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6000多萬換匯買“豪宅”!外管局最新罰單來了:民生最多

中國基金報記者 凌雲

12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又通報了一批外匯違規案例,此次共開出15張罰單,涉及4家銀行、4家企業、7位個人。


有人6000多萬換匯買“豪宅”!外管局最新罰單來了:民生最多


其中,吉林籍隋某利用173名境內個人的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境外賬戶,用於購買境外房產等,非法轉移資金合計1205.65萬加元,摺合成人民幣6000多萬元。

從對應6000多萬人民幣的匯出金額來看,主要用於購買房產,則必定是買的豪宅。此次人民幣全部換成加元,則很可能是在加拿大購房。此前媒體有很多報道稱:中國人在加拿大豪買房產,推高房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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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4家違規的銀行包括三大股份制銀行和一家外資行,分別為平安銀行、光大銀行、民生銀行和東亞銀行,被罰50萬元到307萬元不等。

4家企業均涉逃匯案,案件金額合計約1328萬美元。在7位個人違規案例中,主要違規行為包括非法買賣外匯和分拆逃匯,涉案金額從幾百萬到幾千萬人民幣不等。

值得注意的是,與之前不同,此次企業和個人的處罰信息均被納入央行徵信系統,違規個人還首次被實施“關注名單”管理。

4家銀行違規被罰

平安光大民生在列

外匯局表示,通報外匯違規典型案例,旨在加強外匯市場監管,嚴厲打擊虛假、欺騙性外匯交易等違規行為,遏制洗錢及相關違法犯罪,維護外匯市場健康良性秩序。

銀行此次被通報違規的案件,兩起涉及虛假轉口貿易,違規辦理預付貨款和違規辦理內保外貸各有一例。分別如下:

2015年9月至2016年9月,平安銀行廈門分行憑企業虛假合同和提單辦理轉口貿易付匯業務。

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光大銀行海口分行憑企業虛假合同和提單辦理轉口貿易付匯業務。

2016年2月至5月,東亞銀行廣州分行未盡審核職責,在企業進口合同和貨物發票存在多處明顯不一致的情況下,違規辦理預付貨款付匯業務。

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民生銀行大連分行在辦理內保外貸簽約及履約付匯業務時,未盡審核責任,未按規定對預計還款資金來源及相關交易背景進行盡職審核和調查。

因上述行為違反《外匯管理條例》,平安銀行廈門分行被罰沒款280萬元,光大銀行海口分行被罰沒款80萬元,東亞銀行廣州分行罰沒款50萬元,民生銀行大連分行被罰沒款307.3萬元。

企業逃匯被罰

處罰信息納入央行徵信系統

在此次違規通報中,有4家公司因逃匯案被處罰,分別是:稷山縣康盛達蜜餞食品有限公司、寧波明輝礦業有限公司、寧波詩頂進出口有限公司和江蘇五洋集團有限公司。

幾家公司的逃匯手段各有不同。上述蜜餞公司通過貨物出口未收匯的方式逃匯,涉案金額合計466.47萬美元。

其餘三家則分別通過使用無效單證、偽造海運提單或虛構進口合同的方式,虛構貿易背景,對外付匯金額分別為273.71萬美元、388.1萬美元和200.07萬美元。

因為違規逃匯行為,4家公司分別被處以人民幣65萬元到209萬元不等的罰款,且處罰信息首次被納入央行徵信系統。

個人逃匯主要為海外購房

列入“關注名單”管理

被通報違規的7位個人,有4位涉及非法買賣外匯案,3位涉及分拆逃匯案。而逃匯者的主要目的是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3人中有2人匯出資金用於境外買房。

香港籍周某、江蘇籍徐某和遼寧籍馮某三人,通過地下錢莊多次非法買賣港元,違規金額合計約2748.98萬元,分別被處以140.12萬元、32萬元、130萬元罰款。

廣東籍楊某則通過地下錢莊多次非法買賣美元,違規金額合計453.07萬元,被罰款31.71萬元。

其餘三人分拆逃匯,非法轉移資金,目的仍與之前的個人外匯違規案例相同,大多數是為了購買境外房產。

2015年1月至12月,上海籍周某利用21名境內個人的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境外賬戶,非法轉移資金合計104.96萬美元。周某被罰款33萬元。

2016年1月至7月,上海籍沈某利用34名境內個人的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境外賬戶,用於購買境外房產等,非法轉移資金合計204萬加元。沈某被罰款51萬元。

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吉林籍隋某利用173名境內個人的年度購匯額度,將個人資金分拆購匯後匯往境外賬戶,用於購買境外房產等,非法轉移資金合計1205.65萬加元。隋某被罰款300.9萬元。

除了罰款,對於此次被違規通報的個人,第一次在處罰中對其實施“關注名單”管理,並納入央行徵信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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