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零前農村老人,沒工作沒收入,如何補繳養老金,才能和城裡人一樣養老?

斜陽2017


六零前農村老人,沒工作沒收入,如何補交養老金,才能和城裡人一樣養老?



目前已到了2018年10月中旬,距離2019年還有兩個月多一點的時間,也就是說58年的人幾乎已達到60週歲,59年的人還有接近一年的時間都達到了60週歲,在農村達到60週歲以後可以直接領取農村的養老金。

儘管農村養老金目前標準比較低,每人每月大約領取100元左右,僅能夠維持家庭的基本的油鹽醬醋和水電費的開支。但是既然已經領取了農村養老金,就不可能再去購買社會養老金,畢竟這兩方面是衝突的。

從2017年對農村戶口的農民也可以以靈活就業的形式補交社會養老保險金額,但是補交的金額和年限以後不得低於15年的社會養老保險。在補交的前提下,必須曾經繳納過社會養老保險金,而且保險金額必須已經交滿五年及以上,才有可能補交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機會。



所以,58年底出生的和59年出生的農村人,以前繳納過社會養老保險金,並滿足五年及以上的社會養老金的年限,才可以有機會補交社會養老保險金。否則的話,60年以前出生的所有的農村戶口的人群,不夠條件的情況下,是沒有條件再補交社會養老保險金的機會。只有享受農村的養老金,也不會有城裡人一樣養老。


宗元


對於上個世紀60年前的農村老人,沒有錢怎麼補交養老金的問題,因為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如果國家重視了這一塊,也就不成問題了。作為一個曾經上山下鄉的老知識,我已經是多次回答這樣的問題了,我始終不改旗幟鮮明的發表我的看法,為老農民說句公道話。

我們國家已經非常重視農村現在的老人養老問題了,由於人口眾多,積重難返。但還是在盡力不斷地加大力度改善農村老人的生活,對每一位符合條件的農村老人,每人每月發放100元左右的生活補助費。但是,靠這點生活補貼,還是解決不了農村老人在生活上的困難。

作為一名曾經下放農村的老知青,我知道老農民的不容易,也很同情他們。因為我跟當地農民同吃,同住,同在一塊田地裡耕耘勞作,同出集體工。在完成集體性的農業生產外,同出義務工,同修水利,修橋鋪路。只要上級有號召,自帶糧食,同樣不講價錢的支援國家各行各業的建設。把打下來的糧食選最好的肩扛人挑的交公糧,積極的賣擁軍餘糧。自己僅留一點過年過節的麥面或者大米,剩下的都是紅薯芋頭充飢。

改革開放40年,如果沒有當年的農民做出巨大的自我犧牲,甘願做改革開放的鋪路石,就沒有今天改革開放的豐碩成果。改革開放的成果不僅要造福後代人,也不能忘了讓當今做出過貢獻的人分一杯羹。

我有一個想法和提議,把過去出集工,為生產隊進行集體勞動的這部分老農民,也按照當年知青下放農村的政策,來計算他們在出集體工時期的工齡,工齡算到分田到戶的日期截止。當工人也是從上個世紀93年以後,才是實行自己交一部分養老金的。這一部分的老農民沒有錢補交以後的養老金,那就按他們的實際工齡給他們發放養老金,收入也要比現在100塊錢的補貼多,也能大大改善他們的生活,使他們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老蔣閒言


建議儘快取消農民六十歲以上的一百元生活補貼。

因為政府對農民的這個善意的生活補貼,不但沒有得到農民的感恩和謝意。反而引起了農民更大的貪慾。在自己不交社保的情況下,甚至提出國家發給五百到幾千元養老金的無理要求。有些人還要求民看病應該給補貼甚至免費。結果對推行農村的新農合!新農保造成了很大的阻礙。所以他們建議應該立刻取消農民六十歲農民生活補貼,立刻終止生活補貼的發放。讓農民在意識上牢固的樹立自己購買社保才能享受養老金待遇的觀念。


潘發明3


老蔣閒談發表的評論很切合實際。他能代表城鎮退休職工,站在公平正義的立場上為農民道出合理的建議和可行的良策。這源於他曾是上山下鄉插隊落戶到農村,同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接受農民再教育多年的老知青。源於他對農民的認識認知和情感的融合。


user315089179783夏開


60年以前的農村老人沒有工作收入,如何補繳養老金,才能和城裡人一樣養老?

我國現行的社會養老保有兩種,一種是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包括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另一種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這兩種養老保險不論是農村戶口居民還是城鎮戶口居民,都可根據自已的社會身份和經濟能力參保繳費,繳費累計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就可辦理退休,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60年生的農村老人沒工作收入,過2年就60歲了,要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顯然是不合算的,因職工養老保險(包括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都沒有一次性補繳政策,若要參加職工養老保險還得逐年繳滿15年,且每年的繳費額都是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水平水漲船高,今年58歲,待繳滿15年都73歲了。你覺得值當嗎?

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是允許一次性補繳15年的,若想屆時養老金多些,就儘量往高檔次繳,若每年繳4000元,繳15年,屆時每月也有600元,在農村自己種些小菜、養些家禽,也足夠了。

城裡那些5、60歲的下崗職工和居民,他們的處境比農民更糟糕,上無片瓦,下無立錐之地,不去打工就會餓肚子,他們也是根據自已的經濟能力來儘量參保繳費,因他們沒退路,現在再苦都想法繳滿15年,老了才有所養。


小草144270718


退休人與農村老人收入對比!

退休每年最低收三萬元,(每月2500元),加上取暖費1700元,共計年收三萬一千七百元,農村老人種地二畝,每畝收600元,加上糧補助每畝110元,共計年收1440元。老人種22年地才趕上一個退休人的收入,社會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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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法不能變成政策,但希望得到調研委員本著對農民和下崗工人的實際困難,做點實事?也知道一項研究報告要把真實的問題如實反映給上級?有理由重視,但也抽不出閒時去挌外關注,因為年度目標要落實,至此,說了和沒說是一樣的結果,現實一點,自已努力實在。


艾紹江


大家可能沒接觸到這種人,不瞭解家庭情況,在農村兒女一堆,在國家開放一次性補繳養老的政策面前,他們的兒女沒幾個幫老人繳的,等於養了一堆禽獸,這些禽獸又利用網絡宣傳要國家給他們擔責任義務,事成的話不花一文老人有養老,還能摳出錢來花,簡直挖社會主義牆角挖到底了,醜惡嘴臉太可惡了。我母親的保費,單我個人就出了幾萬,真不知道這些禽獸是怎麼對待他們父母親的了,所以我不同情反而更討厭這樣的人,佔便宜的惡劣根性連父母都推給國家,還老農老農,左一口付出右一口貢獻,我呸,要把老農父母親賣什麼價才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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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應當給農村六十歲以上的人,每月發八佰元的生活補助金。使他們達到老有所養。逐步縮小城鄉,工農差別,解放後直到取消農業稅止。他們交公糧,義務修路橋,修水利,植樹造林為國家建設做出了貢獻。國家應當將此貢獻視為社保繳費年限標準。給他們發放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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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如何籌措資金為農民建立退休制度,並大幅提高農民養老金至每月500~1000元?

為什麼應該為農民建立退休制度?

①農民種糧養活全體中國人,無糧不穩,沒有糧食就沒有一切,農民為國家的糧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貢獻,居功至偉。

②建國以來,國家極力壓低糧價,通過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幾十年來國家積累了鉅額資金搞建設。糧價低物價就低了,農民種糧賠錢,就是在為國家做貢獻。

③建國以來農民交了幾十年的公糧、農業稅以及各種稅費,直到2006年才取消農業稅。工人上世紀九十年代才開始交社保,交15年社保即可退休領取養老金,官員從2014年才開始交社保,照樣領取高額養老金。農民交了幾十年公糧農業稅,完全應該年滿60歲退休領取養老金。

④建國以來,每到農閒時節,政府組織農民修橋築路、興修各種水利設施和大搞各種基本建設,農民自帶糧食,沒有任何報酬。

⑤改革開放後農民工到城市打工,待遇差薪資低,從事服務業為市民服務,在企事業單位工作為國家出口創匯,為國家增加稅收,為中國的經濟發展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⑥國家以極低的價格徵收農民的土地,搞工業區,開發房地產,發展經濟增加稅收,農民為中國的城市化提供土地,國家通過土地價格賺取的差價絕對是天文數字。

⑦農民是一種職業,老了幹不動就應該退休,國家發放養老金,那些讓農民活到老,幹到死為止的說法,是冷血無情的。

⑧企業不給農民工交社保,這是國家在發展階段,政府監管不力或有意縱容,這不是農民工的錯,不應該以“沒交社保就不發養老金”為由懲罰農民。企業沒給農民工交社保,生產經營成本降低,產品便宜了降低了社會物價水平,企業增加了利潤就多交了稅,這也是農民在為國家做貢獻。

⑨中國有約2.3億年滿60歲的農民,每月發500~1000元養老金,在現有平均每月100元左右的基礎上,國家一年多負擔的總額為1.1~2.4萬億。國家財政總收入年年大幅增長,每年光增長的部分就遠遠超過為農民發養老金的總額。中國完全有能力為農民發放養老金。那些以財政緊張為由,拒絕或拖延為農民發養老金的言論完全是無稽之談。

⑩全體國民無條件享有養老社會保障,這是對一個正常國家最基本的要求。國家和社會應該統一共識旗幟鮮明地反對以各種理由拖延不給農民退休和發放養老金或者是每個月幾十元打發農民的錯誤觀念,讓農民真正享受到國家發展進步的成果。

如何籌措資金為農民發放養老金?

國家儘快建立農民退休制度,以多種方式籌措資金,確保農民養老金遂年提高。制定嚴格的時間表,力爭五年後達到每人每月500元標準,十年後達到城鎮居民養老金髮放標準,實現城鄉居民福利保障標準的統一。

國家應該下定決心集思廣益,制定可操作可執行方案,為農民養老籌措資金,具體的方式應該是國家負擔絕大部分,農民負擔小部分。每年財政收入增長部分中央、省、市、縣按一定比例劃拔,國有企業資產每年利潤按一定比例劃撥,土地出讓金按一定比例劃撥、社保基金投資收益按一定比例劃撥等等多渠道籌措農民養老資金。當然農民本人也應該轉變觀念承擔一部分,鼓勵農民年輕時每月交納一點,計入個人帳戶,為自己提高養老金給付標準。

還可以探索農民放棄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權利,國家為其辦理退休併發放養老金的制度。比如一部分農民在城裡有穩定工作和收入來源,兒女也沒有種過地,更不會回去種地,農民放棄農村土地承包權,農民六十歲退休時國家發放養老金。一部分農民投奔已經進城的子女,將宅基地轉讓給村民或由村集體回收,農民六十歲退休國家發放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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