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家交新農合,戶口轉到鄭州了應該交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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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簡稱"新農合",是指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持,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採取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的方式籌集資金。

2002年10月,中國明確提出各級政府要積極引導農民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2009年,中國作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戰略部署,確立新農合作為農村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地位。

這裡邊明確兩點:

1、新農村的合作醫療以家庭為單位,在戶口所在地的村(居)委會彙總參保人員及資料;  

2、由村(居)委會的相關工作人員(如:會計等)負責報送到上一級(鎮、街、區)社保部門的負責人負,統一參保。

對於戶籍遷出人員:

1、戶口遷移了,已經參加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繼續有效,直到下一年度交費前止。

2、目前的農村合作醫療政策中,沒有規定參合農民戶口遷移後其所參加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就作廢,因此,戶口遷移的,不影響所參加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效力,已經參加的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繼續有效。

3、轉出戶口後,原新農合失效後,可以參加新遷戶口所在地醫保,如果是農村的則參加所在地新農合,城市戶口到所在居委會申請參加城鎮醫保。

希望回答對你有用。


大苗溝駐村幹部任勇


鄭州市居民醫保,諮詢鄭州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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