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接受李希信辞去市长职务

泰安市人大常委会接受李希信辞去市长职务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附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7号)

泰安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于2018年10月31日决定:

接受李希信辞去泰安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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