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孕妇在医院生孩子,出现问题时的决定权不在自己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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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孕妇在医院生孩子,出现问题时的决定权不在自己手里?

孕妇在医院生孩子,在孕妇清醒的条件下,决定权在自己手里。孕妇不清醒的情况下,决定权在丈夫手里,但是大部分孕妇都是清醒的,所以说自己有决定权。


允许顺产的情况,决定权在自己手里


如果胎儿不大,妈妈骨盆也大,其它条件也符合顺产。那么孕妇生产的决定权是在自己手里的。比如说无痛分娩,就可以作主。

记得我生大宝那会,宫缩很密集,自己也没有休息好,感觉非常的难受。后来有护士问我要不要无痛分娩,我当时马上就答应了。然后就给我安排了,但是最后我宫口开得太快,结果没有用上。

不允许顺产的情况,决定权在丈夫手上

如果胎儿过大,妈妈骨盆也小,或者是胎位不正,完全性胎盘前置等等这些异常妊娠的情况,不允许顺产的话,那么决定权是在丈夫手上。这种时候就没有必要逞强了,为了母子平安,还是选择适合自己的好。不要为了能多生几胎就强行顺产。

分娩方式是由女人决定的

在生产之前,孕妇可以自行选择分娩方式。即使第一胎是剖腹产,第二胎如果满足顺产的条件,医生也会建议尝试顺产。

如果觉得催产的方式太疼了,要求剖腹产,医生也会作安排的。只要你人是清醒的就可以自己做决定,如果担心家属反对,自己提前在住院押金多交些钱就是了。

分娩没有想像中可怕

我第一次生产之前,也是很担心这种事情,万一要保大人孩子怎么办?事实证明,大部分的孕妇都是很清醒地生完孩子的,而且大部分的决定都可以自己做的。

所以不用太担心。平时只管安心养胎就好了,真正要生的时候,不管出现什么事情,都是有商有量的。新闻案件只是极个别事例。


星星妈育儿说


我来说说吧,决定权当然在产妇的手里,但是,这个问题不能绝对化,因为,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我讲一个真实的例子吧。

广州一名29岁的孕妇临产,被送到医院待产。在医生在对孕妇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胎心很微弱,孕妇下体一直在少量流血,而孕妇没有痛感。

像这样无痛出血,提示两种可能,即低置胎盘和胎盘早剥,但B超显示产妇不存在低置胎盘。医生据此判断,她属于危险的胎盘早剥,如果不尽快手术,将导致胎儿宫内缺氧窒息死亡,并引发母体大出血,造成“一尸两命”的严重后果。

但是,意外发生了,孕妇一听要进行剖宫产手术,便情绪激动地大嚷:“我就要自己生,不要手术。”

医生反复向她说明情况的严重性,但她就是不松口。与此同时,医生采取措施以缓解胎儿宫内窘迫。监测显示,胎儿的胎心越来越弱,而产妇下体出血量约达200毫升,怀疑出现弥漫性血管内凝血,情况已经十分危急。医护人员焦急万分。妇产科的两名主任亲自出马,讲明厉害关系,再次进行劝说,孕妇的回答还是“不做手术”。

此时,孕妇的丈夫在医生的劝说下,已经在手术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但孕妇还是坚决不做手术。由于孕妇神志清醒,没有她的签字,手术不能进行。

怎么办?如果按照孕妇自己的决定权,最终的结果就是一尸两命。

最后,医院请示了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后,本着生命第一的原则,决定行使医生处置权,得到产妇家属的再次签字确认后,强行进行了剖宫手术。

然而即使到了手术台上,孕妇仍然大喊“要自己生”。

手术中,医生打开孕妇腹腔后发现,腹水已变成不正常的血红色。再打开已呈紫褐色的子宫,迅速取出浸在血水里的胎儿,为其进行吸痰,发现宝宝口中的羊水也是红色的。新生儿有重度窒息症状。

如果不进行手术,不仅孩子必死无疑,母亲也会因子宫不收缩,导致大出血,必须切子宫,并会导致死亡。术后发现,仅子宫腔内积存血块就有700毫升,估计孕妇手术前后累计出血达1000毫升。

孩子最终死于肺出血引发的呼吸衰竭,而这正是胎盘早剥引发DIC的后果。产妇则因失血过多,出现心衰症状,在医院治疗后出院。事后,产妇也是后悔不已。问及她为什么不想剖宫产,她说,以为这一胎是女孩,担心剖宫产后要过两年才能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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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姐的产房故事


孕妇在医院生孩子,出现问题时的决定权是在孕妇手上的,但问题不是绝对的,比如,有的时候孕妇处于昏迷状态,那么决定权就回到了配偶或家人手里。举例我见过的一个现实生活中真实发生的一件事情。

当时的我刚好也在医院,正准备出院回家时,医院突然来了一个快要生产的孕妇,心里好奇的八卦因子使我放慢脚步,了解到这个孕妇是羊水突然破了,应该是快要生产了,一路上喊疼,快到生产室时,不知道是太疼,还是其他原因,居然昏迷过去了。


宫口貌似也才开了四指,但胎儿的情况不允许事情再拖到孕妇醒来在生产,必须现在生产,孕妇昏迷,顺产不了,剖腹产需要签字才能做,孕妇昏迷也签不了字,所以只能找她丈夫签字做剖腹产,这孕妇很幸运,若再慢一点,胎儿就要缺氧窒息了。


孕妇清醒状态下,是可以自己签字的,但若昏迷或特殊情况下,医生会找家属签字的。


杨谧说


决定权不在孕妇自己手里,更不在医生手里!

临床的很多决策并不是个人主观的决定,而是由病人的病情以及当前的治疗研究进展决定的。哪个对病人最好,就选择哪个治疗策略!生孩子也一样。

比如说,完全性前置胎盘的产妇,无论是医生还是孕妇,都不能决定顺产,因为顺产的话,母子都非常危险,而胎儿必死无疑!

比如说,出现严重的胎心减速,考虑胎儿宫内窘迫,如果短时间内无法经阴道分娩,无论是产妇或者是医生,都不能期待顺产,延误胎儿出来抢救!

再比如说,第一胎顺产,怀第二胎的产妇,产道条件非常好,又没有孕期合并症,顺产条件充分,而孕妇要求剖宫产,医生无论如何是不能轻易答应的,因为违反医疗原则。

怀胎十月,一朝分娩,非常不易!无论是产妇还是医生的目标,都是母子平安,医生作为这方面的专家,应该比产妇具有更多的知识,及时为产妇做出合理的医疗建议,但是没有决定权。

情况允许的时候,孕妇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非常危险的情况下,谁都没有过多选择权!毕竟人类在疾病面前,还有太多的无能为力和无可奈何。


妇产科小超人


因为孕妇要进手术室,还要麻醉,手术中可能出现意外情况,万一有什么意外了,产妇的签字就变成了死无对证了,家属不承认了,找医院闹事怎么办?
产妇同意了,但是她已经不在了,虽然这种情况极少发生,但是有这种可能。所以不让产妇自己签字。同样的,做其他的手术也是让家属签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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