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认为出嫁的女儿该不该和儿子一起赡养老人?

解强强


个人认为,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从道德上都是应该的。而且我身边好多都是老人老了儿子不好好伺候或者不想养,都是女儿管的,我妈就老对我说看看咱村那谁谁谁家仨闺女,现在闺女大了今天这个回来瞧,明天那个回来瞧,日子过得多滋润等等这样的话。催我生二胎也是说没有闺女老了不得享福,有个女儿是贴心小棉袄什么的,其实相比之下我妈还是偏向我弟的,也可能是因为我爸向着我吧。

这个问题之所以会有争议,我觉得适合我们的国情离不开的。年轻人现在都说结婚,老人们却还说着“娶媳妇、嫁闺女”,明显就是把女儿往外赶,而且家里的财产女儿你就不要想了,特别是农村,很多地方就觉得或者说是默认老人家里啥都是儿子的,跟女儿无关(虽然法律上还是有女儿的份,但是一般家里女儿都不会计较这个)。

在我国,一直有养儿防老的观点,这不是说养老就是儿子的责任和女儿无关,而是儿子承担着传宗接代的任务,也承担着主要赡养义务,女儿也需要承担次要赡养义务。

女儿出嫁的时候,大多数的家长会觉得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很多会扣留彩礼备养老,让儿子取媳妇买房用,也有退还彩礼的,也有贴女儿嫁妆的,但是家产肯定都是留给儿子的。那么家长老的时候这个出嫁的女儿还应该和儿子一样赡养老人嘛?出一样的钱看病,出一样的力照顾?

传统习俗里,儿子瞻养老人,女儿没有义务。现代法律,儿女都有瞻养老人义务。

传统习俗里,实际就是父系社会的续延。儿子瞻养老人,当然,老人的遗产即田地、屋宅等由儿子继承。百年之后,阴宅的拜祭,都由儿子、孙子等去完成。同样,祖先的庇护都是儿子、孙子。女儿,则是别人的媳妇。只有与父母的血缘关系,女儿、儿子等这代百年后,就是较疏的亲戚了。因而,很多老人,习俗上都偏向儿子。

有的地方嫁女儿还是要高彩礼,也可能是觉得女儿嫁出去以后不能经常回来看自己,老了也养不了自己,所以多要些彩礼,不算白养一场。

我的老家应该算是城乡结合部吧,离市中心不远,三线城市,发展还不错,所以我们村里也没有什么要高价彩礼和十七八(甚至还不到)就催孩子结婚的(当然也会有个别现象)。我从小就听我妈说我们那不兴要彩礼,婆家拿多少都是个意思,而且还都会在结婚的时候再贴点钱回回去,所以在我们家的教育里都没有说凡事一定要男方出钱什么的。从小听惯我妈说“娘有不如自有,自有不如怀揣”,我和朋友同事一起出去吃饭消费啥的都是AA或者你掏饭钱我买电影票,礼尚往来的这种,以至于二三十了我妈逼我相亲的时候,我还是这个习惯,好多男方都以为我是拒绝人家的意思(可能男方的家长会教育就会说别让人家小姑娘掏钱啥的),还直接省了我好多麻烦,哈哈。扯得有点远了,不管怎样,儿女都有养老的义务的,做好自己该做的,举头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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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该不该和儿子一起赡养老人,这是一个法律严肃性的问题。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必须要担负起监护和抚养的责任和义务。同样子女有赡养照顾老人的责任和义务。

依据法律,出嫁的女儿和在家的儿子,都有共同承担抚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出嫁的姑娘,有没有继承娘家的财产,都负有赡养老人的责任。除非在娘家的哥哥或者弟弟,自动承担起赡养老人的责任。否则,女儿没有继承家产,可以酌情缴纳赡养老人的费用。

在农村关于赡养老人的问题,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沿用着传统的习惯法,儿子继承家产,由儿子赡养。把媳妇看成是家里的人,而把女儿看成是外面的人。因为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媳妇女儿,一进一出,身份换位。

尊老爱幼,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希望你能正确对待老人的赡养问题,使父母能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幸福快乐的度过他们的晚年。


老蒋闲言


我是农村人,就谈农村儿女。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这句话明确回答了女儿可以不赡养父母,虽然和法律相违背,但农村人是默认的,那是老祖宗流传下来的潜规则。也就是说老人生病,不用掏钱,平时生活费不用掏钱。老人过世出点份子钱就Ok了。养儿防老,承担父母的一切。可以看出,农村男儿肩上挑子很重,不是一般重。重在父母疾病的治疗费。不治,邻里说你是不肖子;治吧,又承受不起,两难境地。比不上城里老人有退休金。社会在进步,嫁出的女儿生活条件好的,分担看病费用的渐渐多起来了,这是帮娘家兄弟的忙,而不是应尽的责任,这是大部分家庭殷实的女儿认为的观点。很多农村男人宁愿不要出嫁女的钱,这是有失门面的事,再苦再累自己扛!





浙北布衣


如果老人的遗产以后可以平等的分给儿子和女儿,那么我认为女儿赡养老人也是应该的。


排除例外

我们村的王姨结婚后生活并不富裕,逢年过节母亲都会喊她回来吃饭,拿不拿啥都无所谓,后来王姨老公自己开了个小厂子,可能财运当红,一发不可收拾,家产丰厚,至于后来父母的养老,王姨从来没有和几位哥哥比过,而且经常照顾几位哥哥。我想这样的情况就是例外情况。

现实状况

俗语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在农村这种状况更加普遍,很少有父母说嫁姑娘的时候会准备丰厚的嫁妆,而是视彩礼而定。所以说对于出嫁后的姑娘来讲,可能是婆婆眼里的外人,妈妈眼里的外人,在此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嫁的女儿和儿子同等的赡养老人是不公平的。


然而法律又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

因此,我认为出嫁的女儿应该和儿子一起赡养老人,但是不能太过于苛刻。


秘语相传


出嫁的女儿和儿子一起老人的赡养没有该不该。

嫁出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她有了自己的家庭,要面对自家生活,还要面对丈夫及他的家人。如果把娘家本来就有哥哥(或弟弟)赡养父母的事担着,婆家人也可能不同意;娘家哥弟说不定会产生依赖情绪。即便这样,何不做到量力而行呢?这是其一。



一般来说,父母都会把自已的房子、存款等很自然地留给儿子,出嫁女儿要用钱了还得贷或者向娘家借,无形之中背负着一定的经济负担,女儿就算不说,其丈夫能不埋怨吗?有些女儿的婚事父母不同意,以高价彩礼相要挟,有的彩礼为了随“大流”,争面子,也是彩礼钱很高,以至是女儿家庭很难摆脱贫穷。这两种情形之下,出嫁女就不应该与儿子赡养父母。这是其二。

不过有些父母,知道女儿是他们身上掉下的肉。只要女儿婚后日子过好了,是对他们的最大安慰,彩礼钱不跟风,甚至还会陪上不少嫁妆;自己有两套房,说啥会留给女儿一套,或者象征性的出点钱,尽管儿子有异议,可房子是他做父母亲的挣的。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女儿赡养父母,女婿也毫无怨言。这是其三。

总之,出嫁女赡养老人是一种自愿的行为。这与父母的“恩赐”有关。不能从道义、亲情甚至法律的层面上去要求。


为生活而提神


我通过我们家的事情最后谈谈我的理解和看法。

我们家爸爸姊妹6个,兄弟四人,我们有两个姑姑。爷爷奶奶年龄大了,都是在兄弟四人家里一年除过过年到正月十五半月的时间按照平均天数来轮流赡养老人的,谁也没有怨言。过年的时候会有很多客人看望爷爷奶奶难免会有亲戚拿一些礼物。就这一点,四家人是过年的时候轮流一家过一个年下(正月初一到十五),这样谁也没有什么好说什么的。

我的姑姑一般都是隔三差五回娘家看望爷爷奶奶拿一些营养品买一些老年人用品给点钱什么的。然后爷爷奶奶想去我姑姑家里住了,姑姑家就接过去住一段时间,回我们家依然按照之前说好的顺序和天数继续轮流着照顾。这样在我们那里谁也没有什么好说的。

按照法律,父母在我们小时候有抚养的义务,到老了,每个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个任何人都是平等的。

不过每一个地方都有当地的约定俗成,这样以来大家会更能够接受一些,我们那边就是儿子赡养为主,女儿则为辅。很多年形成的传统,大家都信服啊。

这样的事情不是那么死板的。有些时候按照当地规定也挺好的,没必要都按章办事,闹的那么生硬。毕竟很多地方都是重男轻女的,现在还想让女儿毫厘不差的平均对待,也有点说不过去。当然,作为有良知的女儿都会对父母好的,毕竟女孩子更会照顾心疼自己的父母。


懒安客


我不知道问问题的是男是女,我估计应该是男的,是想要求姐妹养父母,那我就想问问你有没有想过,把父母的房产,也就是遗产给你姐妹们分,如果做不到,就不该要求太多,当然女孩是有义务赡养老人的,我认为是协助赡养更好,就比如我家,我是姐姐,我母亲病重时我弟弟要求我出钱他来照顾,我同意了,然后我弟弟又和我谈我父母留下的房产土地归他继承,(我父亲先去世的,是我母亲照顾走的),也就是说我来出钱他来照顾,所有一切财产与我无关,我家就是这样情况!


王二驴的妈妈


首先明确一点,不赡养老人的儿女绝对是要被人骂的!这样的儿女和豺狼有什么区别?



我们经常听老人说养儿防老养儿防老,可是真的自己到了年老生病住院的地步,儿子真的能起到作用吗?讲一个小故事吧:

张奶奶今年八十多岁了,有五个女儿两个儿子,大儿子六十多岁,其他几个女儿两个是五十多岁,两个是四十多岁,小儿子刚四十出头。平时她和小儿子一起住,但是小儿子经常和她吵架,大儿子自己都顾不了也没怎么管她;两个五十多岁的女儿也过得比较苦,只有平时过年过节能去看看她;两个四十多岁的女儿,一个在外打工一个在家,在外打工的女儿只有过年才回来看她;在家里的女儿(A女儿)经常三天两头去看她。



今年,A女儿把张奶奶接到自己家照顾,没想到老人犯了脑梗,便把老人送到医院。病倒也不是很严重,出院后能走路但是需要坐轮椅。住院花了5万多,A女儿出了四万多,其他的由在外打工的女儿和小儿子出的,理由是老娘在A女儿家犯的病……

小焦认为,出嫁的女儿应该赡养老人,但如果老人家里有儿子或者有招女婿,并且打算把家产留给儿子或上门女婿的话,赡养老人的责任他们就应该多承担,出嫁的女儿次之。



为什么这么说? 首先,养儿防老或者招女婿防老的时候,老人就应该想到自己后面要怎么办了吧?既然决定了要把家产给谁,那谁就应该多承担责任!

其次,现在很多人家嫁女儿,都是狠命地向男方要彩礼(倒贴彩礼和返还彩礼的除外),理由就是家里还有个儿子没结婚,结婚的时候也得给女方彩礼。我说你都狠命要钱了,还想着让男方替你儿子养你?这什么世道?聪明的老人一般都不会这样干!



最后,女儿出嫁了就有自己的生活,自己要尽的义务,逼不得!很多老人觉得女儿是自己养的,当年为了养活她可是花了大钱的,虽然她出嫁了,但是还得管自己。这种想法真要不得。虽然女儿是你的女儿,但她出嫁之后就有了自己的生活,男方也有父母要养,不能把出嫁的女儿当儿子靠!不然两家会出大矛盾,女儿的婚姻生活也很可能不会幸福。



所以,我认为出嫁的女儿要管父母,必须管,但要分情况。如果家里还有兄弟或者有入赘女婿,可以承担次要责任;如果家里没有,就要承担主要责任了。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村官小焦


赡养问题在中国已经延续数千年了,一直以来都是争论不休。先明确一点,我认为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不论儿子还是女儿。

第一:从道德上,孝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语有云:百善孝为先。不论儿子还是女儿,在这个问题上是一样的,作为女儿,你同样应该赡养自己的父母。

第二:从一些地区约定俗成的风俗来谈,争论就比较大了,有些地区认为嫁出去的女儿不获得遗产继承,所以不应该承担赡养义务,而应该由获得遗产的儿子来全权负责。这一点来说,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换个角度,当年你的父母明知道你要嫁出去,依然在你身上付出,依然给你提供教育,提供你所需的生活物品,亲自抚养你长大,送你出嫁,按照嫁出去的女儿不赡养这个说法,他们干嘛不当初就把你卖了?干嘛要辛辛苦苦自己来抚养你长大成人?动物尚且知道反哺,难道人还不如动物吗?再者你自己也是要做母亲的,父母为子女之榜样,难道你想以后你的女儿回来说她不想给你养老吗?上梁不正下梁歪,请做好下一代的榜样!

第三:从法律上来讲,女儿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即使出嫁后也应当履行对父母赡养扶助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大倒师


我的回答是肯定的 ,该 。

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很好奇点进去看了一下,看到很多人的评论,里面有回答说如果女儿和儿子一起平分财产就可以一起赡养老人,也有的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谁,生病了看看就可以了,当然也有的人说一起赡养是应该的 。就我个人而言呢,我是比较认可最后一种说法的,毕竟父母生育了你,把你养大尽了他们的责任和义务,那么相反等他们老了丧失了劳动能力赡养他们对于子女来讲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

当然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有的觉得女儿嫁出去了没有义务赡养老人,这个可能和很多地方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观念有关系,本身对女儿的栽培或者投入也少了很多,甚至有的家庭在女儿很小的时候就不让读书送出去打工,来给家里补贴家用,盖房子,供弟弟或者哥哥读书,最后还要帮他们挣老婆本,中国人口太多,像这样的情况可能也是层出不穷,当自己一旦家人组合了家庭,也没有更多的经济实力再去补贴娘家。

赡养也许不一定要您一定出多少钱,是一种情感成分,当父母逐渐老去,最后丧失了劳动能力,可以常回家看看,您吃什么他们吃什么,只要有自己一口吃的也就饿不到他们。相信很多已经老去的父母对子女的要求也是仅此而已,并不是说要天天大鱼大肉的伺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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