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恆大VS上海上港天王山之戰中出現的兩粒點球該判嗎?

在昨晚進行的廣州恆大VS上海上港的冠軍爭奪戰中,客場作戰的上海上港5:4戰勝了廣州恆大隊。比賽進行的激烈精彩,過程跌宕起伏。

廣州恆大VS上海上港天王山之戰中出現的兩粒點球該判嗎?


由於比賽的重要性,中國足協裁判部依然選擇了外籍裁判員擔任本場比賽的主裁判工作。執法裁判員Bastian Dankert,來自德國,1980年6月出生,2012年成為德甲裁判員,2014年成為國際級裁判,屬於歐足聯第二級別國際級裁判員,2018年作為視頻助理裁判參加了俄羅斯世界盃。

從其履歷來看,這名裁判可以說算是一名有經驗的裁判員,不屬於嫩哨級別,但同樣也不屬於歐洲的頂級裁判序列。

平心而論,本場比賽裁判員在上半場的執法工作還是完成的不錯的,雖然執法尺度較松,但對於雙方的尺度保持一致。幾次雙方隊員身體接觸的倒地都沒有判罰,從比賽的流暢性和雙方對等的原則上還是做的不錯的。

但隨著比賽的進程,比分的交替變化。在比賽臨近尾聲階段,這名裁判員的判罰卻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今天,我們拿出本場比賽最後十分鐘內的幾個判例,來進行分析。

判例1、87分鐘,上海上港隊獲得球點球

比賽進行到87分鐘時,上港隊前場獲得界外球,界外球擲出後,上港隊10號胡爾克帶球延球門線突破,突破張琳芃後,恆大隊9號保利尼奧上前補位,雙方發生接觸後,雙雙倒地,此時裁判員哨響,判罰了點球。

廣州恆大VS上海上港天王山之戰中出現的兩粒點球該判嗎?


我們可以看到,保利尼奧上前搶球時,雖然沒有對球形成控制,但上港隊浩克伸手放到了保利尼奧的肩膀部,之後保利尼奧的手臂觸碰到了浩克的身體,浩克誇張的捂臉倒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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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說,保利尼奧的這下觸碰並不是犯規,而且在手臂觸碰之前,浩克為了從身後搶位到身前,手臂搭到保利尼奧的肩膀上。如果裁判員認定保利尼奧的動作是犯規的話,那麼按照同樣尺度,浩克的動作也是犯規,而且浩克的動作在前。此球最好的判罰方式為:按照本場比賽裁判員之前的執法尺度,這個雙方互有身體接觸的觸碰都不予以判罰,比賽繼續;如果一定要判罰犯規的話,也要判罰浩克的第一動犯規。但本場比賽執法裁判員卻吹罰了保利尼奧的犯規,判罰球點球,顯然這個判罰是不能夠被接受的,可以說是個嚴重的錯判球點球。

為何VAR沒有進行介入提示裁判員這粒球點球的判罰呢?作為VAR來說,他可能並不認為裁判判罰的這粒罰球點球是個明顯的、清晰的錯判,因此沒有介入。但鷹眼認為,這個球VAR應提示裁判員。

判例2、93’+,廣州恆大隊獲得點球

比賽進行到93’+時,恆大隊前場左路獲得任意球,球被吊入罰球區,經過雙方几次爭頂後,球在罰球區內雙方再次爭頂時,恆大隊7號阿蘭倒地,裁判員鳴哨判罰球點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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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可以看到,當球在空中時,上港隊員賀慣左手壓在恆大隊阿蘭的肩膀上,這個球裁判員認為賀慣的這個手臂壓人動作構成了犯規,影響了阿蘭去爭頂,因此判罰了球點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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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個球點球的判罰,我們不能說裁判判罰錯誤,畢竟賀慣確實手臂有動作,裁判員的判罰可以被接受。但我們可以仔細觀察,賀慣的手臂雖然是搭在阿蘭的肩膀上,但沒有用力向下壓的動作,而阿蘭也是隨著這個動作順勢倒地。同樣,按照全場比賽裁判員過鬆的執法尺度來看,吹罰這個動作的球點球犯規則非常牽強。之所以判罰這麼一個點球,裁判員或多或少受到了之前判罰給上港隊點球的影響,之前那個判了,那麼這個球也就判了,有找平衡之嫌。

判例3、96’+,漏判廣州恆大隊7號阿蘭肘擊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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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場比賽進行到96’+時,恆大隊後場長傳,球到前場後,恆大隊7號阿蘭與上港隊23號隊員爭頂,隨後上港隊23號倒地。此時裁判員未鳴哨做出任何判罰。比賽繼續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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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轉播畫面,我們可以看到恆大隊7號阿蘭在跳起爭頂時,用手肘部位直接擊打到上港隊23號隊員頭部,這個動作是隊員在爭搶球時,使用手臂打對方隊員,至少應被出示黃牌警告。但遺憾的是,本場比賽的裁判員卻沒有對這個動作做出任何的判罰,甚至連個犯規都沒判。這樣的判罰確實讓人感到費解……

判例4、91’+分鐘,恆大隊鄭龍故意踢上港隊胡爾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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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場進行到91’+,這個時間是剛剛上港隊胡爾克罰進點球,取得5:3的比分領先之後不久,上港隊球門球將球踢到中場附近,胡爾克將球停下,恆大隊27號鄭龍直接將胡爾克踢到,裁判員鳴哨判罰了恆大隊的犯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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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視頻我們可以看到,鄭龍這個動作明顯不是要去搶劫球,是帶著情緒的,目的就是想踢人。仔細分析原因就是,恆大隊員此時的心態已經略顯失衡,而且胡爾克剛剛又通過誇大倒地的方式獲得了一粒莫須有的點球,隊員一定是帶著情緒踢球的,正好胡爾克拿球,則選擇了踢人犯規。這個踢人動作構不成過分的力量,但從其目的性和犯規程度上看,已構成魯莽的踢人犯規,此球鄭龍應被出示黃牌警告。而且從管理運動員的角度來說,裁判員更應該拿出自己的辦法,表明自己的態度,對犯規隊員出示警告。因為這種動作容易成為比賽混亂的導火索,使比賽場面失控。但當值裁判也是僅僅判罰了一個犯規,說明裁判員在閱讀比賽,管理比賽的能力上存在一定的欠缺。

以上內容是本場比賽最後十分鐘之內,發生的幾次爭議性判罰。說實話,通過這4個判例來看,當值裁判員的處理都欠妥當,尤其是比賽臨近結束階段的關鍵性判罰出現嚴重錯判和漏判。衡量一名優秀裁判員的關鍵就是對於關鍵判罰、突發事件等,裁判員的應對能力與解決問題的方法。顯然,這名裁判解決問題、化解矛盾的能力一般,而且還出現了找平衡的心理……如果這是其真實的執法水平體現的話,那隻能說其執法能力著實一般;如果是對執法難度估計得不夠,沒有完全重視的話,只能說其執法態度有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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