公、鎮國將軍等,都是低等爵位。

班布爾善


楚邾


皇太極的第十個兒子叫愛新覺羅·韜塞,為什麼作為皇太極的兒子只被封為輔國公?這個你就要先了解清朝宗室的爵位制度。清王朝分封皇室爵位共有功封、恩封、襲封和考封四種形式十二等爵,和碩親王、多羅郡王、多羅貝勒、固山貝子、鎮國公、輔國公、不入八分鎮國公、不入八分輔國公、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奉恩將軍。

清朝的爵位制度是很嚴格的,想要封王是要拿軍功說話的,而且清朝的爵位除了十二大鐵帽子王,其他爵位不是世襲罔替的,是“遞降襲爵”,如果沒有特殊的功勞受到皇上的再次嘉獎,每傳一代爵位就下降一級,直到親王降到鎮國將軍、郡王降到輔國將軍為止不再下降。

皇太極第十子愛新覺羅·韜塞是庶妃所生。一開始只是被封為三等鎮國將軍,到了康熙八年,才晉封輔國公。他是典型的恩封。另外這不是他被區別對待,而是清朝宗室的普遍現象。皇太極四子,愛新覺羅·葉布舒爵位也是輔國公,六子愛新覺羅·高塞,鎮國愨厚公,七子愛新覺羅·常舒,輔國公品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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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生講史


十子愛新覺羅 德格類:

有個笨哥哥,想進步很困難

德格類是莽古爾泰的同母弟弟,是努爾哈赤的嫡四子。在褚英被處死後,德格類就成了事實上的嫡三子。

努爾哈赤去世時,德格類的封爵是貝勒,自身參與爭奪汗位的實力不強;由於同母哥哥莽古爾泰不得人心,他也不敢貿然支持,只能附和眾議,推舉皇太極繼承汗位。

明朝崇禎二年,後金天聰三年(西元1629年),德格類因戰功被封為和碩貝勒。

明朝崇禎五年,後金天聰六年(西元1632年)十二月,莽古爾泰病死,德格類繼掌正藍旗。

明朝崇禎八年,後金天聰九年(西元1635年)十月初二,德格類病死。同年十二月,由於被人告發他曾與莽古爾泰、莽古濟格格盟誓,即將危及皇太極,德格類以同謀之罪,被皇太極追削貝勒之爵位。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康熙帝下命恢復德格類一系宗籍,賜紅帶子為“覺羅”。

悅史君點評:別人家的哥哥,弟弟只要吶喊助威就可以了,來日共享富貴,而德格類攤上的哥哥莽古爾泰,不僅生前經常惹麻煩,死後還連帶他一起被削爵棄籍,甚至連累到子孫的幸福。哎,哥哥不行,自身不硬,罷了,罷了!



只能是對眼,喜歡


改變命運靠努力


皇位繼承牽扯麵太廣,老皇帝喜歡誰,誰有能力,誰得民心皇位就是誰的


U格衣


因為他是妃子生的,在清朝初期也沒什麼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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