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明信訪:變“坐等接訪”為“主動介入”,推動信訪問題快速就地解決

今年以來,寧明縣共有34批群眾因各種訴求到區、市信訪局上訪。根據《信訪條例》和依法逐級走訪的規定,市級以上信訪部門對於群眾越級上訪行為均出具不予受理告知書,引導信訪人到縣級信訪部門反映問題。經在系統排查,寧明縣信訪局發現到9月中旬為止,越級上訪的34批信訪人中,有 19 批 51人次沒有回到縣信訪局登記反映問題,其中到自治區 3 批 3 人次,到市級 16批 48 人次。為了積極、妥善處理好群眾反映的問題,寧明縣信訪局主動作為,將系統中排查出來的19批越級上訪件以摘報形式直接報呈縣政府主要領導批閱,根據“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部將19件信訪事項轉各分管縣領導和各掛點鄉鎮的縣領導牽頭辦理。同時要求各責任單位啟動信訪矛盾糾紛快速化解機制,迅速妥善處理群眾反映的問題,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截止目前,轉辦的信訪事項已辦結15件,還有4件正在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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