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好多工廠每三年換一次廠名及法人代表?

有你才幸福222812176


這類型的公司,莞惠深特別多,有很多甚至是一兩年一換,跟游擊隊一樣,騙幾家換一個殼


2015年,想購買一套高低溫試驗箱,依當時我們所瞭解的,一般一套這類設備根據規格,差不多10萬左右及以上。中間有一家東莞的公司聯繫上門,說他們的只要3萬多,我們初覺很詫異,後面聯繫過幾家莞惠深那邊的公司,價格都在三四萬左右,故以為原來公司(國有性質企業)負責的人吃回扣吃的很多。正準備定下來買的時,剛好一做工業主板的供應商聯繫過來,聊到高低溫試驗箱,他聽說後,告訴我實情,說“這類公司都是游擊隊公司,你所聯繫的這些公司八九不離十的都是在一家工廠拿的貨,這些公司每一兩年就換個殼子,能騙一個是一個,我公司現在還丟著一臺,用了半年不到就壞了,聯繫他們人都不理,到現在公司都不存在了”


月上柳梢後頭


我在深圳工作了十幾年了,這種情況真的是太稀鬆平常不過了,我曾經問過其中的原因,也不能說出個真實的原因,在此我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其實也是想得到真實的答案。
如果一個企業因為各種客觀因素需要變更廠名和法人代表,無可非議,也是法律允許的。如果一個企業經常變更,這個企業一定是存在問題。如果企業轉型升級或股權變化,變更廠名和法人代表,是正常的現象。如果什麼都沒有發生變化,卻隔三差五變更廠名和法人代表,它一定是在規避一些東西來維護自己的利益。

我知道的現象,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以此種方式應對勞動法保護工人的權利。這種情況大多數是想通過變更這些,淡化或消除員工的工齡,以便在勞動糾紛中把握主動權。提倡這種做法的企業負責人其實法盲,這些變更根本改變不了事實。

二,通過變更廠名或法人代表,表示自己企業發生變化的假象,然後通過各種操作來規避各種必繳的費用。這種做法雖然不合法,但是操作得當,確實可以做到偷稅漏稅。

三.老闆通過法人代表的變更,想卸責,通過變更法人為下屬或其他人。可能是法人的經濟原因,無法融資,通過變更就可以曲線救國。或者是工廠的各種不正規的管理,造成大量勞資糾紛,為避免損害自己的名聲而由下屬擋槍。

以上純屬個人看法,有錯勿噴,希望能得到真實的答案。


啊澤細


本人也是工廠企業主,也是法人代表。

關於這個問題最重要的原因是為了規避風險,比如債務糾紛,用工糾紛。最最重要的是避稅!現在很多企業如果本分按照規定交稅我可以說八成的實體工廠是沒錢賺的,那麼就只好打打擦邊球規避一些稅費了,但是稅務局每年會抽查,查出來企業會被罰的傾家蕩產。所以三年換個名稱,讓以前的公司自動進入黑名單。而且經常這樣做的老闆肯定自己不是法人代表。

還有別的原因,但是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因素


80後的c先生



下面我們就看看到底是什麼原因造成工廠每三年要進行名稱和法人代表的變更。

《註冊資本登記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自2014年3月1日起取消企業年檢改為“年報”公示制度。



註解:也就是說年檢改為企業每年自己上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抽檢你上報信息的真實性。

對未按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將其載入經營異常名錄,提醒其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企業在三年內履行年度報告公示義務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恢復正常記載狀態;超過三年未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其永久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不得恢復正常記載狀態,並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黑名單”)



註解:是指你不主動上報的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信息系統裡把企業狀態標註為異常,三年中企業每年報的話,就可以申請解除這個狀態,如果繼續不報持續三年,企業就被拉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裡



如果是這樣的話,工廠就可以在這三年裡想怎麼生產就怎麼生產,用最低的成本獲得最高的利潤,這樣的話每三年重新註冊一個工廠的好處就多的很了

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應對抽檢、上門督促你上報“年報”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


話社會


一句話解釋:稅務系統是允許初創立的企業頭兩年是虧損狀態,這樣就不用繳稅或者可以少繳稅。是企業合理避稅的一種策略。

所以,社會上流傳著中國創業企業活不過3年的魔咒。其實,做生意的還是那幫人,只是換了一個公司名字和法人代表而已。看起來,當初的那個公司倒閉了,其實只是換了一個名字而已,公司還是那個公司,老闆還是那個老闆。只是我們看到的營業執照上面法人代表名字又換了另外一個人。


長江後浪有限公司


大家好,在這裡我就發表一下我自己的個人看法。

第一,有可能像國家的几几五規劃一樣,這些廠可能是每三年為一個時期,如果這個時期的目標達到了就會調整股比,或者追加投資,該公司為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公司性質改變了當然要改名字了。


第二,參股方或者全體股東認為上一個時期的名字不合適要求修改公司名稱,這種情況也是有可能的。

第三,和法律打插邊球,有些廠有過不良記錄,或者稅務和財務上有問題,這時候更換廠名和法人代表來逃避稅務局的清查。

第四,還有可能是為了逃避債務,讓債權人找不到自己從而逃避掉自己所欠的財務。

總之,更改廠名和法律代表要麼是為了公司更好的發展,要麼就是和法律打插邊球逃避什麼。



歲月無痕否


大家知道當企業法人代表是有風險的,除了經營風險,可能會被上下游的廠家產生法律糾紛,法人代表的名字就會被列入涉訴名單,那麼企業的經營貸款什麼的都會有影響,哪怕是贏了訴訟。還有就是如果一個企業經營後註銷,那是非常麻煩的,不及時註銷,如果想新開公司作為股東,是不可以的。所以一個有多個經營實體的企業,通常會找人做企業法人代表。有些企業幾個股東會說好,幾個人輪流當法人代表。這是我的親身經歷,希望大家留言探討。


企服星球


企業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進行轉型的時候變更廠名或者是變更法人代表,這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比如引進新的投資者或者原有的出資比例發生變化,新的控股人要求變更;再比如企業的主營業務發生變化,也可能會進行變更),法律上也允許這麼一個行為。但是這種情況並不會說很頻繁。頻繁變更的,一般都是存在問題的企業,你想,真正想做一家企業的,誰會這樣,畢竟企業的品牌樹立需要一定的時間及投入。那這些企業為什麼要這麼頻繁變更廠名及法人代表呢?

遊擊企業

打一槍換一炮,這是很多假冒偽劣產品生產者慣用的伎倆,這就好比我們在鄉村的街邊或者城裡的小店鋪上常常看到的清倉大甩賣的,雖然便宜,有的外表看上去還不錯,但是實際質量卻不行,常常用幾次後就報廢了,但是當你再去找他們時,卻早已不在那個地方經營了,所以所求無門。遊擊企業就和這些遊擊經銷商一樣,假冒偽劣產品銷售出去後,當收到的投訴電話越來越多時,就是他們改頭換面的時候了,到時候你再去找就找不到原來的那家企業了。即使找到變更後的企業,別人也會推脫已經轉讓了,你想起訴都起訴不了,原主體都已經不存在。

逃避稅務

比如公司有偷稅漏稅行為,或者有倒賣發票行為,一旦被查到問題就大了,頻繁變更可以降低被抽檢到概率。再者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稅的情況是不一樣的,有些人一旦發現自己公司的金額做大了,就要換名重新變成小規模納稅人,以減少納稅。

總結

一般來說公司換名的原因主要是以上兩種,當然還有可能是坑員工(比如工齡重新計算等)或者其他原因等等,反正頻繁變更名字肯定不是好事,因為這樣會流失原有的客戶,一家企業只要是真正想做大做強的,就沒有人會這樣。


鯉行者


跟稅收有關係,改革剛開放,為了吸引外資,出臺:三免兩減半政策,前面三年全部免除稅收,第四、五年減一半,所以當時的大部分企業到了第三年就更換名稱及法人,來達到避稅目的。以當時廣東大部分都是來料加工企業,原材料及訂單兩頭都在外,國家是收不到什麼稅,但是解決很多就業人口,就業人員大部分都是內陸省份,廣東收益的是廠房租金,外匯差價,當地消費利益。當時的做法是無奈,不能用現在的眼光對待不同年代的做法。


深耕心田


主要是負擔不起苛捐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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