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信访:变“坐等接访”为“主动介入”,推动信访问题快速就地解决

今年以来,宁明县共有34批群众因各种诉求到区、市信访局上访。根据《信访条例》和依法逐级走访的规定,市级以上信访部门对于群众越级上访行为均出具不予受理告知书,引导信访人到县级信访部门反映问题。经在系统排查,宁明县信访局发现到9月中旬为止,越级上访的34批信访人中,有 19 批 51人次没有回到县信访局登记反映问题,其中到自治区 3 批 3 人次,到市级 16批 48 人次。为了积极、妥善处理好群众反映的问题,宁明县信访局主动作为,将系统中排查出来的19批越级上访件以摘报形式直接报呈县政府主要领导批阅,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部将19件信访事项转各分管县领导和各挂点乡镇的县领导牵头办理。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启动信访矛盾纠纷快速化解机制,迅速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目前,转办的信访事项已办结15件,还有4件正在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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