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凭拆迁协议可以强拆被拆迁人房屋吗?

被称为神


你好,即使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行政机关也不能强制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需要申请人民法院,需要由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执行。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从该法律规定中可以看出作出强制拆迁的法定条件包括以下4方面

1、 作出强制拆迁决定的主体必须是人民法院,其他主体无权作出强制拆迁决定;

2、 拆迁人已经履行补偿安置义务,包括:以货币补偿方式进行补偿或进行产权置换方式进行补偿

3、 被拆迁人拒绝履行拆除房屋的义务,并且在法定期限内不复议 不起诉;

4、 拆迁方向法院提出强制拆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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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完协议并不就意味着拆迁方可以随意强拆。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强制执行的权利,而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对于那些没有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必须要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具体可以参考以下案例:

本文的主人公陈女士家住江苏泰州泰兴市,她和丈夫李先生共同拥有一套房屋,2014年遇到政府拆迁。2014年8月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受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委托跟李先生签订了《集体土地上房屋动迁安置补偿协书》。而签订这份拆迁补偿协议书是在陈女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陈女士知道拆迁方给出的是协议上约定的拆迁补偿,那么陈女士是怎么也不会同意丈夫签协议的。因为这个补偿跟自己心里的预期相差甚远,但是现在丈夫已经签了协议了,她知道这一份小小的协议书代表的是什么。陈女士一时之间有些手足无措,没了主意。还没等陈女士想到解决办法,2015年4月29日在陈女士的强烈反对下,济川街道办事处凭借该协议将房屋强制拆除。

于是陈女士经过多方打听,找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并且委托了专业律师。

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无情被驳回

律师介入案件以后做了详细地调查分析,律师知道这个案件最棘手的问题就是这份补偿协议,因为如果这份协议是有效的,那这个案件将很难进行下去。所以拆迁律师向泰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该补偿协议无效。不幸的是,泰兴市人民法院最终以此协议属于民事纠纷为由做出行政裁定不予受理。而接下来的二审也同样被驳回上诉。此时陈女士开始有些着急,这个案件是不是没戏了?相信说到这里,有很多被拆迁户也有这样的疑惑,既然一审二审都裁定不予受理,这个案件是否还有转机?但是在行政类案件里面,出现这样的问题并不奇怪,法院不予受理也不代表案件就此走入死胡同。

独辟蹊径,申请确认强拆违法

面对这样的状况,拆迁律师迅速改变策略,独辟蹊径。退一步讲,即使这份协议是有效的,签了协议以后,拆迁方就可以随意强拆吗?于是,拆迁律师向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两被告泰兴市人民政府济川街道办事处和泰兴市国土资源局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但是两被告辩称拆除房屋的行为是合法的。更荒唐的是济川街道办事处却辩称自己不是强拆主体。

喜讯传来,强拆被确认违法

开庭过程中,拆迁律师提交了充分的证据,据理力争:《行政强制法》明确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本案的被告泰兴市国土资源局自身没有强制拆除房屋的法定授权,却将拆除房屋的事项委托给济川街道办事处,委托主体和内容明显违法。而被告济川街道办事处作为行政机关,在接受委托事项的时候应当具有审查与判断的义务与能力,并有处理行政事务可遵循的法定程序,显然被告济川街道办事处不具备接受委托事项的条件。所以在拆除行为被确认违法的前提下,被告济川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和泰兴市国土资源局作为实施单位都应该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确认了两被告强制拆除房屋的行为违法。

所以如果您也在面临相关拆迁方面的困惑,要及时了解相关知识,清楚自己有哪些权利,必要的时候要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不要让自己落入拆迁的种种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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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平律师事务所


强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是一件大事情,因此强拆不是想拆就能拆,它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来说有这样一些条件:1、征收方的征收行为合法。比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有合法的征收决定,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应当已经取得了征地批文。2、征收方的征收程序合法。比如,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履行了公告、登记、评估、听证、催告等程序,保障了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3、被征收人已经取得了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补偿,又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4、通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般来说,强拆的户数不高于总拆迁的户数的5%才能启动强拆,而且,合法的强拆有一个较长的流程和环节,很多地方并没有走这个流程和环节就启动强拆,这是属于违法强拆。

房屋遭到强拆,被拆迁人应该做好以下四件事情:第一,保护好自身安全,沉着冷静应对,不要盲目使用暴力抗拆,这有可能危及自己安全或者触犯刑法,拆迁方就怕找不到理由抓你,被拆迁人一定不要自投罗网;第二,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最好多报几次,拨打报警电话时手机要录音,不管警察来不来,有没有用都要报警;第三,选取安全位置对强拆现场进行摄影摄像取证,为后边维权收集好证据,注意一定要录到强拆指挥者的画面;第四,完成以上三项工作后,第一时间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寻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提高征地拆迁补偿。

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爱土拆迁律师团邱晨


仅仅凭着拆迁协议是不可以强拆被拆迁人的房屋的,于情于理这都是说不过去的。那爱土拆迁律师团就来给大家分析一下:

什么情况才可以进行强拆迁?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那具体怎么才能强拆呢?

1、首先征收方的征收决定是合法的。比如,城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应当有合法的征收决定,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应当已经取得了征地批文。

2、征收方的征收程序合法。比如,在征地拆迁的过程中,履行了公告、登记、评估、听证、催告等程序,保障了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

3、被征收人已经取得了补偿,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补偿,又没有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4、通过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一般来说,强拆的户数不高于总拆迁的户数的5%才能启动强拆。

如果征收方满足以上的几点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强拆,但是我们要知道合法强拆有一个较长的流程和环节,很多地方并没有走这个流程和环节就启动强拆,这是属于违法强拆。


爱土拆迁律师团


不可以。有前提。

一、拆迁协议合法有效。

如果签订拆迁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或其他侵权情况,那这个协议本身就存在效力问题。实践当中常会遇到的比如签订空白协议、他人代签等。


二、有权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即使签订了协议,也不是谁都能来实施强拆行为的,政府不可以,开发商更不可以。强制执行有其一套程序和步骤,除非违法建筑,一般只能向法院申请强拆。

如果被拆迁人遭遇了非法强,一定要及时委托律师寻求法律救济,千万不要耽误了维权时机。


张强律师维权在线



签完协议,拆迁方是随时可以去拆的,而且拆的是合理合法的,不能算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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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真不需要理由。但从法律上来说,光签了协议,严格上并不能就说房子就是别人的了。先安置后拆迁,也要看补偿是否履行。不过签了以后想推翻比较难。但对方直接单方强拆,不顾争议,肯定是违法的。


天地之间152468780


百姓住自家房都在受拆磨,又没哪个想那点补偿费拿来受拆磨


用户20874112816


关于法律的方面要征求律师的意见,农民可申请司法援助,司法部门会免费指派律师给农民维权。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有些权利部门自身法律意识不强,在一些地方,如强拆前不履行正当的法律程序,造成程序违法的事件经常发生。这些部门总以为事实已经存在,对一些弱势群体不够重视,该履行的正当的法律程序就免了。

有这么个事例,北京大学对该校博士生的论文审核中发现该生的毕业论文有抄袭现象,经多方核实也确有抄袭的现象。该校学位评委会就发公告取消了已经发给该生的博士学位。按说事实清楚,理在北京大学,但就因该校在发布公告时没有履行正式告知当事人的正当程序,该生起诉北京大学程序违法,公告无效。经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北京大学败诉。

强拆这事与北京大学的这一事件本无可比性,这里要说明的是程序合法的重要性。不履行告知的合法程序,就等于剥夺了当事人申辩、举证的权力。在拆迁中,除了该具备合法的合同外,还要履行合法的程序,拆之前要正式告知当事人,让当事人正确履行自己的合法权利。这个程序是不可或缺的。


Ukola瞭望哨


你只要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或者按手印),这个房子就不属于你的了,拆迁办想怎么拆,就怎么拆,算不得叫强拆,如果你没签字,那就算强拆,关键看你签字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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