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的程序

信訪程序有登記來訪情況、聽信訪人陳述、答覆受理範圍、進一步聽取其詳細介紹情況、填寫信訪舉報登記表五個步驟。

具體如下:

1、登記來訪情況。登記信訪人的基本情況,登記人數、姓名、身份證號、所屬單位、人員身份、之前信訪單位等。

2、聽信訪人陳述,瞭解信訪人反映的問題共有幾個,各屬於什麼性質的問題。

3、答覆受理範圍。根據信訪人反映問題辨認信訪人的訴求應該歸哪些部門管,哪些屬於紀檢監察機關受理,哪些不屬於紀檢監察機關受理,能當場答覆的當場給予答覆。

4、業務範圍內的,進一步聽取其詳細介紹情況。每個問題儘量瞭解全面,瞭解清楚被反映人、線索來源、信訪要求、真實動機與目的。群眾信訪目的與動機多種多樣。

5、填寫信訪舉報登記表。由工作人員提出處置意見,報領導拿出最後處置意見。

拓展:

信訪,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組織採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依法由有關行政機關處理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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